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1、成立项目管理机构。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政府王正伟主席关于建设“六个百万亩”林业工程的指示精神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建议以自治区政府名义成立“六个百万亩”林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改委、林业、国土、水利、财政、环保、旅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项目实施的宏观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局,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政府要区别其他建设项目,针对生态特别保护区的特殊性、重要性和复杂性,制定相关生态建设、土地流转、资金投入、经营机制等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实施。由自治区林业局统一组织各县林业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家底,理清社会、经济、土地、水利、资源、自然等情况,因地制宜的对本辖区内的林业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总体规划和可行性报告,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和灌区各市、县政府组织实施,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并将实施实效列为相关部门和各市、县考核的内容。
3、抓好林地,做好保障。解决工程占地问题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