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K0001
[Q]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专门针对无线电管理的最高法律文件及其立法机关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和中央军委
[I]LK0002
[Q]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专门针对业余无线电台管理的最高法律文件及其立法机关是: [A]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I]LK0003
[Q]我国的无线电主管部门是: [A]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
[I]LK0004
[Q]我国依法负责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是: [A]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
[I]LK0005
[Q]《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所说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指的是: [A]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I]LK0007
[Q]我国对无线电管理术语“业余业务”、“卫星业余业务”和“业余无线电台”做出具体定义的法规文件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I]LK0008
[Q]业余电台的法定用途为:
[A]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
[I]LK0009
[Q]业余无线电台供下列人群设置和使用:
[A]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即经正式批准的、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的人,其兴趣纯系个人爱好而不涉及谋取利润
[I]LK0011
[Q]国家鼓励和支持业余无线电台开展下列活动:
[A]无线电通信技术研究、普及活动以及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通信活动
[I]LK0012
[Q]关于业余电台管理的正确说法是:
[A]依法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受国家法律保护
[I]LK0104
[Q]无线电频率的使用必须得到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批准,基本依据是“无线电频谱资源
属于国家所有”,出自于下列法律: [A]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I]LK0051
[Q]“我不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申请设置业余电台只是为了行车方便,不需要遵守业余无线电的规范”。这种说法:
[A]是错误的,是不具备“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设台条件的表现
[I]LK0052
[Q]个人提出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申请,就是表示自己对无线电技术发生了兴趣,确认了自己在有关业余无线电台活动中的身份是:
[A]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但可以是正在起步的初学者
[I]LK0111
[Q]无线电业余业务是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作下列用途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A]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
[I]LK0112
[Q]符合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基本条件的人群是:
[A]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并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人
[I]LK0013
[Q]不同类别业余无线电台的主要区别在于: [A]允许发射的频率范围和最大发射功率
[I]LK0014
[Q]A类业余无线电台允许发射的发射频率为:
[A]30-3000MHz范围内的各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频段
[I]LK0017
[Q]A类业余无线电台允许发射的最大发射功率为不大于: [A]25瓦
[I]LK0026
[Q]个人申请设置具有发信功能的业余无线电台的年龄条件是: [A]年满十八周岁
[I]LK0027
[Q]独立操作具有发信功能业余无线电台的年龄条件是:
[A]具备《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者操作业余无线电台不受年龄限制
[I]LK0041
[Q]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国家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发射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I]LK0042
[Q]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国家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并取得相应操作技术能力证明
[I]LK0043
[Q]申请设置和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条件所规定的“具备国家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其标志为:
[A]取得相应操作技术能力证明,即中国无线电协会颁发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I]LK0020
[Q]负责组织A类和B类业余无线电台所需操作技术能力的验证的机构是: [A]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其委托单位)
[I]LK0022
[Q]2013年1月1日以后新获得的各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文件是: [A]中国无线电协会颁发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I]LK0006
[Q]合法设置业余电台的必要步骤是:
[A]按《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设置审批手续,并取得业余电台执照
[I]LK0010
[Q]按照《业余电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设置使用配备有多台业余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业余无线电台,应该:
[A]视为一个业余电台,指配一个电台呼号,但所有设备均应经过核定并将参数载入电台执照
[I]LK0023
[Q]个人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为: [A]两种表格,身份证和操作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I]LK0028
[Q]申请设置下列业余无线电台时应在《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的“台站种类”选择“特殊”类:
[A]中继台、信标台、空间台
[I]LK0029
[Q]申请设置信标台、空间台和技术参数需要超出管理办法规定的特殊业余电台的办法为: [A]在《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的“台站种类”选择“特殊”类,由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和初审后交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I]LK0030
[Q]负责受理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申请的机构为:
[A]设台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受理服务机构
[I]LK0031
[Q]设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通信的业余无线电台,审批机构为: [A]设台地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
[I]LK0032
[Q]设置通信范围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的一般业余无线电台,审批机构是下列中:
[A]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设台地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
[I]LK0033
[Q]按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通信所申请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如想要将通信范围扩大至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或者要到设台地以外进行异地发射操作,须办理下列手续:
[A]事先向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按相关流程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设台地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后,换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I]LK0044
[Q]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下列期限内向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A]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
[I]LK0045
[Q]因改进或调整业余发射设备使业余无线电台的技术参数超出其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所核定的范围时,应当办理下列手续:
[A]及时向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I]LK0046
[Q]终止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向下列机构申请注销执照: [A]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
[I]LK0024
[Q]业余无线电台专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重要特征是: [A]发射频率不得超出业余频段
[I]LK0089
[Q]经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设台地迁入其他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时,应办理的手续为:
[A]先到原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申请注销原业余无线电台,再到迁入地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手续
[I]LK0090
[Q]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设台地迁入其他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时,应办理的手续为:
[A]先到原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缴回原电台执照,领取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已批准设台的证明,凭证明到迁入地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完成申请变更手续,领取新电台执照
[I]LK0025
[Q]业余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下列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A]频率容限和杂散域发射功率
[I]LK0038
[Q]业余无线电台使用的发射设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商品设备应当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自制、改装、拼装设备应通过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检测
[I]LK0039
[Q]对业余无线电台专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型号核准的依据为:
[A]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有关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指标的规定
[I]LK0040
[Q]业余无线电台专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发射频率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A]发射频率不能超越业余业务或者卫星业余业务频段
[I]LK0116
[Q]业余电台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符国家规定的下列主要技术指标: [A]符合频率容限、符合杂散发射最大允许功率电平
[I]LK0117
[Q]频率容限是发射设备的重要指标,通常用下述单位来表示: [A]百万分之几(或者赫兹)
[I]LK0118
[Q]杂散域发射功率是发射设备的重要指标,通常用下述单位来表示:
[A]绝对功率dBm、低于载波发射功率的分贝值dBc、低于PEP发射功率的相对值dB
[I]LK0125
[Q]辐射(radiation)是指任何源的能量流以无线电波的形式向外发出。正确的说法是: [A]闪电产生的电磁波干扰是一种辐射
[I]LK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