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从业单位依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06c7a376f46527d3240ce02a,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将自动转入新的管理系统。
3、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报名同时,从业单位委托代理人可以持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免费申领电子信息卡(在原“管理平台”已领取的电子信息卡依然有效,不需重新申领)。只有凭电子信息卡才能登录新的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并打印本项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工作。
4、从业单位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报名、登录管理系统填报的有关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信息,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在管理系统对社会部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不实信息的投诉。从业单位在项目资审、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行为,将直接影响其年终的信用等级评价,并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5、评标阶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与信息管理系统有关内容进行核查,投标人未在网上报名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须在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内容与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予以废标处理。
6、电子信息卡。每一个从业单位(符合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只能申领一个,可以永久使用,再次到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申请投标时,只能凭电子信息卡登录管理平台才能进行资格预审(投标)报名、填报需要补充的资料信息、打印相关资料。需再次申领时,须持经公证的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保证明复印件付费(收取成本费300元/个)领取,原卡同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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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领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
本人签署此委托书时已经知道: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已于2010年4月20日起试行。本次申领的电子信息卡,我单位只能申领一个,可以永久使用,再次进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申请资格预审或投标时,只能凭此电子信息卡登录“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22.63.99:8213),才能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并打印项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工作。需再次申领时,需持经公证的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保证明复印件付费(收取成本费300元/个)领取,原卡同时注销。与此相关的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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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本项目须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22.63.99:8213)填报并打印的资料明细清单
填报资料明细清单
注:1. 申请人在填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过程中,所填报的内容不仅限于此次资格预审所要求的内容。
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上述表格由申请人按要求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毕后打印输出,不得另行手工填报,否则将予以废标处理。
3. “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杨小军,联系电话:
03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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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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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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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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