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车间规章制度(共7篇)
三、环境卫生
1、地面:应随时保持地面整洁,无生产废弃物,其他杂物、污渍等。
2、墙壁、门窗:无与生产无关或不规范的张贴物,污迹,灰尘等。
3、各车间要保持通道畅通,以保证人行与运输车行走无阻碍。
4、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苍蝇、无鼠害、无虫害。
5、收集的垃圾污物要有专用容器,加盖封闭,定期及时处理。
四、监督检查
生产厂区成立卫生检查小组,成员:丁运省,朱晓慧,陈祝彪,郭初振,刘振。
检查小组每天对各车间的生产现场,门、窗、墙壁,地面卫生,个人卫生,办公室卫生,设备卫生,清洗设施,照明设施,供排水设施,加工工具,运输工具,计量器具,置物架,物料定位,物料防护,水电气,更衣室等全方面进行检查,同时进行打分,得分在晨会上通报,对不合格项进行限期整改,否则加重扣分。
每月各车间卫生得分的平均分占员工考核分数的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