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碟式仪法液限试验
10.2.1 本试验方法适用子粒径不大于0.5mm的细粒土。 10.2.2本试验采用碟式液限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碟式液限仪:由铜碟、支架及底座组成。铜碟为一球面,球半径为54mm,中心深为27mm;支架应有对铜碟起落高度进行微调的装置,摇柄每转动一次,铜碟起落高度应为10mm;底座应为硬橡胶制成。
2专用划刀:1/4圆弧的划刀截面为等腰梯形,上底宽为2mm,高为10mm,两腰线夹角为60°。
10.2.3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取通过0.5 mm筛的代表性土样约100g,放在调土皿中,按需要加水,所加水量使试样稠度相当于铜碟下落击数约35击即可合拢,用调士刀充分调拌均匀。
2取部分试样,平铺于铜碟的前半部,铺土时应防止试样中混入气泡,用调土刀将试样修平,试样中心厚度应为10mm。
3垂直铜碟转动轴,通过试样中心用划刀自后向前将试样划成槽缝清晰的两半。刻划槽缝时,可自后向前,再自前向后逐步加深,最后一次应自后向前并明显接触槽底。刻划次数不应大于6次,并应尽可能减少划槽次数。 4 以每秒2转的速率转动摇柄,使铜碟反复起落,坠击于底座上,数记击数,直至试样两边在槽底的合拢长度为13mm为止,记录击数。
5在试样合拢部位两边,取一个试样测定含水率,试样质量不宜少于10g。 6将铜碟中剩余试样移至调土皿中,再加水用调土刀反复调拌均匀,按本条2~5款步骤进行不少于两次的试验。两次试验试样的稠度应使试样合拢所需的击数分别约为15击和25击,测定各击数下试样的含水率。 7含水率测定应符合6.1节烘干法含水率试验的要求。 10.2.4试验成果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含水率为纵坐标,以击数为横坐标,将三个击数与相应的含水率在半对数坐标纸上绘制关系曲线。按图解法将三点连成一直线,直线上25击对应的含水率为液限。
2液限以百分数表示,取百分数的整数值。
10.2.5碟式仪法液限试验的记录格式同表10.1.5,应在表格中注明为碟式仪法液限试验。
10.3搓滚法塑限试验
10.3.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不大于0.5mm的细粒土。 10.3.2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玻璃板:面积不小于200mm3300mm;
2直径为3mm的金属丝或缝隙为3mm的模板或卡尺。 10.3.3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取通过0.5mm筛的代表性土样约100g,放在调土皿中加水调拌均匀,加水量应使试样超过塑限,浸润静置约24h。
2将制备好的试样在手中捏揉至不黏手,然后将试样捏扁,如出现裂缝,表示含水率已接近塑限。
3取接近塑限的试样一小块,先用手搓成椭圆形,然后用手掌在毛玻璃板上轻轻搓滚。搓滚时手掌应均匀施加压力于土条上,不得使土条在毛玻璃板上无力滚动。土条长度不宜超过手掌宽度,在搓滚时土条不应从手掌下任一边脱出。在任何情况下,土条不得产生中空现象。
4当土条直径搓成3mm时产生裂缝,并开始断裂,表示试样此时的含水率即为塑限含水率。
5当土条直径搓成3mm时不产生断裂或土条直径大于3mm时已开始断裂,表示试样的含水率高于塑限或低于塑限,都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当土条在任何含水率下始终搓不到直径3mm即开始断裂,则该土无塑性。
6取合格断裂土条3g~5g,测定其含水率。含水率测定应符合本标准6.1节烘干法含水率试验的要求。
10.3.4搓滚法塑限试验每组试验的试样应为两个,两个试样试验的差值,高液限土不得大于2%,低液限土不得大于1%。取其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10.3.5搓滚法塑限试验的记录格式同表6.1.6,应在表格中注明为搓滚法塑限试验。
10.4收缩皿法缩限试验
10.4.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小于0.5mm的细粒土。
10.4.2本试验采用液、塑限联合测定仪中的试样杯作为收缩皿。
10.4.3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l 取通过0.5mm筛的代表性土样约200g,放在调土皿中,加水制备成含水率约为液限的试样,用调土刀充分调拌均匀。
2 在收缩皿内涂抹一薄层凡士林,将试样分层.填入收缩皿中,每次填入后即将收缩皿在橡皮板上拍击,直至驱尽气泡为止。
3将填满试样后的收缩皿表面刮平,擦净收缩皿,称收缩皿和试样总质量。
4将填满试样的收缩皿置于室内逐渐晾干,至试样的颜色变淡时,放入烘箱中烘至恒量,称收缩皿和烘干试样总质量;计算试样的含水率。烘干方法和含水率试验应符合6.1节烘干法含水率试验的要求。
5从收缩皿中取出烘干试样,用蜡封法测定烘干试样体积。烘干试样体积测定应符合7.2节蜡封法密度试验的要求。 6称量精确至O.Olg。
10.4.4试验成果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下列公式计算烘干试样体积:
(10.4.4-1)
式中:
——烘干试样体积,cm3;
——蜡封烘干试样质量,g;
——蜡封烘干试样在水中的称量,g; ——烘干试样质量,g; ——水的密度,g/cm3; ——蜡的密度,g/cm3。
2 按下列公式计算土的体缩率、缩限和缩性指数:
(10.4.4-2)
(10.4.4-3)
(10.4.4.4)
式中:
——土的体缩率,%; ——土的缩限,%; ——缩性指数; ——收缩皿容积,cm3;
w——试样含水率,%。
3体积计算值精确至O.Olcm3,体缩和缩限计算值精确至0.1%。 10.4.5收缩皿法缩限试验每组试验的试样应为两个,两个试样试验的差值,高液限土不得大于2%,低液限土不得大于1%。取其算术平均值。
10.4.6收缩皿法缩限试验烘干试样体积试验的记录格式见表7.2.6,体缩和缩限的记录格式见表1O.4.6。
表10.4.6收缩皿法缩限试验记录表
工程名
称 试验 取样位
簧 计算 试验日
期 校核 试验编号 收缩皿编号 试样质量g 试样烘干质量g
1 1 湿 化 试 验
含水率 % 收缩皿容积cm3 烘干试样体积cm3 体平缩均率% 值 % 缩限 % 平均值 % 液限 % 缩性指数 % 11.0.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具有结构性的黏性土。 11.0.2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浮筒:长颈锥体,下有挂钩,颈上有刻度,刻度值为O~100,最小分度值为5。
2 网板:金属方格网,尺寸为10cm310cm,网眼尺寸为lcm3lcm,可挂在浮筒下端。
3玻璃水槽:水槽内尺寸高约70cm,宽约15cm,长度视需要而定。 11.0.3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