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表面结构类别特征
表面结构
特别平滑(光面) 平滑
无光泽(麻面) 粗糙
b(B) g m(D) r
代号
≤0.4 ≤0.9
>0.6~≤1.9 >1.6
平均粗糙度Ra,μm
7 试验方法
7.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7.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测量方法应符合Q/SGZGS 323的规定。 7.3 r值是在16%应变时计算得到的;n值是在10%~20%应变范围内计算得到的,均匀延伸小于20%时,应变范围为10%至均匀延伸结束。
7.4 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试验方法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规则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加工状态的钢板或钢带组成。每批重量应不大于30吨,对于卷重大于30吨的钢带,每卷作为一个检验批。 8.2 复验与判定规则
对于拉伸、塑性应变比(r值)、应变硬化指数(n值)试验,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SGZGS 322的规定。 10 数值修约
数值修约应符合GB/T 8170的规定。 11 国内外标准近似牌号对照
本标准牌号与国外标准近似牌号的对照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