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自我学习:
员工为提高业务水平及相关业务知识,须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为帮助公司员工保持良好学习习惯,公司提供阅览书籍。
c:业务培训:
由公司不定期组织聘请专业老师进行专业辅导。公司成员除特殊原因外均须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临时请假。
提升培训:
公司优秀员工可获得公司免费提升培训机会。
学习纪律:
1、学习会场保持整洁、安静;
2、学习期间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调至震动档;
3、无故不得缺课、旷课、早退;
4、若有特殊原因须向学习主任请假,获准后方可;
5、借阅书籍如有损坏、遗失,按原价双倍赔偿金额或赔偿与所借阅同样之书籍;
第六章薪资制度与员工福利
第一条薪资制度
第一项员工薪资由底薪、业绩奖金、综合奖金、公司福利奖金等构成,底薪与业绩提成百分点在各自合约中将会分别注明。其中综合奖金包括:全勤奖、个人单项业绩考核优秀奖、个人综合业绩考核优秀奖、团体业绩奖金等。
第二项个人薪资及奖金部分属机密事宜,个人不得外泄,若有不合理可直接与总经理反映,力求合理。因员工泄露自己薪资或他人薪资而导致其他员工情绪不满,造成人心涣散,进而影响公司日常作业时,该员工以泄密论处,罚款100元。
第三项新人到职后,若表现合格,通过评估,可申请核发业绩奖金,若该员工表现优异,可提前申请核发。
第四项年终奖金发放情形根据公司全年业绩好坏决定,公司业绩愈好,领得愈多,反工、干部均须对时间之发生而负责。
第十四条在门市营业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宜,不可播放哀怨低调之音乐。
第十五条不得于公开或私底下恶性漫骂、批评、散播不实谣言及挑拨是非,破坏员工彼此团结与和睦。对同事要有礼貌,并热忱互助。
第十六条门市重视亲切服务,温馨的笑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职责客户,漫骂或批评客人。
第十七条尊重主管人员的领导立场,不可发生争吵、殴斗与冷战,若有缺失,应及时与店长反映。
第十八条客人于公司等待时,相关之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随时关心问候,不可冷落客人。非自己的客户,但凡公司人员皆有义务代为服务,不得推托。
第十九条门市仍有客人时,无论是否超过营业时间,不可催赶客人及关灯等有怠慢之行为发生。
第二十条答应客人的条件,一定要做到、做好,不可敷衍了事,且须白纸黑字,签名为证。
第二十一条没有笑容,没有礼貌,说话口气差,从业态度不良,电话礼仪不足,因而遭客户严重投诉者,立即开除。
第二十二条任何部门皆须维护正常系统,“开单作业制度”尤其重要,公司内各项表格、资料、公告、通告等,一律实行“签名制”,任何员工未正常运作,公司有权不接受其行为成果,并予以相应之扣罚。
备注:第一项被下罚单者,须自行付费,期限自通知日算起核算,一周内必须缴罚罚款,违者累计加倍处罚(未缴罚款者,公司有权暂停核发薪资及奖金)。
第二项任何请辞及离职人员皆须先行缴清各项罚款后,方可请领薪资及奖金。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个人责任制”,部门资产列报、部门环境清洁、部门业务业绩等,皆由个人负责到底,绝不推诿。
第二十四条“门禁管制”是门市现场人员的职责,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于全员下班后再进入公司。
第二十五条摄影部员工妥善保管好摄影部物品,使用完毕归置原位,其它部门员工非请勿入。
第二十六条随时保持工作场合的干净、整齐、清洁,养成随手关灯,关门、关水等良好习惯。
第二十七条公司内部一切讯息、资料、档案、记录、摘要等,严格保密,不得外泄或携带出公司。
第二十八条随时帮助、支持、支援和配合公司同仁,团结一致是公司之重要精神。第二十九条上班时间不得私自串岗、离岗。有事离开岗位时,必须事先交代职务代理人。
第三十条服务要求事宜:
1、要求对客人主动握手,大方有礼、亲切热忱。
2、要求一线员工随时派出名片,并不断自我称呼,让客人清楚记住您。
3、要求员工随时称呼客人称谓,并牢记客户名称。
4、要求“一手交一手”,陪着客人走的最高服务理念。
5、要求“送客出门七步远”的送客礼仪。
备注:1、凡属公司所有之文案、部门系统流程表、各部门章程、客户资料、联单收据、作业文件、展售商品、样本及任何属公司所有之文件文案、资料等,非经公司负责人同意,
不得私自拷贝、出让、转借、占有、售卖及携出公司等,否则将予以提出诉讼与要求赔偿。
2、凡违反上述各项条例者,店长可直接进行下单处罚或行政处分,员工亦可向上申诉,申请期为三天,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条严格区分公司提供给私人使用之物品与提供给客户使用之物品,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开俱罚单一张,至少罚扣人民币10元整。
第三十三条上班时间接受亲友来访不得超过10分钟,且仅限于门市招待,不得领至办公区域。
第三十四条员工就餐后应注意卫生清洁,并随手把简易饭盒等垃圾丢至垃圾箱内。第三十五条在店内发现客人遗失财物应立即上交公司备案,隐藏失物而不上报者,将视为偷窃并做纪律处分。
第九章惩罚条例
第一条未于正常上班时间穿制服及佩带工号牌者,第一次记警告一次;再犯,罚款5元;累犯,罚款10元。
第二条因服务不当,遭受客户投诉者,除取消该笔业绩奖金外,另重罚50元。
第三条有关公司内部作业系统及作业程序之任何相关文案、图像等资料,一律不得外流或外借,若经公司查获属实者,一律严惩。轻者罚款人民币50元整;重者罚款人民币100元整,或直接开除。
第四条对公司所有部门系统流程表格、本册及联单客户资料等,凡属责任范围,员工皆有填写作业资料的责任,凡经抽阅、盘查无上述作业时,以延误时效,妨碍作业论之,每空项罚款1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议处。
第五条凡离职员工(不含停薪留职者)或同行作业者,未经店长许可,当职员工不得同意其进入公司下列场所,违者罚款10元:
1、美工部;2、影棚;3、后期部;4、收银台;5、选片区。
第六条若因公司员工人为疏忽,因而导致发生赔偿或退款等问题,将追究责任归属,金额赔偿部分由员工全额承担。若是由于衔接不力,则由责任分摊人分摊所赔偿之金额。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事项经查属实者,罚款50元:
第一项不遵守公司各项条例规定者或未能配合公司各项革新制度者。
第二项与顾客或与同事吵架者。
第三项恶意批评顾客、公司及同事者。
第四项未经批准请假,不配合公司调度或无故旷职者。
第五项故意妨碍工作流程效率,或阻碍工作之执行者。
第六项不服从上司督导指正,且态度傲慢者。
第七项服务态度不佳,言语恶劣,表情傲慢,影响公司信誉者。
第八项以公司名义,对外私接生意,抽佣、侵吞公款者。
第九项未按时完成工作进度者,且未呈报汇报者。
第八条在个人全责职区内,无论环境清洁、物品保管、器材维护及金钱收支,皆须付最大之责任,若有严重之人为错失,除须负责赔偿之外,并以公司法议处。
第九条各级工作人员在所负责之权责划分及部门资产管理上,应付全责,若有人为错失而导致公司财产、耗材及经营上之损害时,须按门市市价或进货金额的二分之一进行赔偿。
第十条部门工作人员凡未按照公司制度开单作业者,一经查获,则该客户之业绩奖金部分,一律不得核发,若发现此种舞弊现象,导致公司财务损失时,将处以10倍罚款。
第十一条客户签约单应主动说明备注条例后,方可让客户签名。
第十二条未按服务规章正常流程作业者,视情节轻重,公司将开具数额不同之罚单。最低罚扣人民币10元整。
第十三条未能发现上一环节作业流程缺失并有针对性加以弥补、指正,且未能同时向上汇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之罚扣(最少人民币10元整)。
第十四条员工对公司所交付之任务,未能在时效内完成,且又未及时汇报者,形同渎职。
第十五条“清洁责任区”是员工每日清洁打扫整理的重点,在职人员应尽其义务与责任,不可敷衍了事,未尽责而经抽查不合格者,罚扣人民币10元整。
第十六条未能认真遵守学习制度或学习考核时未能通过,罚扣人民币5元。
第十七条当月未完成月初设定下达之目标业绩,并处罚金100元整。
第十八条在店内偷窃顾客或同事之财物将被立即开除,并视情节严重扭送至公安机关。第十九条被公司开除之员工,其薪资于薪资发放日一并领取并不享有任何解雇费。第二十条未尽事宜,店长有权按公司经营原则与公司章程,参照服务规章以及事发实际情况开具罚单,罚扣金额最少10元整。
第十章个人奖金制度
第一条有付出才有收获,员工个人业绩的表现,视为奖金发放。
第二条门市人员享受业绩奖金,所完成业绩之前期与后期按事先预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三条实施个人奖金制度,无非是提升公司业绩及营业额,并确保公司与员工相互提升作业,因此指定基本生存下限,每月业绩设定参照当月工作计划,员工超额完成业绩,超额部分按事先预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四条员工该月完成考勤达标,可获全勤奖,奖金人民币壹百元整。
第五条员工在个人业绩竞赛中表现优异,视具体情况,并参照公司运营,核发个人单项业绩优秀奖。
第六条视员工日常表现,当月综合考评优异者,视具体情况,并参照公司运营,核发个人综合业绩优秀奖。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下列三项原则:
第一项具有对公司完全的忠诚度、认同感、向心力之优秀员工。
第二项具有对公司高度责任感、荣誉心、业绩突出之优秀员工。
第三项具有成熟处理事务能力、有沟通协调各部门人员之长才。
备注:此待遇为员工在公司效力期间所享受,若该员工自动离职或与公司解约,被公司解聘等离开公司后,不再享受此待遇。
第八条公司内不管任何奖金条例或专案奖金等,皆不得违反下列各项内容,否则一律不予核发:
1、任何人员有私下串联、作假、转让业绩、营私舞弊者。
2、当月未经正常书面请假手续获准,而私自休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