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事故中身故,如何给付保险金?
问题:被保人和受益人同时死亡的,如被保人为母亲,受益人为儿子,其保险金是按照有关继
承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由儿子的法定继承人受益;还是根据保险原理,受益人的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要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必须以被保人死亡时受益人还活者为前提,如果被保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的,受益人将不享有该受益权,而由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受益,上述两种看法,当适用哪一种? 指导: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事故中身故,如何给付保险金的问题,保险法对此亦无明确规定。按法理来说,保险的受益权是期待权,只有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仍生存,才能转化成现实的受益权,因此如何给付保险金的关键在于确定谁先死亡,实践中应运用《继承法》司法解释中已有的规定,“如在同一事故中死亡,辈份不同的,推定年长的先死;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因此,对于此类案件应首先运用继承法解释判断被保险人与受益人谁先死亡,如果推定被保险人先死亡,受益权已转化成现实的权利,则保险金作为受益人的遗产由受益人的继承人受领;如果推定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受益权不能转化成现实权,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
二十二、继父母、生父母谁有继承权?
问题:子女作为被保险人身故,此时其父母离异且均又再婚,假设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那继父母、生父母谁有继承权? 指导:
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继父母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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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因此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子女的法定继承人即包括生父母,又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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