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张学琴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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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MM,1979年?月26日出生,男,31岁,汉族,系ZH科技有限公司大区经理,住北京市朝阳区??楼204。
被申请人:ZZ,1985年?月25日出生,男,25岁,汉族,系GG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大同市矿区??单元9号,现住: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地区??楼901。
请求事项:
1、请求增加赔偿二次人身伤残等级鉴定的鉴定费用1800元;
2、请求变更残疾赔偿金数额,由原《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53476元变更为58146元。
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原《人体损伤致残等级鉴定书(即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以下简称“原鉴定书”)无论是鉴定结论,还是鉴定适用法律/依据等均无不当,但是申请人为了配合法庭的审理,主动按照法庭的安排进行了二次人身伤残鉴定,二次鉴定结论与原鉴定书鉴定结论完全一致。
申请人认为,两次人身伤残鉴定均因被申请人的故意伤害行为所致,浪费了申请人不必要的时间与金钱,理应由被申请人承担前后两次的鉴定费。
2、申请人于2011年2月17日进行了二次人身伤残鉴定,2011年2月22日获得二次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人身损伤致残程度为十级伤残。
2011年2月21日北京市统计局发布了《北京市2010年暨“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了北京市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0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