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2)是服务性企业,主要产品是服务。(3) 经营旅游文化性消费的企业(不同于演出公司)。 (三)种类: 1、西方国家旅行社的分类 (1)旅游批发商:是组合旅游产品的旅行社。 它们以最低价格批量预定交通、 住宿、 旅游设施及景 点等使用权利, 并将其组合成整套旅游产品 (旅游线 路、项目和日程)后,以包价批发形式出售给旅游经 营商。 根据法律规定,旅游批发商不与旅游者发生直接 关系, 不直接向公众出售旅游产品, 不从事旅游接待 服务。我国目前不存在此类企业。 (2)旅游经营商:通过自己的零售网点或代理教 学 过 程
商向公众销售旅游产品的旅行社。 它们从旅游批发商 手中购买旅游产品后, 负责组织旅游团和具体接待服 务。 (3)旅游零售商:是代理旅游经营商、交通部 门或饭店等部门向旅游者销售旅游产品、 交通票据或 预定客房的中介组织, 其主要工作是负责宣传、 推销 和旅行服务。 2、我国旅行社的分类 1996 年以前分为一、 二、 三类 (级) 旅行社。 (经 营范围:一类招徕、接待海外旅游者;二类只是接待 海外旅游者;三类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 1996 年以后分为国际、国内旅行社两类。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金不少于 150 万元人民币。每设 立一个分社增加注册资金 75 万。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金不少于 30 万元人民币。每设学生讨论分 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