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具体手段。(2)法律文书如实反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的全过程。(3)法律文书是扩大法制宣传的重要教材。(4)法律文书是考察法律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尺度。
4、法律文书的种类有哪些? 答:(1)按制作的繁简、难易程度,可分为表格类、填空类、叙议类。(2)按法律文书的性质,可分为诉讼文书(包括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和行政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按用途,可分为侦查类、起诉类、报告类、裁判类、执行类、通知类、笔录类、书状类等。(3)按制作和使用的主体,可分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律师、公证、仲裁、当事人等法律文书。
5、怎样理解法律文书的规范性? 答:法律文书的规范性表现为:(1)格式统一;(2)要素齐全;(3)用语程式化。 6、论述:法律文书的法律属性与写作属性的关系。 提示:答案见教材第5—6页。
第二章练习题答案
1、法律文书产生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1)有比较完整的文字体系。(2)有比较成型的、健全的司法体系。 2、我国唐朝、宋朝、明清时期判词的特点分别是什么? 答:(1)唐朝判词的特点是:文采华丽优美,文字佶屈聱牙,用典较多,艰涩难懂。(2)宋朝判词的特点是:文字平实,说理充分,浅显易懂。(3)明清时期判词的特点是:用词典雅,讲究文采,文字平实,论理深刻,简当为贵。
3、结合我国法律文书的发展历史,谈一谈你对我国法律文书现状的了解。
答:法律文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唐宋以前,受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治、文化、法律发展等的限制,当时的法律文书非常简单、粗糙;唐宋以后,法律文书的发展比较迅速;到清朝时期,逐渐形成了讲究文采,注重说理,文字简约,以律为据等特点;民国时期,继承我国法律文化传统,同时借鉴了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文书的格式,更加注重论理。新中国成立后,法律文书借鉴了原苏联的模式,加上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重实体、轻程序,法律文书内容简单,说理简单,甚至不讲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法律文书也在不断改革,越来越重视对案件事实、法律和证据的介绍、分析, 强调说理,并更加重视诉讼程序在法律文书中的反映。
第三章练习题答案
1、名词解释:法律文书的主题。
答:法律文书的主题,是指作者在法律文书中所表达的主要观点,即办理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案件的目的。
2、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有哪些? 答:(1)反映案件事实,符合法律规定。(2)主题明确,选材恰当。(3)遵循格式,规范 制作。(4)结构固定,章法多样。 3、法律文书的主题有什么要求? 答:(1)主题要准确。(2)主题要明白。(3)主题要集中有序。 4、法律文书如何进行选材? 答:(1)围绕主题,以主题为中心进行选材,或者以证明主题为需要进行选材。(2)依法选材。
5、简述法律文书的主题与材料之间的辩证关系。
答:法律文书的主题和材料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法律文书的主题不是任意确定、凭空想象而来的,而是必须有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案件事实材料和法律材料是第一位的,是主题的决定因素,主题的产生是第二位的。另一方面,主题一经产生,就成为统帅全文的中心,在选取事实材料和法律材料时必须围绕主题进行。从这个意义上讲,主题又是第一位的,材料是第二位的。 6、法律文书的一般结构是什么样的?
答:法律文书的结构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首部的内容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辩护人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案由等。正文的内容包括:事实、证据、理由、结论。尾部的内容包括:说明有关事项、署名、日期、用印、附项。 7、列举并说明法律文书常见的章法结构。 答:(1)由事而理,依理而断。(2)突出主罪(主犯),兼顾次罪(从犯)。(3)揭露矛盾,明确争点。(4)详写细节,充分发挥。(5)欲进先退,层层推进。(6)分析说理,彰显个性。
第四章练习题答案
1、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主要有哪些?
答:法律文书常用的写作方法主要有叙述、说理和说明。 2、简要分析法律文书中叙述、说理和说明的内容。 答:(1)法律文书叙述的内容主要是案件事实部分。刑事案件叙述的事实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行为过程、危害结果、当事人认罪态度、涉及的人和事、影响量刑轻重的各种情节、证据以及各方意见等要素。民事案件叙述的事实主要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事实以及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行政案件叙述的事实主要是当事人行政争议的内容以及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2)法律文书说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分析论证证据,分析论证事实,分析论证法律。
(3)法律文书说明的内容主要有:对现场情况及某种事物如实记写;对某个事项进行说明。 3、法律文书中叙述的方法和要求有哪些? 答:法律文书叙述的方法主要有:(1)时间顺序法。(2)突出主罪(犯)法。(3)综合归纳法。(4)纵横交错法。 叙述的要求包括:(1)事实要素要叙述明确,关键情节要交待清楚。(2)因果关系必须交待明白。(3)注意具体叙述与概括叙述的结合。 4、法律文书中说理的方法和要求有哪些? 答:法律文书中说理的方法主要有:(1)夹叙夹议法。(2)辩驳兼济法。 说理的要求包括:(1)说理要紧扣法律依据。(2)说理要有针对性。(3)注意与前后保持一致。
5、法律文书中说明的方法和要求有哪些? 答:法律文书中说明的方法主要有:(1)介绍法。(2)解释法。(3)图表法。 说明的要求包括:(1)具体。(2)明确。(3)规范。
6、结合法院判决书实例分析叙述、说理、说明的具体应用。 答案略。
第五章练习题答案
1、法律文书的语言有哪些基本特点? 答:法律文书的语言具有以下特点:(1)准确性。(2)精炼性。(3)朴实性。(4)庄重性。 2、法律文书语言准确性的含义是什么?
答:法律文书语言的准确性有两方面的含义:(1)用准确、恰当的词语和句式客观反映法律文书的各项内容。(2)要用法言法语。 3、如何理解法律文书语言的精炼性?
答:法律文书的语言必须精炼,即“言简意赅”。但法律文书语言的精炼性具有相对性,原因有两个:(1)法律文书语言精炼的程度,受制于法律精神和文书格式的规定和要求。(2)法律文书语言精炼的程度,受制于作者对写作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从微观上分析,法律文书语言的精炼性则仅指遣词造句的技巧。 4、法律文书的语言如何做到朴实性?
答:法律文书语言的朴实性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1)反映事实、处理决定要真实,恰当运用积极修辞和消极修辞;(2)阐述处理理由要平和,不要夸张渲染;(3)少用或不用感情色彩强烈的词语;(4)说明具体事项要平实,条理清晰,不要描景状物烘托气氛。 5、法律文书的语言为什么要注意庄重性? 答:法律文书语言的庄重性是由其公文文体的性质所决定的。法律文书所表达和反映的内容是执行法律的具体情况和处理结论,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因此,法律文书在叙述事实、分析证据、阐述理由时,必须运用准确、朴实、精炼的语言,这些方面共同形成法律文书庄重的语体风格。
6、论述法言法语在法律文书写作中的重要性。 提示:答案见教材第90—91页。
第六章练习题答案
1、名词解释:公安刑事法律文书、通缉令、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 答:(1)公安刑事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2)通缉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在逃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制作的,发布追捕归案命令的通知性文书。
(3)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时使用的文书。
(4)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文书。 2、简述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的作用。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作为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查。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重要原始材料,同时也有利于报案人了解、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侦查,并制作立案决定书。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其作用在于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已经进入侦查阶段。
3、呈请报告书的含义和结构、内容。 答:呈请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即将或准备进行的有关诉讼行为呈报有关领导审批时所使用的文书。
呈请报告书是叙议类文书,由领导批示栏、审核意见栏和呈请报告书三部分构成,主体内容是呈请报告书,由呈请单位制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首部:写明文书标题、犯罪嫌疑
人的基本情况。(2)正文:写明呈请领导批示的事项和呈请理由。(3)尾部:写明结语、承办部门和承办人署名、制作日期。
4、简述起诉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和写作的基本要求。
答:起诉意见书属于叙议类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首部:包括标题、编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2)正文: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理由和移送审查的意见。(3)尾部:包括致送机关、局长和公安机关印章、制作日期、附项。
制作起诉意见书需要注意以下要求:(1)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2)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加以整理,按要求装订立卷。诉讼卷移送人民检察院,侦查卷由公安机关留档备查。(3)起诉意见书制作完毕后,应当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5、结合案例实际写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和起诉意见书。 答案略。
第七章练习题答案
1、名词解释: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抗诉书、公诉意见书
答: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符合逮捕的条件,依法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文书。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或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被不起诉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依法提出抗诉,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公诉意见书,是公诉人在法庭审理中进一步揭露和指控被告人所犯罪行的综合性发言。 2、简述起诉书的结构和内容。
答:起诉书属于叙议类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构成。(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辩护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2)正文:包括案件事实、认定事实的证据、起诉的理由和起诉决定。(3)尾部:包括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署名、日期与院印、附项。 3、起诉书与起诉意见书的区别有哪些? 答:(1)制作主体不同。(2)作用不同。(3)文书结构和内容不同。(4)当事人的称谓不同。(5)有无辩护人不同。(6)致送的机关不同。(7)署名的要求不同。 4、不起诉决定书包括哪几种类型?分别适用于什么情况? 答:不起诉决定书包括三种类型:(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制作的不起诉决定书,适用于以下情形,又称绝对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制作的不起诉决定书,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又称相对不起诉。(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4条第2款制作的不起诉决定书,适用于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又称为存疑不起诉。 5、比较二审程序的刑事抗诉书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刑事抗诉书的结构和内容。 答:(1)首部:两种抗诉书都要写明文书标题和编号、原裁判情况及诉讼过程。不同之处在于,二审程序抗诉书的制作主体是原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的制作
主体一般是原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需写明原审被告人基本情况,二审程序抗诉书则不写该项内容。(2)正文:两种抗诉书都包括提出抗诉意见、阐述抗诉理由以及结论性意见、法律根据和请求事项三项内容。不同之处在于,二审程序抗诉书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81条,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3)尾部:都包括致送机关、署名、日期及院印、附项。不同之处在于,二审程序抗诉书的致送机关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的致送机关是同级人民法院。 6、公诉意见书与起诉书的联系与区别。
答: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公诉意见书则是公诉人在法庭审理中进一步揭露和指控被告人所犯罪行的综合性发言。两者联系非常紧密。公诉意见书是以起诉书为基础制作的,它是公诉人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在起诉书的基础上,对起诉书的补充和发挥。但是公诉意见书和起诉书也有区别:(1)任务和作用与起诉书不同。起诉书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将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文书,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公诉意见书是公诉人在法庭上就证据和案件情况集中发表意见所使用的文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2)结构和内容不同。起诉书的首部包括标题、文书编号、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公诉意见书的首部包括标题、被告人姓名、案由、起诉书号、对刑事审判庭的称呼、序言;起诉书的正文包括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理由和起诉决定,公诉意见书的正文则包括法庭质证情况和证据分析、定罪量刑意见以及揭露社会危害性,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起诉书的尾部包括致送的人民法院、署名、日期与院印、附项,公诉意见书的尾部包括结束语、署名、发表日期。 7、结合案例实际撰写起诉书、抗诉书。 答案略。
第八章练习题答案
1、简述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作用和主要分类。
答: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国家颁布的刑事法律审判刑事案件,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或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处理决定。 刑事裁判文书的作用体现在:(1)刑事裁判文书是实施法律的工具。(2)刑事裁判文书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3)刑事裁判文书是立法活动和审判业务的主要参考。(4)刑事裁判文书是宣传法制的生动教材。(5)刑事裁判文书是体现法官综合素质的重要尺度。 刑事裁判文书的分类:(1)按照处理问题的不同性质,可分为刑事裁判类、决定类、命令类、票证类、笔录类、诉状类等文书。(2)按照解决纠纷的方式,可分为刑事判决书、刑事调解书。(3)按照审判程序,可分为一审刑事裁判文书、二审刑事裁判文书、再审刑事裁判文书、死刑复核裁判文书和执行文书等。(4)按照文书的难易程度,可分为叙议类文书、填空类文书、表格类文书。
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首部包括那些内容? 答;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首部包括:(1)标题:分两行写明制作机关和文书名称。(2)文书编号:由立案年度全称、制作机关简称、案件性质简称、审判程序代字和案件顺序号组成。(3)公诉机关的称谓或自诉人的基本情况。(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5)辩护人的基本情况。(6)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包括那些内容? 答: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1)对控辩意见的表述。(2)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理由部分包括:(1)事实理由。(2)法律依据。
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包括哪几种?应当如何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