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15〕118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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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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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5年本)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前 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新思路、新举措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及2013年修订本、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等,结合我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实际,特编制《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以下简称《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针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以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由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构成指引产业结构调整的清单,用于指导和引导存量调整。对列入限制类的,允许在现有生产能力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或实施产业转移,促进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对列入淘汰类的,限期予以淘汰,届时一律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和转移。以“产品单耗限额值、设备能效限定值和产品单耗准入值”设定不同行业、主要产品以及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门槛,用于指导开展能效管理。相关能耗限额指标均源于国家及省发布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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