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1、每周一次巡视检查喷水池、水泵及其它附属设施,损坏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 2、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设施进行安全、功能检查,保证节日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元) 备注 水景费用分摊公式:[电价×水泵总功率(KW)×运行时间(小时)+水价×耗水量+设备保养费]÷可分摊建筑面积 水景(动力) 按实分摊 保险费用及其他 备注:
按实分摊 1、如无相应设施设备的,不得计收该项费用。
2、消防、避雷、电梯等专用设备的养护标准如与专业标准有不相一致的地方,以专业标准为准。 3、住宅区内的设备应建立设备台帐,并有保养、维修记录。
4、按有关规定属建设单位负责保养(修)设施(备)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5、每一类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类服务内容与要求(一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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