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京江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案例
1.注册会计师编制的京江公司验资报告与审计报告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略)
2.京江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内容有什么不同? (略)
3.假设注册会计师黄东的审验结果与京江公司在实收资本及相关资产、负债的确认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黄东应如何安排下一步的审验工作? 答:应对货币资金等进行函证,对实物和无形资产取得资产评估部门的有关证明,并深入分析重大差异的形成原因。
4.假设注册会计师齐于明在审验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时,发现其实物投资的计价币种与其注册资本币种不一致时,齐于明应按什么方法确认实收资本? 答:应审验这家外商投资企业的折算汇率是否符合合同、协议、章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5.假设2002年5月31日经投资者协议、审批机关批准京江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京江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变更后,募集设立的京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小组在进行变更验资时,应取得哪些证据资料?
答:对于变更后,募集设立的京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小组在进行变更验资时,应获取下列有关资料:审批机关准予改组的批文;原京江有限责任公司过去半年的会计报表、设立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改组时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报告;经投资方共同认可的资产评估结果;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准予公开募集股份的批文;与证券承销机构达成的股票承销协议;招股说明书;证券承销机构在承销结束时出具的承销报告;证券承销机构划转股款的证明材料等。
6. 验资项目组验资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对中昌公司、飞龙公司和万方公司设立验资的结果与三方的出资规定有何不同?
答:验资项目组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l号——验资》的要求,对京江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验资。设立验资所获取的验资证据表明三方与出资规定不符的情况如下:中昌公司应于2001年9月30日前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资300万元,实际缴付200万元,未按规定缴足金额为100万元;飞龙公司应于2001年9月30日前缴付货币资金1000万元,实际缴付780万元,未按规定缴足金额为220万元;万方公司应于2001年9月30日前缴付设备2100万元(262.5万美元),实际缴付2080万元(260万美元),未按规定缴足金额为20万元(2.5万美元)。
案例二 黎夏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案例
1.如果本案例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将会在哪些方面发生变化? 答:在依据、委托方、受托方、审计过程的各阶段将发生相应变化。
2.如果结束审计一年之后,黎夏公司总经理周坚的违纪问题,被检察院定性,是否应追究审计项目组的责任?
答:不应追究。一方面,哲信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组按审计准则实施的是抽样审计程序;另一方面审计组织的责任,无法替代哲信市市委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责任。 3.结合“黎夏公司总经理任期目标履行情况表”分析黎夏公司2001年的经济效益总体水平低于2000年的主要原因。
审计工作底稿——黎夏公司总经理任期目标履行情况表
表9-8 2002年1月10日 单位:万元 项 目 任期目标 2000年 审定2001年审定第2年与第1年两年平均行业平金额 金额 的差异 与目标的均数 差异 ① ② ③ ④ ⑤=④-③ ⑥=(③+⑦ ④)/2-②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12240 9496 13000 11500 -1500 -1440 +10 -16 12232 务成本 其他业务利润 253 30 50 45 10200 210 60 50 8760 249.3 +39.3 -10 -20 -23.35 9501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997.3 2024.7 50 1013.1 50 30 30 1003 -20 -10.1 +25 -10 -5 230 20 出 投资收益 所得税17% 27.5% 2056.9 16% 2036.3 18% -20.6 +2% +10.75 69 33 (33%) 净利润 销售净52% 2.68 28.5% 51% 2.73 27.3% 57% -1.2% +6% +0.1 +21.9 0 1012 利率 总资产报酬率 资38.9% 3.12 1 39.6% 3.21 2.83 38.1% -1.5% +0.05 +0.4% +2% 2010 本收益率 资本保值增5 2.60 1.20 9 2.82 3.26 0.82 -0.38 -7.01 +0.1 15% 值率 资产负债率 流动10.28% 10.38% 39.28% 1.99 2.50 -0.32 -0.12% -0.05% 27.4% 比率 速动比率 应收账39.22% 62.18% 0.101 10.26% -0.02% +2.88% +0.115 48% 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62.08% 0.102 1.32 0.33 39.26% +0.005 -0.06 +0.01 2.61 社会贡献率 社会积累1.38 0.32 65.06% 0.1O6 +0.03 +0.495 39.3% 率 股东权益报酬率 每1.26 0.36 +0.06 3.O8 股收益 市盈率 每股股+0.04% 1.02 利 +1.54% 6.50 +0.0015 2.93 -0.09 10.23 +0.025 38.96 61.26 0.098 1.55 0.29 编制人: 姚卓 杜威 陈红 审核人:庄君 3.答:由表9-8显示,黎夏公司总经理任期各项经济指标基本达到委托经营合同中预定的任期目标。虽然200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未能完成任期目标,但2000年相同指标的完成情况良好,弥补了第二年的不足,使两年平均水平仍达到了总经理任期目标。就整体分析,黎夏公司2001年的经济效益总体水平不如2000年。尤其是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平均周转率、速动比率、总资产报酬率等指标2001年均低于2000年和行业平均水平。
经审计人员姚卓、杜威深入调查取证,追根溯源,查出差异的成因来自两方面。一方面受客观经济环境、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2001年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相继出台,调整药品价格、实行“医药分家”、药品分类管理、推行医疗保险制度等措施的逐步完善,国内医药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黎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态药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也受到一定影响。另一方面2001年黎夏公司经营管理上的问题是差异形成的主要原因。
4.本案例中,黎夏公司总经理真实性、合法性责任履行情况的审查结果与经济效益责任履行情况的审查结果在哪些方面是相互印证的? 答:在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平均周转率、速动比率、总资产报酬率等指标的审查上,是相互印证的。
①经真实性与合法性责任审核组审定黎夏公司200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只有1.99次, 2000年至2001年制药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呈增长趋势,2000年为5次,2001年为8次,而黎夏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由2000年的9次降至2001年的1.99次,并且低于两年行业的最低值2次和3次。与行业增长趋势的明显脱节,印证了真实性与合法性责任审计组的审核结果,说明该公司在应收账款的控制与管理上,存在着严重问题,有较大的呆账损失风险。
②2000年至2001年制药行业的存货平均周转率呈缓慢下降趋势,2000年2.96,2001年为2.90,但黎夏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由2000年的2.82下滑到2001年的2.50,这表明黎夏公司的存货质量和管理存在较大问题,同时印证了真实性与合法性责任审计组的审核结果。
③审定后黎夏公司2001年的速动比率为0.82小于1,表明该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和变现能力较弱,2000年至2001年制药行业速动比率平均值呈缓慢增长趋势,2000年为1.01,2001年为1.03,但黎夏公司的速动比率由2000年的1.20下降为2001年的0.82,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相关联。
④2001年黎夏公司的总资产报酬率27.3%, 比2000年降低1.2%,而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这表明该公司2001年度对总资产的利用效果不佳。经查阅黎夏公司投资项目的全部资料,发现其中一项60万的医药产业投资项目,经总经理审批,由于公司在开发投资项目时,对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缺乏有效论证,并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足,导致此项投资几乎没有回报。 第十章 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
案例一 由“银广夏”“安然”案件看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
1.“安然事件”中,安达信缺乏审计的独立性暴露出了什么问题,我们应如何应对?
答:安达信缺乏独立性的表现:多年来安达信一直为安然提供审计和会计咨询服务,仅2000年安达信从安然公司收取的审计和会计咨询的服务费就分别高达2500万美元和2700万美元;安达信有100多名雇员专门为安然提供各种服务,每周从安然收取100多万美元的服务费用;从1995年开始,安然还将其内部审计交给了安达信,甚至连财务长也是从安达信聘用的。
暴露出的问题:现行的审计制度存在缺陷:承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由被审计单位自行聘用的,被审计单位如果不满意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则该事务所就必然面临被炒鱿鱼的后果,这事实上形成了被审计单位与事务所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被审计单位成了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和上帝。巨大的商业利润必然回驱使事务所去迎合其雇主的需要,使审计背离独立、客观、公正的要求。目前世界各国基本上都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为被审计单位提供管理和会计咨询服务,这样做的结果是事务所过度地介入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必然会将两者的利益更紧密的捆绑在一起,审计也就不可能在具有独立性。
提出的应对措施:由监管机构通过招标方式,综合考虑参与投标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有无违规记录、资质、实力、内部管理水平等综合因素,并在适当考虑事务所已承担审计业务量与其实力配比的基础上,为被审计单位选择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除外部审计外的其他服务,但可以允许事务所向其他企业提供管理和会计咨询服务。这样,即能保证审计独立性,又不会影响事务所的经济利益。 2.对于规避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这个问题,除了上述建议外,你还有哪些好的建议?
答:(1)加强职业后续教育。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人才的素质是由会计师资格教育质量、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质量三个方面的因素综合决定的。目前国内的事务所比较注重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考试环节。而从国际上看,从注册会计师职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地区到国际“五大”会计公司,都无一例外地将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摆到了极其重要的地位。而我国目前的规范性条约《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对后续教育的内容、形式等规定得较为笼统,不利于后续教育的具体落实。因此,我们建议一方面要对相关法规进行修订,另一方面事务所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后续教育,尤其应增强法制意识和诉讼案例的培训,提高事务所以及审计人员的自身法律修养。
(2)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和咨询业务一定要分开。为避免利益的冲突,保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最好不要对一家公司同时开展以上两种业务。目前,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下,也逐渐在拆分其咨询业务。
(3)成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专业鉴定委员会。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政处罚的裁定和实施权归属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理日常工作);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的裁定和实施权归属于人民法院。随着市场经济向法制化方向的发展,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将成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而法院无疑将成为最终的裁判机构。但当涉及的诉讼案件专业性很强、技术复杂程度很高时,法院将难以独立对案件作出合理界定。例如,已认定一项会计信息是虚假的,但如何来界定这项会计信息的产生是故意、还是过失,在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人员量刑时,是非常重要的。前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要依据过失的大小确定不同的民事责任。这即使对专业人士,有时也是难以确认的。因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成立专家鉴定委员会,作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界定的权威机构,该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应同法医鉴定等司法鉴定报告一样,成为庭审的有力证据。在西方,司法机关在判决注册会计师诉讼案件时,也常常主动参考行业自律机构的意见,作为法律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案例二 北京哲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案例
1.你认为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系统一般应考虑哪些方面的因素? 答:设计审计质量控制系统应考虑以下因素: (1)经营理念; (2)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系统的政策和程序; (4)沟通质量控制程序的方式;
(5)现行质量控制系统; (6)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 (7)所提供专业服务的性质; (8)客户类型;
(9)负责人及员工对质量控制观念的接受程度; (10)会计师事务所的区域分布。
2.结合本案例,谈谈专业胜任能力对审计质量的重大影响。
答: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全体专业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完成所委派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合理制定并实施职业后续教育计划,据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专业胜任能力包括招聘、专业发展及晋升等三个方面的政策和程序。
会计师事务所如果贸然承接一项超过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的委托,很容易陷入困境。专业发展的政策和程序应该合理地保证专业人员具有履行职务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并随着执业进展而不断提高水平。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发展有赖于专业人员的经验和知识,这种依赖正随着专业领域的扩展及客户需求的增长而日益变得重要。
在案例背景中提到,北京哲平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以离退休财务人员为主、业务助理人员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且流动频繁。这种人员构成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对新业务不熟悉和“虚假验资”事件。该事务所长期以来只考虑争取扩大市场,却忽略了专业胜任能力的提高。
3.根据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的先进经验,制定“审计质量控制档案”是很有用的工具,请根据质量控制涉及的因素,尝试列举“审计质量控制档案”应该包含哪些要素? 答:质量控制档案至少应包括下列要素: (1)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的描述; (2) 质量控制政策及程序;
(3) 建立和维护系统的特定人员的责任;
(4) 关于质量控制各个方面信息的样式或表格; (5)质量控制系统各个方面负责人的姓名。
4.建立质量责任制有何意义,如何建立? 答:(1)意义:有利于树立全员质量意识,促使审计人员自觉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将质量控制落到实处。
(2)可按“谁过错谁赔偿”的原则,在助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事务所之间合理划分责任,把质量责任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各级人员。具体地讲:
①助理人员与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分担。项目负责人对助理人员的工作负责。如果助理人员的工作底稿记录无误,项目负责人判断有误的过错责任由项目责任人承担。如果工作底稿本身不实的,由具体操作的助理人员负责。项目负责人作为复核在工作底稿上签字,只负有对有关底稿形式上审核责任,不承担实质审核责任,不因其审核而解除助理人员的责任。
②项目负责人与事务所的责任分担。项目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审计项目质量负责。但对已向管理当局请示报告,并按处理意见实施的,可以免责,其过错责任由事务所承担。 5.何谓“三级复核制度”,对审计质量控制有何意义。
答:“三级复核制度”是指由事务所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对具体项目工作底稿逐级审查,最后签发审计报告的制度。“三级复核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质量控制制度,对确保审计质量,减低审计风险,明确相关审计人员的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将三级复核制度与注册会计师签名制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惩制度、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可以更好地发挥“三级复核制度”的质量控制作用。 6.你认为哲平会计师事务所应如何完善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
答:审计工作底稿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审计工作底稿是整个审计过程的记录,是形成审计报告的依据,也是确定或解除审计人员审计责任依据。从一些审计案件看,审计结论失误直接表现在审计底稿不完善。哲平会计师事务所早期对审计工作底稿并未足够重视,不完善的地方很多,也造成了几次质量事故。由此,应将审计工作底稿质量管理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参照一些事务所先进经验,具体可要求审计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1)审计计划应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经部门经理审核并完善后报主任室审核; (2)银行存款余额必须函证;
(3)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函证回函比例应达到规定的比例,如未达到,应有替代审计程序;
(4)存货盘点(或监盘)应达到规定的比例;存货应有计价测试、生产成本的检查、产品成本结转是否正确的查验程序; (5)固定资产应有盘点记录,盘点应达到规定比例;不动产的权证应取证或查核原件; (6)无形资产应取证有关法律文件; (7)银行借款应函证;
(8)实收资本,如首次审计,应查核资本到位情况。如非首次审计,应关注是否有抽资情况或发生资本金变动情况; (9)收入审核应结合符合性测试查核发货交付情况;
(10)重要证据一定要请客户盖章,复印件一定要与原件核对一致;
(11)销售成本应有毛利率分析查验成本是否与收入配比的审计程序、结合存货的计价测试生产成本的检查等程序; (12) 应编制完成审计小结,经部门经理审核并完善后报主任室审核。
7.会计师事务所为什么必须审慎选择客户?
答:(1)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以决定是否接受新客户或继续与老客户合作,其目的是降低与那些缺乏正直性的客户打交道的风险。会计师事务所无法为某一客户的正直性和可信赖性作出担保或承诺,而客户的正直性和可信赖性很可能会影响其财务报表的认定。在决定承接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应该考虑自身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比如:特殊行业、特殊领域的知识、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完成委托所需要的人力资源等。
(2)为了提高审计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一个新客户前,应对其各个方面进行认真地评价;对于老客户应定期进行再评价。这些评价的目的是:确定可能涉及执业责任的相关风险;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专业胜任能力;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