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县新建基督教淳溪聚会点建设项目天恩堂及附楼工程
AGC130021-01SQ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南京天仁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谢良田
2013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高淳县基督教淳溪聚会点: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高淳县新建基督教淳溪聚会点建设项目天恩堂及附楼工程(AGC130021-01SQ)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元(¥ )的投标总报价(此处价格应从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自动读取),工期15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元(¥29000.0)。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南京天仁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盖电子印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谢良田
地址: 南京市高淳县城固城湖南路49-40号 网址: 电话: 025-57331226 传真: 邮政编码: 211300
2013年 月 日
(一)投标函附录
工程质量保险书
发包人(全称):高淳县基督教淳溪聚会点
承包人(全称):南京天仁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为保证高淳县新建基督教淳溪聚会点建设项目天恩堂及附楼工程在合理的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 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及图纸所约定的所有承包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整个工程开始交付使用起算。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2.装修工程为2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年; 4.供热及供冷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2年; 6.其他约定:双方另行商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致使工程在保修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竣工验收合格,整个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退还全部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六、其他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另行商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