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人大代表履职意识不够强。首先表现为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不高,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有的代表觉得自己是从选民中经过差额选举选出来的,当上代表很光荣,但没有认识到代表具有的崇高法律地位和重大政治责任,缺乏使命感。有的代表把参加人代会和代表活动看作是“例行
1公事”,参会前不做任何准备,履职感不强。有的代表平时不注意联系选民,不及时反映民意,对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被动应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不够主动,在闭会期间很少参加或不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二是人大活动开展不够多。受客观条件限制,闭会期间组织的专题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难以吸纳全体代表参加,大多数代表每年除参加一次代表大会、一次代表活动外很少开展其他活动。
三是代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落实到位少,效率不够高。有的代表对议案、建议的性质、作用和具体要求不太了解,以至于把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也作为议案提出,所提建议缺乏具体内容,使人民群众真正关注的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反映和有效解决。或者提出的建议受当地经济条件限制做不到,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
今后,镇人大主席团将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镇党委的领导下:一是切实加强镇、村两级的政务、事务、财务的公开监督。二是创新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并形成强有力的制度坚持下来。三是加强和改进镇人大主席团和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方式,努力地推进全镇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