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以反映。
此外,重要性原则对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编制也有很大影响。比如收到的租金,如果企业此类业务不多,并且金额不大,可以将其归到“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但是如果业务发生频繁,或者租金数额很大的话,就要单列一个项目来反映。
入门篇2
哪些业务需要在现金流量表上反映?
先来看一笔简单的业务吧,企业开出现金支票,从开户银行提现金3000元。会计处理我们都会做:
借:现金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我们看到,对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来说,增减各3000元,余额没有变,也就是说并没有影响净增减额。并且流入和流出的3000元,既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也不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因此我们看到了如下的游戏规则:
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由于不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所以现金流量表不需要反映这些内容。
再来看我们是怎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12000 贷:累计折旧 12000
现在看到了什么?我们做了上面这个会计处理以后,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没有产生任何影响,换句话说,货币资金并没有因此
而发生增减变动。由此我们看到了第二个游戏规则:
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由于不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所以现金流量表不需要反映这些内容。
2008年11月11日,收到A客户通过银行汇入的所欠货款5850元,我们会这样做:
借:银行存款 5850 贷:应收帐款 5850
这笔业务影响的是什么?对了,我们看到货币资金增加了5850元,影响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了5850元,这就是我们要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上的数字。所以我们得到了第三个游戏规则:
现金各项目和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由于会引起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所以现金流量表主要反映这些内容。
来总结一下:
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如果只涉及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或者只涉及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不会发生现金流量;只有发生的经济业务涉及现金各项目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时,才会影响现金流量。
入门篇3
也来说说“四柱清算法”
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期末数
相信这个公式我们都很熟悉,其中有余额,也有发生额。让
我们来把这个公式略做变形:
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期末数-期初数 (公式一) 公式一很重要,它是把发生额的增减变化通过余额的增减变化来体现出来。可以想象一下,资产负债表上面的数字都是余额,但我们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上的数字都是发生额。运用公式一,我们可以根据余额的增减来得到发生额的增减。
再来看另外一个变形:
本期增加数=(期末数-期初数)+本期减少数
或者:本期减少数=本期增加数-(期末数-期初数) (公式二)
相比较而言,公式二可能更加实用,它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报表的数字联系起来了。等号左边是现金流量表的数字,通过等号右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数字加加减减得到。
当然还有更多不同的变形,大家可以自己去写一下,揣摩一下。会计的学问就是这样,说简单,其实并不简单,说难吧,也不是很难。其中的道理你想明白了,就是所谓的一通百通,万变不离其宗,没什么难可言。
入门篇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假如企业本期销售收入为23万元(假定为含税收入):其中付款提货3万元,赊销20万元;同时收到前期的赊销款11万元,那么你知道一共收到多少现金吗?没错,3+11=14万元。
但事实上我们的报表上是没有这样的数字提供给你的。假设期初的应收帐款为15万元,那么期末数=15+20-11=24万元。也就是说我们知道了收入是23万元,应收帐款期初数为15万元,期末数为24万元,怎么才能知道收到的现金是多少呢?
应该这样来算:23-(24-15)=14万元 下面来推导一下上面这个过程。
(1)把所有的现销业务合并起来做成一个分录: 借: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把所有的赊销业务合并起来做成一个分录: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把(1)和(2)合并成一个分录: 借:现金、银行存款等
应收帐款 -------------------------------------(借方累计发生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表上的本年累计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帐上的累计发生额)
(4)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帐款: 借: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帐款 -------------------------------(贷方累计发生额) (5)再把(3)和(4)合并成一个分录: 借:现金、银行存款等
应收帐款 ---------------(借方累计发生额-贷方累计发生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表上的本年累计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帐上的累计发生额)
(6)参照前面的(公式一)可以得到下面的调整分录: 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倒挤出来的数字)
应收帐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把发生额替换成余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表上的本年累计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帐上的累计发生额)
来把上面的数字代进去看看得到的结果: 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 应收帐款 9(=24-1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66(假定按17%计算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34(23*0.17/1.17) 怎么样,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了没有?明白了的话,我们再来考虑一下稍微复杂一点的情况。比如,存在材料销售的情况、存在应收票据或预收帐款的情况等。道理和上面一样,把所有的业务汇总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