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专业公司认真执行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并按照《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表》进行过程控制和记录。
5.2.6作业人员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并填写好相关记录。
6、组织实施
6.1项目质量部应组织本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学习. 6.2图纸会审时,须审核图纸的强制性条文的符合性。
6.3 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专业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应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要求细化到作业程序中,对强制性条文的 要点进行交底。
6.4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作业;技术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管理,督促、检查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作业指导书;质量检验人员在工序验收时应检查相关强制性条文是否已实施,不允许出现与强制性条文相违背现象。
6.5加强三级验收制度、班组兼职质检员、施工员层层把关,严格检查,对不合格品或不合格项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6.6供应部门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使用前必须经建设单位或监理部专业师确认。
7、贯彻实施检查及考核
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检查应按照《火力发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表》的内容每月进行检查汇总,并保留对强制性条文实施检查的记录。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项时,执行不符合项管理程序。 7.1主要检查内容:
7.1.1作业指导书中是否明确强制性标准及条文的实施; 7.1.2安全、技术交底中强制性标准及条文交底情况; 7.1.3作业过程中强制性标准及条文的执行情况; 7.1.4施工图纸会审记录;
7.1.5施工机械、原材料质保书、试验报告; 7.1.6主要的计量器具;
7.1.7隐蔽工程的检查及验收记录; 7.1.8质量验收及评定资料;
7.1.9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证书 7.1.10其它相关记录。 7.2考核:
7.2.1项目部建立执行强制性条文考核制度,根据强制性条文实施检查情况对相关部门和项目部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7.2.2各专业队应严格按照强制性条文标准组织施工、自检工作,积极配合安质部进行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强条内容的每项应及时整改,对检查出来的违反强条规定未在限期内整改的要进行处罚。
7.2.3施工班组出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再培训、学习,确实因为技能水平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的,应调离本岗位。
8、强制性条文培训计划
为提高参建人员对执行强条的认识,加强强条执行力度,拟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进行强条培训,在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视情况增加培训次数,责任单位安质部各质量专责工程师。 单位工程编号 1 2 3 5 7 8 9 10 11 13 14 16 发电机电气与引出线 主变压器系统设备安装 35KV配电装置安装 控制与直流系统安装 主厂房厂用电系统安装 事故保安电源设备安装 输煤系统电气设备安装 除尘除灰系统电气设备安装 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设备安装 附属车间系统电气设备安装 全厂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 全厂电缆线路施工 2017年1月20日 2017年1月10日 2017年1月10日 2017年2月15日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2月25日 2017年8月20日 2017年9月10日 2017年3月5日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6月20日 2017年2月20日 专业公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班长、技术员 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项目部相关专业人员 单位工程名称 计划培训时间 参加人员 17
全厂接地装置安装 2016年8月20日 9、实施资金
9.1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下发的创优奖及项目奖励基金. 9.2资金使用
质量保证部根据各阶段实际情况及现场被评优工程项目提出奖励申请计划,经总工程师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10、附表
说明:根据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项目对应相应的规范强制条文进行实施。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序号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执行明细表表
标准名称及编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4.4.1 (SF6断路器)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4、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应正确;辅 助开关动作应正确可靠。 5、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定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电气回路传动应 正确。 6、六氟化硫气体压力、泄漏率和含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 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2.7 G1S元件的安装应在制造厂技术人员指导下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并应 符合下列要求: 6、预充氮气的箱体应先经排氮,然后充干燥空气,箱体内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必 须达到18%以上时,安装人员才允许进入内部进行检查或安装。 5.6.1 (GIS)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4 、GIS中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及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 现象;分、合闸指示应正确:辅助开关及电气闭锁应动作正确、可靠。 5、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值应符合规定,电气回路传动应正确。 6、六氟化硫气体漏气率和含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 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6.4.1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3、真空断路器与操动机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分、合闸指示应正确;辅助开 关动作应准确、可靠。 6、高压开关柜应具备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五防”功能。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7--2010 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8--2010 4.1.3变压器、电抗器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应有严重冲击和振动。电压在220kV 及以上且容量在150MVA及以上的变压器和电压为330kV及以上的电抗器均应装 设三维冲击记录仪。冲击允许值应符合制造厂及合同的规定。 4.1.7充干燥气体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油箱内的气体压力应保持在O.O1MPa--0.03MPa;干燥气体露点必须低于-40°C;每台变压器、电抗器必须配有可以随吋 补气的纯净、干燥气体瓶,始终保持变压器、电抗器内为正压力,并设有压力表进行监视。 4.4.3充氮的变压器、电抗器需吊罩检查时,必须让器身在空气中暴露15min以上,待氮气充分扩散后进行。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变压器、电抗器进行器身检查: 2、变压器、电抗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冲撞加速度出现大于3g或冲撞加速度监视装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由建设、监理、施工、运输和制造厂等单位代表共同分析原因并出具正式报告。必须进行运输和装卸过程分析,明确相关责任,并确定进行现场器身检查或返厂进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