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卷:由当场的巡视员发卷,并把剩余试卷放回学校保密专柜存放,开考前不得拆封。
2、各班要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参加考试,杜绝不让学生参加考试的现象。各班要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及相关考务工作。
3、考试完毕后,由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巡视员)装订试卷,交由教导处存放好,待下午统一安排阅卷。
4、监考教师须知
(1)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开考前任何人不得拆封。各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首先整顿考场秩序及稳定学生情绪,清理室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东西(课本、作业本、计算器等),然后检查学生人数。
(2)监考教师在第一科发卷前先讲考试要求,提示学生认真填写姓名、座号等,提前3分钟发卷,开考钟响后考生才能作答。监考教师拆封试卷后,在发卷前要认真将试卷过目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3)严禁考试作弊,严肃考纪考风。监考教师发现学生作弊,应给予警告,采取以教育为主,批评为辅的原则,及时制止。对个别粗暴恶劣、恶意捣乱者经多次警告教育仍不听从的考生应告之学校领导加以处理,并做好记录。如果教师作弊,一经发现,则通报批评及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个人在考试中出现违纪问题,要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监考及评卷工作谁出错谁负责,情节特别严重的,记录在案,列入教师考核、评优评先以及职称晋升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