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生态平昌”推进农村环保
发布时间:2011-5-11 12:48:00 〖加入我的书签〗〖关闭窗口〗
近年来,平昌县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生态平昌”的定位和长远目标,积极按照“城乡一体、环保统筹、科学发展”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城乡统筹,强化农村环保工作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超前眼光,立足科学发展,着力拼抢项目,增大投资,着力夯实基础,壮大产业,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全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友好相处的和谐平昌。认真落实《平昌生态县建设规划》,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染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并具体分解到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定期专题研究、定期督察检查、定量目标考核。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推进原则,建立环保工作“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一岗双责、环保统一监督、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上下相互协调、部门密切配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形成环保工作合力。
标本兼治,快速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标本兼治的理念,该县点线结合、整体推进,坚持强有力保护、建设、治理,实现了全县农村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提高。一是科学编制环保规划。组织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平昌县“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对“十二五”期间全县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处理量进行了预测。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户收集、村转运、镇乡处理”和“卫生填埋”的基本方式,到2015年全县建成20个垃圾填埋场,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二是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县依法划定43个乡镇和16个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了保护区标志牌、桩;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一步加大了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限期治理力度,确保了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国家饮用水源标准。全面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启动了饮用水保护信息系统建设,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逐年上升,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三是快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县城污水处理系统的基础上,分年度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白衣、荔枝、土兴坦溪等乡镇场镇已按规划要求建成8座乡镇污水处理站。针对农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问题,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小型生化处理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项目带动,深入实施农村污染防治。该县划定了畜禽禁止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规范了全县畜禽养殖范围。2010年,全县累计建成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130个。全县已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项目8个,各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300余万元,因地制宜探索出了“大型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污泥干化处理”模式对养殖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或用作农业灌溉,基本实现了畜禽养殖污染“零排放”。全县大力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项目和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与推广,精心打造现代生态农业园区,促进生态农业长足发展。截至目前,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初步建成了110多个有较高水平的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其中生态养殖型园区50多个,生态果蔬种植园区20多个,生态休闲观光型园区30多个,建成省级现代生态农业园区6个。
示范引领,积极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同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各级各部门,将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的生态示范创建作为农村环保工作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有效地推动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状况,改善提高了农村环境质量。2003以来,该县全面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等细胞工程创建。到2010年底,全县共创建成省级生态乡镇3个、生态村6个、生态园区4个、绿色学校2所;创建市级生态乡镇13个、生态村17个、绿色学校15所、绿色社区4个、绿色家园120个,数量和质量都位居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