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可行性,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准确研判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坚决做到未经评估的重大事项,不研究、不决策、不实施;要坚持不稳定因素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制度,实行不稳定因素台帐动态跟踪管理,对涉稳苗头和隐患要及时研判、核查和报告,对重大涉稳矛盾问题,要坚持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包调查研究、包协调处理、包督办落实、在解决上狠下功夫,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非正常群体上访,坚持防范在先,认真做好劝阻、接访和劝返工作,尽量不让其聚集成势,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协调处置工作,平息事态,同时要经常了解从业人员的思想状况,掌握本企业矛盾纠纷的焦点,及时疏导他们的情绪,防止不满情绪激化,特别是改制还未结束的企业,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严防因改制损害职工利益而酿成矛盾的事件发生,企业要做到每半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筑牢维稳的第一道防线,及时发现和掌握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特别是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的排查,涉及从业人员切身利益问题的排查,要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事端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对立面。要做到矛盾排查的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都要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具体负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实行建档管理并落实人员落实方案具体加以解决。
三、强化隐蔽战线对敌斗争,维护政治稳定
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认真开展敌社情排查活动,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密防范“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形势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对那些混淆视听、制造混乱的人和事要站稳自己的立场,与之作
坚决的斗争,决不能上当受骗;要积极配合政法机关,严厉打击“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
四、健全维稳工作机制
建立好以下四种维稳工作机制:一是预测机制,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掌握,定期不定期地分析形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主动发现掌握苗头,加强调解,超前化解;二是快速反应机制,各企业要研究各类群体性事件的规律和有效处置方法,提高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三是督办机制,对重大不稳定因素要实行综合协调,限期化解;四是主体责任机制,明确维稳工作中和处理具体问题上的工作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在处置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要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妥善处置,严防矛盾激化。
五、加强领导,落实维稳工作任务
自觉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牢记“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从指导思想、工作部署、物质投入等各个方面落实改革发展稳定协调推进的要求;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维稳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所管地区稳定;要转变工作作风,倾听职工群众意见,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消除产生矛盾的土壤;对那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