华能淮阴电厂 管理制度
行动火;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应切断电源、气源进行现场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第九十一条 工作许可人负责设备是否可以停用,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正确执行隔离措施,向工作负责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十二条 与动火票有关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对本职工作负安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责任责令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第五章 外包工作票的管理
第一节 通则
第九十四条 由外包单位承担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工作时,外包单位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格式见附录八、九)、外包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录十一)、外包工作动火安全工作票(格式见附录十二),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后附上危险点分析单(格式见附录五)。
第九十五条 单元制机组整组检修采用系统工作票时,外包单位或不同单位的不同工作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进行检修工作,必须由电厂签发一张系统工作票。电厂应指定专门人员担任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系统工作票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并协调各单位班组间工作的正确配合。“外包检修工作单”管理办法见附录七。
第二节 外包工作票
第九十六条 外包工作票分为外包电气工作票(格式见附录八)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见附录九)。
第九十七条 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第九十八条 担任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资格如下: (一) 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联系人分别由己经厂批准的具有工作票签发人、工
26
华能淮阴电厂 管理制度
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二) 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厂发包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九十九条 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 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 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三) 工作许可人职责: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
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四) 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本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
27
华能淮阴电厂 管理制度
条件;
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工作;
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负责。
(五) 厂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工作票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百条
第三节 外包工作联系单
外包工作票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参见“工作票的管理”。
第一百零一条 外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资格和职责如下:
(一) 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负责人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响设备安全(指是否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二) 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负责人提出,经厂安全监察室备案并公布。其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8
华能淮阴电厂 管理制度
5、负责填写“工作联系单”,办理工作手续。
(三) 工作联系人应由厂(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重点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掌握工作进度,及时与厂有关部门联系。
第一百零二条 对于经常性的外包工作(如清扫卫生工作),工作归口部门(如清扫卫生工作,淮安华能实业公司应制订专门的管理规定)应制订专门的管理规定。在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联系人不变的情况下,可办理“周工作联系单”。
第四节 外包动火票
外包动火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办法、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外包动火票其使用和管理同“动火票管理”。
第一百零三条 外包动火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 厂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动火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动火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 承包单位的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动火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动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动火工作使用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动火时,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三) 动火安全措施票许可人职责:
29
华能淮阴电厂 管理制度
1、动火安全措施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绝;
3、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四) 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完成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安全措施票开工和结束手续; 6、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 厂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检查措施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始终在现场监督动火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并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和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六) 一级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厂规定的人员担任;二级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承包单位规定的人员担任。消防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确认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灭; 5、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七) 动火执行人的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