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构造》课程考核方案
《室内装饰构造》课程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全过程项目考核的原则,即从开始到结束,从课内到课外均考核;公开考核的原则,让学生正确对待本课程考试;重能力、重素质的原则,即将学生能力表现和素质体现作为较大的权重系数在考核时加以考虑。
1.综合评定占20% 具体分配是:
①学习态度占5%,总分为5分,其中对实训设计占50%,按实训次数分别赋分,出勤率占50%,只扣分不加分,迟到或早退一次减0.5个百分点,无故旷课一次减2个百分点,并不得评定优秀成绩,旷课次数累计达学校规定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履行了请假手续的病事假不减分,但累计达3次以上的不得评定优秀成绩。
②学习能力占10%,总分10分,理论知识运用占50%,上课回答问题占50%。
③合作能力占5%,完成项目的速度与质量各占50%。 2.项目设计考核占60%
每门技能考试课进行两次项目技能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的项目设计实施能力。由教师根据授课情况和教学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项目任务考核,要求学生做出完整的项目模型以及项目最终渲染效果图。教师根据学生项目完成情况给出成绩,每次满分为30分,
共有两次次。
项目一:居室空间设计 项目二:公共空间设计 项目设计考核标准:
⑴模型构建紧凑,无建模错误,建模尺寸精确无误。 5分 ⑵空间设计合理, 布局均衡,结构协调,符合人体工程学。 5分
⑶设计流畅、优美,空间有力度感,能突出表达设计风格的主题。 5分
⑷色彩的布置和运用有个性,既有对比又能调和,视感觉舒适。 5分
3.期末闭卷考试占20%
期末笔试不及格者准予补考。考试内容包括居室空间设计技能操作题,集中考查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设计的敏感程度。 A等(17分以上):
1.设计方案构思新颖;主题突出、意境明确;
2.根据提供图纸布置平面功能合理,符合人机工程学,制图严格规范;
3.设计效果表现技法运用得当、娴熟生动、效果图做工细致; 4.画面整体效果好,卷面整洁、构图美观、合理。 B等(16-13分):
1.设计方案构思较新颖;主题较突出、意境较明确;
2.根据提供图纸布置平面功能合理,符合人机工程学,制图严格规范;
3.设计效果表现技法运用较熟练、效果图做工较细; 4.画面整体效果较好,卷面整洁、构图美观、合理。 ③C等(10-13分):
1.设计方案构思一般;主题突出、意境明确;
2.根据提供图纸布置平面功能合理,符合人机工程学,制图基本规范;
3.设计效果表现技法运用基本得当、效果图做工较细致; 4.卷面整体效果较好,卷面基本整洁、构图较合理。 ④D等(0-10分):
1.设计方案没有创意;主题不突出;
2.根据提供图纸布置平面功能不够合理,不符合人机工程学,制图不规范;
3.设计效果表现技法运用生疏、效果图做工粗糙; 4.卷面整体效果差,卷面脏、乱,构图不合理。
制定人: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