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间: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 1.00 元,塔吊到顶后付 8000.00 元,拆除后付 6000.00 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510.00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员 工资、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 抵押 ,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 解除合同 ,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安全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脚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旋挖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机械( 字第 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沪昆客专杭长湖南段Ⅱ标项目经理部第四分部桥梁钻孔桩工程施工中需临时租赁机械进行施工,乙方具有本工程所需设备及操作司机输出能力。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沪昆客专杭长湖南段项目经理部四工区桥梁钻孔桩
1.2 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火车站附近
1.3 机械租赁内容及数量: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对乙方进行计价。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及单价见附表一。
2、工期
2.1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2.2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2.3 以上为总工期,作业总点工期按甲方编制的施组执行。
3、机械租赁费的确定:
本合同机械租赁施工作业项目承包费详见附表一:《机械租赁费用一览表》。
本合同实行单价承包,其工作内容:钻孔平台的开挖及平整,挖泥浆池、沉淀池,泥浆池、沉淀围护设臵,设臵泥浆循环系统、钻机及钻具进出场及安拆、移位、造浆、钻进、提钻、换浆、清孔、清除废浆碴等沉淀物,砼灌注、下钢筋笼,钻碴在临时场地的堆放。为配合旋挖钻机施工中所需挖掘机、吊车、装卸机、自卸车均由乙方自己提供,施工用水甲方提供水源,机械施工油脂、燃料及机械自身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工程项目合同作业内容所需全部机械费用、人工工资和管理费等,施工期间单价不做任何调整。验工后乙方应提供机械租赁费收据。收据金额为:当期验工金额-乙方提供劳务工资支付单金额。
计量规则:钻孔长度以承包底至设计孔桩底标高之间的长度计算(验工计价)。
4、工程质量
4.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及作业指导进行施工作业。行设计变更,变更后要及时通知乙方。
9.3因变设计增减的费用,由甲乙根据现场施工数量,按附表一中的相关单价计算工程施工机械费用的增减额。附表一中没有单价的项目,双方协商确定。
10、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0.1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范围和单价详见附表二《甲方供应设备及材料一览表》。超耗的材料,其费用将在乙方机械租赁费中扣除。
10.2 甲方在接到乙方提报的用料计划后,应及时供应,并按计划规定的时间运达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乙方组织验收。
10.3 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要满足设备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资料。
11、机械租赁费的计价
11.1 机械租赁费实行按月验工,每月25日,乙方按附表三《机械租赁验工结算表》填表报甲方审批。甲方按月支付乙方80%计量款,施工结束支付到95%,最后验收合格施工尾款一次性付完。
11.2 机械租赁费验工支付的依据。
11.2.1 按设计要求并由甲方技术负责人签认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
11.2.2附表一中的相应验工支付标准。
12、机械租赁费的结算和验工支付:机械租赁费的支付和结算。乙方将附表三《机械租赁合同验工结算表》报送甲方,待甲方有关部门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
13、机械租赁施工工程验收
13.1 验收依据:
13.1.1 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已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13.1.2 国家和行业颁布的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3.2 甲方的工作:
13.2.1 认真审查乙方提出的验收原始资料,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作业内容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
13.2.2 督促检查乙方按期完成未完工程的施工作业及需要整改工程的施工作业。
13.3 乙方的工作:
13.3.1 在向甲方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前,要按设计文件及标准进行全面自检。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8:旋挖机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中联280旋挖机械设备一台,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时间:
2、施工地点: 北京
3、设备清单:中联280旋挖机主机一台,机锁杆一个,钻头护筒等附属配件详见清单。
4、租金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及时支付该机厂家还贷款十三万元,否则厂家停机与乙方无关。
(2)甲方向乙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十万元整,该款自提机日前一次性缴清。
(3)甲方在工程结款后需向乙方上交十一万/月的利润。
(4)设备进场后若需添加工具由甲方自行安排。
5、有关约定:
(1)甲方负责提供设备操作者,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3)设备租赁期间,设备的燃油费、耗电费、维修费由 甲 方负责。
6、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设备的进场做好准备,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
(2)甲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指导设备的施工产生,但不能违章指挥,若由甲方人员违规指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负责设备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及其零备件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