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健全组织管理体系,配强“两站一中心”工作力量,规范工作职能,将优化服务保障作为体系建设的关键着力点,突出面对面、一对一服务,努力为退役军人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帮扶解困工作。为重点优抚对象落实各项抚恤补助,做好医疗补助工作,重点解决好参保、大病医疗救助问题。加强区退役军人关爱援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能,让基金在阳光下运行、让关爱在帮扶中体现。
(三)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做好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按省厅下达计划,做好年度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四)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创业意向摸底,结合退役士兵就业意向适时举办退役士兵技能和创业培训班,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自主创业的能力;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结合退役军人特长,对接更多优质企业,搭建双向选择服务平台,召开退役军人暨家属专场招聘会;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建立退役军人求职需求与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提高就业质量。
(五)妥善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对应安置未安置、安置后非个人原因末上岗、安置后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等具体情况进一步分类梳理,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力度,切实把落实政策作为治本之策,切实维护好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六)做好军人褒扬工作。全面提升优抚待遇,及时兑现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士遗属抚恤金,确保烈士遗属医疗和生活待遇落实到位。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努力营造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加强烈士陵园管理和改造提升,在现有基础上,陵园增修绿地景观、室外连廊、多功能厅、停车场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