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原稿,与书刊有出入)
《中国乡村发现》第14期 湖南人民出版社
第5篇:农村“空心村”实践报告
农村“空心村”情况调查与分析
——以青龙满族自治县为例的调查报告
农村建设上,在农民新建住宅的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等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往往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新建住宅大部分都集中在村庄外围,而村庄内却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形成了内空外延的用地状况,即所谓的“空心村”。经济上,空心村是指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大量的农村青壮年都涌入城市打工,除出过年的十几天,其它的时间均工作在城市、生活在城市。因此,使得留在农村的人口都是老弱病残的现象。因其农村常住人口有如大树之空心,故名之空心村。
如何治理改造“空心村”已经成为当前我们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农村土地闲置、房屋闲置现象非常普遍。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严重钳制了本就薄弱的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阻碍了村庄的治理与发展,严重迟滞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引发宅基纠纷,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影响村容村貌的整洁。如何加快解决农村这一问题迫在眉睫。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最近对青龙县全县25个乡镇的“空心村”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全县396个行政村、1249个自然村村庄占地情况有了一个大致了解。全县农村总人口为482424人、150165户,村庄占地总面积3510平方公里,人均0.74亩,户均2.76亩,大大超出当前通行的户均0.3—0.5亩的标准。
一 调研内容及结果
通过对青龙县“空心村”现象的调查走访,通过对各个乡镇的村官和村民的座谈了解,我们发现了空心村形成的原因:
1.农村基层政府没有规划意识。各地普遍存在规划意识淡薄情况,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村镇规划建设所有的名存实亡,有的与土管所两所合一各唱一台戏,有的干脆撤销机构分流人员。有些乡村干部随意批宅基地,对于得到新宅基地的农民又没有按照规定收回他们的旧宅基地;有些农民只要给村里和乡镇交一定数量的钱,或者同相关干部拉拉关系走走后门,就可以自己选择新的宅基地,并且他们所选择的宅基地一般都选在村边靠路、风景好、有商业价值的地方。还有些地方将建房指标分割减小面积或干脆作废,变相纵容、故意怂恿农民超面积建房和未批先建,从而达到“创收”目的。
2.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性质。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集体又缺乏管理和规划。农民的原则是能占就占,哪怕占有的土地常年闲置。如果有新户要建房子,只能在自己老宅基地上建,老宅基地不够的农民,如果建房只能建在自己家的耕地上。这也是中国农村很奇怪的一个现象,耕地里违法建了不少房子,而村庄里面很多闲置的旧宅基地。 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制度,约束了农村宅基地的开发和流转利用。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在集体内部流转,这完全是一句空话。宅基地的流转,是需要支付流转费用的。但这宅基地是集体的土地,让集体内部的农民利用集体自己的闲置宅基地,而支付费用给那些长期霸占集体宅基地的农民。建房农民不愿意,只好在自己家的耕地上建房。如果让那些拥有大量旧宅基地的农民无偿交出旧宅基地给集体使用,这些农民又不愿意,因为几乎百分之八十的农户都是占用了大量的旧宅基地,集体凭什么让我一户农民上交闲置宅基地,而不是所有农民都上交自己的闲置宅基地。这就是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弊端,集体的土地,宁可闲置也不愿意让别的农民使用。 3.封建迷信思想严重。老村庄因无统一规划, 宅基布局乱, 房屋间隙小, 出路狭窄。而许多农民相信“出门冲墙, 心灰意凉”;“厕所对厨房, 倒霉不吉祥”等封建信条, 尊奉“树挪死, 人挪活”的古训,或听信风水先生“宅大进财, 路宽出官”的胡言乱语, 纷纷向村外寻求“ 风水宝地”。以前由于不富裕, 无力重建新房,只能囚居于老屋。一旦富裕起来后, 为求“风水”, 就舍弃老宅破屋, 在村外或公路边修建新房, 以满足自己占风水、摆阔气、高人一等或“想致富, 临公路”的狭隘心理, 纷纷在村庄道路出口旁修房, 导致东边六七家, 西边八九户, 村中空闲一大片的现象。
4.农民传统的宅基地私有观念浓厚。许多农民认为,宅基地是私有的,占着了就是自己的,所以千方百计批地建新房,新屋建成后不拆旧房;二是有的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认为老房子是祖业,再穷也不能拆祖屋,阻碍了拆旧建新的实施;三是有的农民认为拆旧建新不划算,新房建起后自己住新房,父母老人住老房子,怕“老”人在新房有霉气,并且旧房还可以用来堆放杂物及圈养禽畜;四是有的老房子是几兄弟或几户几姓共有,由于经济条件不一样,有的建新房走了,有的还住在老房子,或者全部建新房搬走了,但由于先前居住产生的矛盾、隔阂以及补偿等问题导致房屋所有人间无法就老房子权属及拆建达成一致,导致无法拆除旧房。
5.旧宅基地纠纷多。一些农民的旧宅基地,或是祖传下来的,或是与人串换的,大都很不规则,因采光、通风、排水、出路等实际问题,很容易与左邻右舍发生矛盾,造成人际关系难以相处。翻建新房时,高了惹人闲言,遭人忌恨;低了对己不利,心里别扭。倒不如弃旧图新,在村外找处新宅基地建房,省心省,悠闲自得。
6.农民缺乏土地法制意识。相当一部分农民没有土地观念,认为我自己的责任田,我自己负责税费,盖个房子是自己的事,与别人不相干,这样责任田或自留地就变成了宅基地,村里的老房子空下来闲置、倒塌。还有一些农民互相调换责任田建设新房,罚款就让他罚吧,反正也不在乎这几个钱。
7.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些农民通过经商等手段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还有些农民在城里打工站稳了脚跟,并落了户籍。这些人由于政策允许他们保留原来在农村的宅基地和责任田,所以他们的宅基地并没有上交,形成了空置。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通过考学、当兵等方式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转换,不愿将父母接走或父母不愿入城仍住在乡下,怕人说闲话,就通过关系批地建房供养老人,因而将老房子闲置。在一些地方还新建宗祠等形成大量房屋闲置。 8.自然条件的原因。有些老村庄自然条件并不算好,比如地势低洼、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等,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注重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有条件的人首先选择离开原来的旧宅,另选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建新村,原来的旧宅也就成为了“空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