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信息。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
(十)推进法律五进长效化,以公开延伸职能。始终坚持法制宣传以人为本,以多元的宣传平台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法制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借力巡回审判、驻村下乡、诉前调解、诉后答疑、庭后教育、法院外网、文化长廊等平台对法院诉讼流程、诉讼期限、审判流程、公开机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普及。4年来,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8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700余人次。同时,按照“进村组、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和“关温暖、送平安、送信息、送法律、送服务”的“五进五送”要求,共走访基层群众32户,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向基层和纵深发展。
(十一)推进巡回审判实效化,以公开凸显为民。4年来,共开展巡回审判16次,有效延伸了司法便民触角,切实推进了司法公开向基层一是按照“定人、定时、定点”的原则,制定巡回审判法庭工作制度,将巡回审判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二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直接联系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要求广大法官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巡回办案,将调解场地延伸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及时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始发状态。三是把巡回审判的落脚点放在为群众普法、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上,无论是哪个法庭巡回开庭,都要进行以案释法,向群众现
场进行法制教育。
三、强化监督、开诚布公,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汇报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切实加以改进。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视察、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与案件评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完善交办、督办、反馈、落实机制。
(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继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诚恳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
(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注重与媒体良性互动,通过“二网一微博”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建立起公众与法院直接对话的平台,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开放性。定期以工作通讯、信息等形式通报我院工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大力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四年来,共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5次,140余人次走进法院深入了解了各业务庭工作常态,旁听了庭审。积极畅通原、被告等案件当事人的监督,着力改进法院各项工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
司法公开工作的有力推进,为我院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注入了强大动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落实司法公开的过程中,我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距离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一是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仍需继续深化。部分法
官对司法公开的意义、作用的认识仍不到位,重视程度仍然不高。仍然存在片面强调保守审判秘密和保护个人隐私,对推进全面公开怀有抵触情绪等倾向。部分法官因审判质量问题不敢公开、因司法能力问题不愿公开、因担心暴露问题不想公开。。二是司法公开规定的落实尚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等方式满足公众和媒体了解庭审实况还做得不够;案件进展查询系统信息仍未与审执过程同步,可供查询的内容有限;法院网站功能仍比较落后,司法信息公开深度有限效果欠佳,规范性文件和审判指导意见未实行网上同步发布。被执行人信息公开范围有限,通过媒体曝光“老赖”信息的总量仍然不多,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公开的保障措施仍需继续强化。“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严重影响司法公开的质量。由于办案压力过大,很多法官没有将司法公开的程序性要求做到位,公开质量不高。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对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做好新时期的法院工作指明了新路径,激发了原动力。我们为此倍受鼓舞,也深感责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印台区人民法院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基层实践者、参与者和推动者,将坚持以全会精神统领法院工作,继续全力谋划和做好司法公开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没有公开就没有正义。坚决摒弃“不愿公开、不敢公开”和寻找各种理由“能不公开就不
公开”的错误观念,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观念,切实增强司法公开的自觉性,把司法公开的各项要求融入到理念深处,践行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
二是要进一步细化公开措施。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司法公开的专项检查和监督考核工作。加强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的具体措施,确保六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强化司法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根据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项公开的特点,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层层落实的公开机制。健全完善司法公开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以机制运行确保公开措施的全面落实,在坚持依法公开、理性公开、适度公开的基础上,实现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
四是要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把司法公开的着力点放在接受群众监督,了解群众诉求上来,同时善于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落实司法公开。加大司法公开宣传力度,营造推动司法公开的舆论氛围。健全完善人民陪审、旁听庭审、文书上网制度,扩大审务公开,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广泛、理性参与司法,增进对法院工作了解,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正”。
五是要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深化文明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强诉讼引导、告知、咨询、答疑工作,完善案件信息公开查
询系统,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不断完善司法救助体系,切实降低群众诉讼负担,让百姓打得起官司。
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院的司法公开要求,按照“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继续加强三大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们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让司法公正以群众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