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3.5在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不接地系统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30Ω。 8.3.4.
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且变压器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本规
范第8.3.1 条的要求,建筑物内低压电气装置采用(含建筑物钢筋的)保护总等电位联结系统时,低压系统电源中性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8.3.5.
建筑物处的低压系统电源中性点、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保护等电位联结
的接地极等,可与建筑物的雷电保护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各要求值中的最小值。 8.3.6.
高压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
8.3.6.1户外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等电气装置,宜敷设围绕户外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的闭合环形接地装置。居民区,附近人行道路宜采用高电阻率路面或采取均压措施。
8.3.6.2与户外箱式变压器或环网柜内所有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连接的接地母线,应与闭合环形接地装置相连接。
8.3.6.3 配电变压器等电气装置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内的配电室时,其所设接地装置应与建筑物基础钢筋等相连。配电室内所有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应连接至该室内的接地母线,该接地母线应再连接至配电室的接地装置。
8.3.6.4引入配电室的每条架空线路安装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接地导体(线),应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连接,但在入地处应敷设集中接地装置。
8.3.6.5避雷器接地线应与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以及金属外壳相连接; 8.3.7.
配电室的接地装置
8.3.7.1配电室应设置接地系统,接地系统应满足功能性接地和保护性接地的要求。
8.3.7.2.配电室的接地系统除利用自然接地极外,还应敷设人工接地极。但对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接地极的接地电阻能满足规定值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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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3当利用自然接地极和引外接地装置时,每间配电室应采用不少于两根接地线在不同地点与接地网相连接。
8.3.7.4配电室内应在四周墙面设置接地线,接地线高300mm,离墙面20mm。 8.3.7.5应在变压器后、中低压柜列后设置1~2颗临时接地螺栓。
8.3.7.6每台变压器、每组中低压柜列,应采用不少于两根接地线在不同地点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8.3.7.7除柜下电缆沟外,其余电缆沟内支架上应通长设置接地线。
8.3.8.
低压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
8.3.8.1封闭式母线的外壳及吊架应可靠接地,全长接地点不应小于两处且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8.3.8.2金属电缆桥架及其吊架和引入(或引出)电缆的金属导管应可靠接地。在桥架段间连接处两侧均需采用16mm软铜线连接,全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
8.3.8.3电气竖井内须通长设置接地干线,接地干线可兼作等电位联结干线。接地干线在底部与接地装置相连接,每隔3 层应与相近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安装于电气竖井内的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电缆桥架,应与该接地干线可靠连接。
8.3.8.4集中表箱、电缆分支箱应作重复接地。
8.3.8.5当集中表箱、电缆分支箱集中安装在独立的房间内时,该房间的内墙面宜设接地干线。接地干线应在两处不同地点与接地极相连。接地干线距地300mm,离墙面20mm。宜在接地干线上设置适当的临时接地螺栓。应充分利用建筑基础钢筋作为接地极。
8.3.9. 8.3.9.1接地极
(1)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应独立设置接地极(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除外),不应利用其它部门的可燃性流体金属管道、各种给排水金属管道等作为接地极。
(2)当有防雷装置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的有关规定。 (3)应采用人工接地极或当接地电阻能满足规定值时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接地极。 (4)人工接地极应采用垂直敷设方式,宜采用热镀锌角钢∠50×50×5,长度2.5m。 8.3.9.2接地线
(1) 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应独立设置接地线,不应利用其它部门的可燃性流体金属管道、各种给排水金属管道等作为接地线。
(2)接地线使用的导体最小尺寸应满足表8.3.9-1的规定。
接地装置使用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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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3.9-1接地线使用的导体最小尺寸
地上 种类 圆钢 扁钢 软铜线 规格及单位 屋内 直径(mm) 截面(mm2) 截面(mm2) 8 40×4 25 屋外 10 40×4 12 40×4 地下 8.3.9.3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线宜采用热镀锌扁钢,并不应小于40×4(mm2)。 8.3.9.4保护导线的最小截面应满足表8.3.9-2的规定。
表8.3.9-2 保护导线的最小截面
装置的相线截面 Sa(mm) Sa≤16 16<Sa≤35 Sa>35 2相应保护线PE的最小截面 Sp(mm) Sa 16 Sa/2 2注:1 应用本表时,如果得出非标准尺寸,则采用最接近标准截面的导线; 2 表中的数值只在保护线的材质与相线相同时才有效。否则,保护线截面的确定要使其得出的电导与应用本表所得的结果相当。 8.3.10 电气设备接地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8.3.10.1接地线应采用焊接连接。当采用搭接焊接时,其搭接长度应为扁钢宽度的2倍或圆钢直径的6倍。焊接处须作防腐处理。
8.3.10.2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宜用焊接或专用机械连接器连接。焊接时焊接处须作防腐处理。 8.3.10.3 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可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 8.3.10.4 电气设备每个接地部分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母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9. 计量装置
9.1. 一户一表计量 9.1.1. 9.1.2.
住宅一户一表计量。
具有独立产权的商铺(非独栋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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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9.1.4.
具有独立产权的车库、储藏间。
居民小区建设的社区卫生所、文化站、幼儿园、小学、银行及邮政服务网点、弱电机(站)
房、物管用房、用电负荷≦100kW的小型商场等配套设施。采用独立计量(一户一表)方式。新建住宅小区内容量在100kW及以上需按一户一表计量的独立商铺、幼儿园、小学等应设置综合计量屏,并独立摆放在15m2左右的配电间内。综合屏的布置要求按低压屏的规范执行。
9.2. 集中抄表计量(公建部分)
小区公共负荷设置独立计量表计进行计量。(公用电力负荷包括:地下车库、给排水设施、水处理设施、通风排烟设施、电梯、景观照明、公共通道照明、消防、水泵等。)
9.3. 配电方式 9.3.1. 9.3.2. 9.3.3. 9.3.4.
居民小区的配电室低压母线由主母线及公共部分母线组成。 一户一表的电源引自主母线,采用集中表箱分别供至各用户。 公建部分的电源引自公共部分母线,供至各用电负荷。 居民小区住宅用电负荷分配表 居民用户类型 户建筑面积S﹤90 m 户建筑面积90 m≦S<120 m 户建筑面积121 m≤S<150 m 户建筑面积S≥151 m 222222用电功率 4kW 6kW 8kW 10kW 供电方式 单相供电 单相供电 单相供电 单相供电 备注 注:高于或低于上述基本配置标准的住宅项目由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电部门双方约定配置标准。 9.3.5.
集中表箱与用户配电箱上下级断路器选择配合见下表
表9.3.5 集中表箱与用户配电箱上下级断路器选择配合表
用户配电箱用电负荷(kW) 计算电流(A) 进线断路器In(A ) 4 6 8 20.2 30.3 40.4 ≤32 ≤40 ≤50 集中表箱出线断路器In(A ) 32 40 50 5(30)(单相) 5(40)(单相) 10(60)(单相) 电能表规格(A) 备注 21
10(最大50.5(最大60) 19 注2:电能表应采用多功能智能表。单相电流大于60A,通过CT计量,二次电流为5A,准确度为0.2S级。电能表采用1.5-6A。 9.3.6. 计量装置的准确度 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度选择应不低于表9.3.6的要求。 表9.3.6 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度选择 准确度等级 分类 有功电能表 三相供电 单相供电 9.3.7电能表及CT的配置 用电负荷(kW) 4 6 8 10 计算电流(A) 20.2 30.3 40.4 50.5 电能表规格(A) 5(30)(单相) 5(40)(单相) 10(60)(单相) 10(60)(单相) 10(60)(三相) 备注 1.0 2.0 电流互感器 0.2S -- 11.88 1.5(6A)(三相四线) 配60-200/5,0.2S级CT 居民住宅一户一表单相计量表箱电气接线(见附图9-1) 居民住宅一户一表单相计量表箱电气接线图(若不采用485接口,集抄方式按工程管理实际修改)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