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夏馆镇夏馆小学绩效考核办法(3)

2025-08-05

(5)、其他类:由学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设立奖励项目,如年度考核优秀奖、优秀班主任奖、优秀教师奖等,所赋分值另订。 六、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以刘志坚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昝岗乡中心小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涂欣民

成 员:杨耀甫 王金成 李忠印 陈克松

2、按县教体局要求,学校成立以涂欣民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昝岗乡中心小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涂欣民

成 员:杨耀甫 王金成 李忠印 陈克松

3、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教职工、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

管部门申诉。

4、学校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

5、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6、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县人均绩效工资×30%×学校正式在编在职在岗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①班主任津贴+②超课时津贴+③教育教学常规考评津贴+④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津贴+⑤其他奖励项目津贴。

7、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经校教代会会议通过,并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一年内不调整,下一年度调整须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8、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小组,每学期末对全校教职工进行考核,对每次的考评结果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报县教体局审核后,由县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七、本届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工作期限自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止。

八、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九、以上考核细则条例,如有上级文件精神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有不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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