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因为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该项目的不能进行,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 _____%作为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项目无法经营,或者由于项目在营运期间持续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项目。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3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