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实现学校更好更快的发展,加快各学科专业建设,强化学院的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和调动二级学院的办学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机械工程学院权限与职责: (一)教学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根据科技发展与社会需求及时修订、调整或增补相关专业。
2.负责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践课程指导书等教学文件的制定与管理。 3.负责学院的教学基本建设,自主进行日常教学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各系教学质量及整体教学运行状况;组织每学期教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保证教学秩序稳定,提高学院整体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负责本院学生选修课的指导、咨询及网上选课宣传组织,本院重修学生的报名、审核、选课和管理工作。
5.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负责学生休、退、复、转学学籍处理的申报工作;毕业生能否参加毕业设计及毕业和学位的资格审查。
6.负责学院教学基本情况及教师、学生、课程等基本教学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学院教学档案收集与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各专业课程的考务工作。负责本院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8.负责本学院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设备论证、建设与管理;教学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与安全管理;专业课程实验开发与指导;实验室的开放与管理;对外培训创收工作;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
(二)学科建设工作:
1.根据学校的学科建设规划和布局,统筹和协调学院的学科资源,优化配置学科力量。 2.制定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本院重点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3.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计划,组织本院教材编写和优秀教材推荐、申报工作。
4.组织本院教师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及教改立项和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5.组织教师职称晋升的教学考核和申报;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竞赛和CAI课件建设。 6.制定专业教师队伍培养计划,组织教师进修、培训和教学调研工作。 (三)科研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负责学院的科研管理、科技协作及学术交流等工作;组织本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合作和服务工作。
2.组织学院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协助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实施、成果申报等工作。
3.对学院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与风险评估。 4.对学院的科技工作信息进行收集、统计和管理。
5.开展学院的学术交流活动;以科研为先导,开展校校、校企产、学、研合作与交流。 (四)人事管理工作:
1.负责本部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优秀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3.负责教师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学校总体方案,负责制定学院教师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 4.负责学院职称评聘的组织报名工作,负责拟聘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推荐工作。
5.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额,负责院聘岗位的设置、聘任、考核与管理,报人事处备案。
6.负责制定学院进人计划和调入人员的考核工作,报学校审批。 7.负责本学院人员的劳动纪律和考勤、请销假的报批工作。
8.根据学校评优的有关规定和下达的名额,负责组织本学院的评优工作。 (五)财务管理工作:
1.负责本学院经费预算的上报和经费的效绩分析。 2.负责下拨到本学院的各项经费的管理、审批与使用。
3.负责将本学院收入缴入学校统一管理,负责本学院创收经费的管理、审批与使用。 4.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学杂费催缴工作。
经费项目:
教学基本建设费(调研、差旅费、资料费、教研会议等经费);教学运行费(教学日常管理费、办公费、考务费、实验实习经费、教学质量监控等经费);科研费(教材建设、教改、科研项目建设等经费);师资培养费(教师进企业实践能力培养、教师专业技能与科研
能力的培养、教学竞赛等经费);学生活动费(办公费、资料费、活动奖品等经费);招生就业(招生宣传、就业调研等经费)
(六)学生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整体计划,制定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2.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宣传活动、日常教育和测评。 3.负责学院辅导员培养和考核工作,负责学院班导师的选聘与考核工作。
4.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学生素质测评和各类评优评先工作;评定和申报学生的各类奖助学金。
5.负责对本学院违纪学生的教育,提出给予违纪学生记过以上处分的意见,决定记过以下处分。
6. 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7.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本专科招生计划的拟定和上报、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和新生入学等工作。
8.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就业指导和就业落实等工作。 (七)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1.负责本学院基层党支部的设置和党支部建设工作。 2.负责本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和谐学院建设。
3.负责本学院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负责本学院内违纪人员的教育,提出对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批。
5.负责本学院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6.负责本学院教职工、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7.负责本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8.按照学校规定的干部任免权限和程序,做好本学院干部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工作,负责本学院非职级干部的任免。
9.负责本学院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10.负责本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并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八)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工作:
1.负责本学院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统计、登记造册工作,保证国有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2.制定本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细则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学院内设备的调配使用,并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4.负责对使用科技经费或其它经费购置的设备的上报工作,使其成为学校固定资产。 5.拟定本学院采购计划并上报学校。
6.参与学院申请购置的重要设备的招投标和设备采购、验收工作。 7.负责本学院实验设备仪器的使用、保养和维护。 8.负责对拟报废设备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
三、机械工程学院管理体制
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管理。学院的一切活动必须在国家和学校法规政策范围内进行,必须有利于学校整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和办学质量与办学效益的提高。学院通过落实目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学院党政共同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行政工作,尊重院党总支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与院党总支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学院的各项工作。研究提出学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财务预决算、分配政策、学生管理、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重大问题。学院党总支起监督保证作用。学院建立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学院学术委员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会议人员由院长、党总支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学院工会主席和学院办公室主任组成。下列事项应经过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1.学习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传达学校关于行政工作的决定和意见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2.研究制定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 3.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平台与创新团队建设、专业设置与调整、机构设置等涉及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主要事项;
4.研究制定年度经费预、决算,大宗经费使用,分配方案及业绩津贴分配、办学资源调配方案等;
5.主要岗位设置与调整、人员聘任、业务骨干培养、教职工奖惩等; 6.研究决定学院对外交流、培训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7.招生工作及毕业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学生的奖励、处分、休学、退学等决定; 8.讨论提请学校决定的涉及学院行政工作的重要议题;
9.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院学术委员会制定。
为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研究和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计划、重大改革措施提供决策咨询,负责教学督导。
(三)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在学院范围内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院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和学院财务情况。
四、机械工程学院机构设置: 1.院级行政领导设置: 职务 院 长 党总支书记 副院长 名额 1名 负责学院行政工作 1名 负责全院党建工作、思想建设工作、安全与宣传工作 1名 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学科专业建设、科研、专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习基地建设等工作 副院长兼党总1名 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团建工作、社团工作、学生思想建设、招生支副书记 2、院级科室设置 名称 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 负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网站管理、对外宣传等工作 教学科研办公室 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考务秘书 负责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 1.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学生的思想建设工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学院团作、招生就业、安全等工作 总支书记)、辅导员若干 2.负责学院团、社团、科技协会、宣传、科技创新活动、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 系主任、专业教师 机械系 负责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本科专业和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科1.负责开展本系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如: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毕就业等工作 主要工作 院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