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是“六五”普法的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学法问题,我们提请市委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中心组进一步加大学法力度。针对青少年学法问题,我们积极同市教育局协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课表、进心脑的.“四进”活动。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共计56所学校,都落实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讲授法制课。针对农民学法问题,我们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重点加强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并结合“三万活动”、“四送下乡”等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宣讲员参加XX市“科普之春”暨XX市“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聘请专业人员录制道路交通法等法律宣传磁带,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学法内容。创办了“法治当阳”网站,在当阳电视台开办了以案说法栏目,同时还制作法律援助小红帽、标有司法行政徽章的饮水杯、购物袋、普法农历本等小物件广泛进行法律宣传。
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在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学习的同时,大力加强依法治理工程。突出行业、基层、地方三大重点领域,推动法治当阳进程。认真组织申报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法治创建先进集体”,今年共向上级推荐上报7单位参与全省创建活动,并组织开展了检查验收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
组织三次调研,确定工作重心。8月-9月,市人大常委
会领导分三次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视察活动,一是组织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分析汇报座谈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二是深入基层走访调查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实地考查了矫正效果。三是听取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三个基地,凸显矫正功能。一是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今年5月,市司法局和庙前镇政府共同在庙前镇井岗村建立XX市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落实耕地面积10亩。市司法局定期组织各镇(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劳动基地的建立,凸显了矫正功能,有力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二是建立教育学习基地。市司法局同时在井岗村委会建立教育学习基地,购置了桌椅,开辟了学习园地,建立了制度。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并严格考核。三是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对刑释解教人员,与相关陶瓷企业联系,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临时安置问题。
实行三个对接,体现帮扶效能。一是与监狱、劳教部门对接,开展过渡性安置,帮助其回归社会。延伸帮教对接关口,对209封服刑人员 “特别家书”,认真开展回复和走访工作。分管领导专程带着相关影像资料、普法书籍到监狱、劳教所,召开当阳籍服刑人员、劳教学员座谈会,宣传国家政策法规,播放家庭成员寄语,并开展个别谈心帮教活动。二是与法院、社区对接,开展规范化监管,帮助其悔罪自新。受法院委托,积极开展审前调查工作,落实审前调查24人次,调查意见都得到法院采纳。对矫正人员坚持每月一次集中教育、一次思想汇报、一次公益劳动 “三个一”监管制度,强化刑法执行职能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在刑意识,帮助他们尽快悔罪自新。三是与民政、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对接,开展人性化服务,帮助其渡过难关。积极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协助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低保办理、责任田落实等工作。今年重点开展了为矫正人员和帮教安置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帮扶活动,落实帮扶资金2万元。
(四)服务民生、提高品质,法律服务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强化考核管理。我们制定《2012年法律服务单位百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信息工作、社会评价、奖惩等七个方面量化考核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工作,全面监管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把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接受指派事务、参与局统一活动等均纳入监管考核范围,从制度上增强了对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的实效功能。
拓展服务领域。一是积极争取法援专项经费,拓展法律服务空间。向省法律援助管理处争取增加了法律援助基本经费,同时又争取到法律援助福利彩票专项经费项目,并积极申报了法律援助福利彩票案件的专项补助。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补助措施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由原来200元至300元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至500元,省外最高达到1000元补助。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拓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我们在总结上报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信访部门,极具创新的起草并通过了《XX市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办法》,以当政发〔2012〕47号文件下发,明确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职责。市财政为此项工作每年拨付专项经费10万元。由此,我市的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市级规范化管理之中,并实现经费保障的常态化。三是积极协调法律援助职能部门,拓展法律服务效应。我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平台建设的契机,加强与残联、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协调与沟通,增设盲道等残疾人专用实施、设立妇女维权工作接待站、建立职工维权工作中心等,建设好标准化、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力。
扩大社会效应。制定《 XX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方案》,落实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六项措施”,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策划决策、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投产经营的全过程,组织律师公证服务队伍跟踪参与项目建设全程服务,为项目建设实现各项预定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持。公证处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依法及时公正为企业、居民办理公证业务。今年为国资经营公司办理抵押担保和借款公证2起,涉及金额2.72亿元;为中小企业融资办理公证160件,融资金额3700万元。
(五)明确主线、突出重点,大力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抓理论学习强素质。坚持每周一次集中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局领导和科室处所负责人每月一次专题讲座。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以“聚精神、强作风、添活力、谋发展”为主题的党员干部春训活动,邀请市委宣传部、纪委领导作了辅导报告。组织全体司法所人员、局机关干部进行不同层次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专题培训。
抓绩效考核促廉政。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从机关和基层所两方面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处所负责人签订2012 年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狠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处所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建和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
抓主题活动聚合力。制订了司法行政系统“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活动实施方案和“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并逐项督办落实。采取 “访”、“温”、“学”、“辅”、“谋”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举措,做实“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把“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导向深入。“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寻访红色路、践行红色魂”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到全国先进司法所XX市XX县仙女镇司法所、陕西省XX县侯庄司法所及革命圣地重庆、延安考察学习,并组织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进行交流学习。局工会还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及退休人员进行体检活动。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凝聚力,充分展示司法行政队伍良好面貌。
抓项目建设改面貌。我局申报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并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用好项目资金,我们多措并举,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了严格监管。一是成立“两个小组”。即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现场监管工作小组,每天安排三位原则性强的干部现场巡视、监督、值班,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展。二是制定“三方会签制”。工程材料的进场和验收、工程量的复核和变更、单项施工完结的验收和清场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司法局监理专班三方同意签字,并记入备忘录。三是确立“四家会审制” 机制。针对施工工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涉及设计方案、工程材料、工程量的变更,司法局随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四方会审协调,及时讨论、协商,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并报市有关部门批准。
三、2012年工作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一)2012年工作存在问题。一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人员充实、设备更新等都亟待解决。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司法所工作受人力、地方、环境制约的影响,发展不平衡。三是队伍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二)20工作计划
201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做好新时期各项工作的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六五”普法的关键之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着力推进 “三个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力求“三个规范”(法律服务、公正廉洁执法、机关管理),实行“三个提高”(法治意识、服务能力、整体形象),为“五个当阳”建设作出司法行政系统应有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法治建设,注重法律宣传教育作用,着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围绕“六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考核措施,注重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素质的提高、法治理念的形成,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