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及调剂规范(试行) - 图文(3)

2025-06-24

方法等用药咨询。

三、从事中药饮片调剂人员的条件与要求

(一)从事中药饮片调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从事饮片调剂工作:

1.经过中药中专(含)以上学历的学习取得毕业证书或取得中药士及以上技术职称者;

2.取得上岗资格的药师;

3.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必须具有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并由本单位领导指派任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从事中药饮片调剂工作: 1.未经系统学习过中医药理论和有关知识、技能或没有取得相关任职资格证书者;

2.患有精神病、严重皮肤病及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传染病者; 3.每年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 四、中药饮片调剂室的条件与要求:

(一)应有与调剂工作量相适应的调剂室,其墙壁、顶棚、地面平整光洁,无污染源,门窗结构严密,要有调节室内温湿度的空调、排风扇及避光设备。

(二)药斗为调剂中药饮片的容器,多为木质多格式的组合柜,能存放400种以上中药饮片为宜,药斗布局应合理,符合斗谱规律排列。药名为正名正字。

(三)调剂台结构应宽大坚固。应有盛放不同规格的包装纸、布袋、滤药器及笺方的设置。

(四)供调剂使用的戥秤、天平必须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才能使用,定期进行校验。

(五)用于临时捣碎药味用的铜缸,应配备清洁用的毛巾、毛刷等。用于整理中药饮片用的簸萁、筛子等,要保持干净整洁卫生。

(六)调剂室内所用各种用具,要有固定存放位置,专人管理。

第二章 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的规范

一、从事中医医疗工作的职业医师要不断的加强中医理论学习,按照君、臣、佐、使合理选方用药,提倡使用经方、小方,合理使用中药饮片。

二、中药饮片处方书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规范》的各项规定。

三、中药饮片处方中不得与西药或中成药混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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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方书写内容有三部分①处方前记:认真书写处方前记的全部内容: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费别、诊断以及患者一般信息,门诊或住院号及病区号和床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记载患者身份证号、家庭常住地址和联系电话。②处方正文:书写处方药品,药品名称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饮片炮制方法写在药品名称前面如:“炙甘草、法半夏”。特殊的调剂、煎煮方法应在药品名后右上角注明并加括号例如“薄荷(后下)、车前子(包煎)”。每味药物后面为剂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单位为克(g)。处方中的药味排列要整齐,每行的排列要一致整齐,各行中的药物数量要一致。③处方后记:该处方服用天数、日几剂、每剂煎几次、制备方法(水煎服、酒制、打粉等)、服用方法(温服、冷服、餐前或餐后服、外敷、熏蒸等)、处方医生签字、调剂人签字、核对人签字。

五、中药饮片处方书写应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六、处方前记中“诊断”(包括病名和症候)明确。处方中的药品组成与诊断应有明确的辨证或辨病关系,做到诊断正确,辨证准确,剂量得当,君、臣、佐、使清晰。杜绝有药无方的只是药物堆积的不合理处方(或“大处方”)。

七、中药饮片中的毒、麻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应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管理。

八、天津市中药饮片处方模板见附录四。

九、各医院要建立处方点评组织,充实中药处方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对院内处方特别是在合理配伍的大额处方进行点评,加大医院处方检查力度。每月将点评结果汇总并存档备查。

十、严禁以中药饮片销售额与医生奖励挂钩。

第三章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程序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程序是经过多年工作实践而形成的,应成为调剂全过程的准则。中药饮片调剂分为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发药五个程序:

一、审方

审方是中药饮片调剂工作中第一道程序。从事调剂工作的人员既要对医师所开处方负责,更要对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负责。因此要对处方内容逐字、逐项进行详细审阅,做到“四查十对”,具体内容如下;

1.科别、姓名、性别、年龄、婚否、住址或工作单位、病历号或门诊号、处方药味、剂量、用法、剂数、医师签字、日期等。首先应注意处方日期,对超过日期处方,在未征得原处方医师同意或未重新签字的情况下,应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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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调剂。

2.审阅处方如有字迹不清、错字、重复药味、未注明剂量、药味配伍禁忌、妊娠忌服、超过规定剂量的问题,应与取药者或处方医师联系研究解决,必须经过处方医师纠正或重签字,方可调剂。

3.审阅处方中所列药味如有“脚注”,要遵照医嘱要求办理,调剂人员不得擅自涂改处方。如有需要自备“药引”,要向取药者说明。

4.对处方中药味短缺不能满足供应的品种,请处方医师更换疗效类似品种或告知取药者自己外购,药剂人员无权擅自使用代替品。

5.处方中如有属于自费的药味,要向取药者说明。 6.问清患者是否有代煎等要求,以便计价。 二、计价

1.计算药价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规定,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或认可的药价计算,不得任意改动或估价,计价方法是将每味药的剂量乘以该药的规定价格,计算出单味药的价钱,再将处方所有单味药的价钱相加,即为一剂药的金额,再乘以处方的剂数,即为该处方的总价。

2.每味药的价钱尾数每10克可以保留到厘,计价完毕,每张处方的药价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分。

3.计价时要注意每味药的单价、剂量、剂数。对所调剂药味如有不同规格、不同价格的;特别是属于贵重细料药,毒性、麻醉性中药,应在处方药味顶部注明单价(俗称顶码),以利药价的准确。

4.药物需要代煎,应另加代煎费,不应将代煎费混入药费中一同计价。 5.对代煎的汤药在计价后发给凭证号牌。

6.药价计算完毕填入规定的项目内,经手人签字。 三、调配

调配是调剂中药处方最重要的环节,要求从事调剂的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心,需要严肃认真按照医师处方要求进行调剂,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调剂人员接到经过审方、计价、收费后的处方,还需要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经过复审无问题后,方进行调配。

2.调剂所用的戥秤,首先核准定盘星。持戥方法为左手握住戥杆,右手取药,提起戥毫至眉齐,检视戥星指数与所取药味剂量相符。

3.称取药味应按处方所列顺序间隔平摆,不得混放一堆,以利核对,如有错味便于分出另配。对体积松泡品种应先称取,以免覆盖其它药造成复核困难。对粘度大的品种可后取放在松泡药之上,防粘附包装纸。鲜药类品种应另包,以免干湿相混,发霉变质,影响疗效。

4.对处方注明需要临时加工炮制品种,遵医嘱加工炮制并应符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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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5.调剂处方所列药味,要按照规范的处方药味应付称取,不得随意替代,不准生制不分;不准使用不合格药品。

6.处方中应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的品种,应单包者并注明用法。

7.对处方中有矿物、贝壳、果实种子类坚硬药物,需要临时捣碎(使用量较大且常用的品种可预先用机械加工粉碎备用),以利于有效成分的煎出。使用铜缸捣药后,应立即擦拭干净,不得残留粉末。凡捣碎特殊气味或毒性药后,必须洗刷干净。

8.处方要求加工成其他制剂的,与中药汤剂调配方法基本相同。另外根据各药味的特殊性,为便于粉碎和制剂要求,对含挥发油和脂肪油多、树脂、粘性大、糖分多和动物类药、纤维性强、质地松软药以及贵重细料药,均应单取、单包,以利加工制剂时分别处理。

9.分戥,对一方多剂同时调剂时,应采取递减分戥法操作,即按每味药剂量乘以剂数等于称取总数量,分出每一剂的量,每减去一剂的药量,剩余在戥盘的部分、不应有余或缺量,最后剩余的一剂药,要与处方一剂药量相等。对并开药应分别称取,不准以一味找齐。对处方中贵重细料药、毒性药要按剂准确称取并分别单包。在进行剂量检查时,每剂药总量的误差率正负不得超过5%。

10.调剂处方完毕时,经手人应自行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字。 四、复核

复核是对所调配的药品,按照处方逐项进行全面细致的核对,无误后签字。复核是调剂处方重要的一道质量把关和程序,具体操作如下:

1.调配药品是否符合处方所开药味和剂数,有无多配、漏配、错配或掺混异物等现象。

2.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和超剂量等。

3.药品有无虫蛀、发霉、变质,以生代制、生制不分、应捣未捣的情况。

4.是否已将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兑服和特殊要求等进行单包并注明用法。

5.处方药味剂量与实际剂量是否相符。 6.细料药品和毒性药品是否处理得当。 7.调配的药味是否与“处方应付”一致。 8.复核合格后即可签字进行包装。 五、包装

1.装药时做到药方与药相符,并核查调剂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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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药时不漏药、不沾药、不撒药,注意区分先煎药、后下药、烊化药、冲服药、单包药等。(药袋标识与药相符)。

3.装订要结实、整齐,并将处方底联与包装好的药袋装订在一起。 六、发药

1.核对患者姓名、取药号和取药剂数,要特别注意防止姓名相同或相似错发药的事故发生。

2.处方中需特殊处理的药味,或需另加“药引”,以及煎法、用法、服法,需加以说明。外用药应有明显标注。

3.一方多剂的鲜药,要提示患者注意保鲜,置于阴凉干燥处,以防发霉变质。

4.检查附带药品是否齐全,药品包装是否捆扎结实。 七、装斗

1.应当定时查看药斗中药品的装量,掌握消耗规律,及时填充药品,满足调配处方需要。

2.及时制定领取药品计划,核对所领药品与请领单是否一致,数量是否相符。领药清单应有库房管理人和领药人双签字。

3.装斗时不宜过满,防止药物溢出,造成药物混斗、串斗。 4.每次装斗前应清理药斗,以免积压残渣发生变质。

5.装斗时应核对药斗标签与内装药品是否符,防止调剂差错。

6.装斗和清斗时若发现有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退回库房,不得使用。 7.应对药房中的药斗药品和周转库药品定期保养,并有“在库养护记录”。

第四章 调配中药汤剂处方药味应付

临床医师根据“辨证论治”法则进行诊治疾病,立方时要选用各种不同炮制加工的中药饮片,以求发挥更好的疗效。中药生熟有别的药性学说及中药饮片不同规格的质量标准已做为法定药载入药典或技术法规,所以在中药调剂中严禁生制不分,相互代用。中药调剂工作,根据医师处方要求和地区传统习惯,经多年形成一套用药规律,称之为处方药味应付常规。在医师未注明生熟炒炙的情况下,必须根据本《规范》中的处方应付规则,明确调配生熟炒炙等不同品种。

现将天津市处方药味应付规定列表如下: 一、处方应付常规

(一)处方直写药名,应付炮制的品种 1. 处方直写药名(或炒)即付清炒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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