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 法律为保障网上支付必须推动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发达的商业社会对社会包括个 5
系。我国目前在对信用概念内涵的理解、信用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度信用服务企业的市
CA
制 第三方支付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管
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争议及相关处理办法等。并定期对用户披露其电子支付业务相关的
三方支付企业的用户监督制度 央行发放的牌照仅意味着第三方支付企业有市场准入的
对于其未来的服务质量、创新能力与风险控制等问题无法予以体现。且由于发
场主体行
须确保资金安全和支付的效率。而支付中介的仲裁功能还未受
七、结束语
支付市场仍处于培育期。涉及电子支付业务的许多法律制度还处于探索和研究阶段。第
子支付业务的创新与发展创造较为宽松的法制环境。
参考文献 [1]上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国内网上支付企业发展研究与对策[M].杨国林.2001 [2]唐志宏. 中国网上支付十周年纪回顾与展望[M].电子商务.2000 [3]朱锦茂. 网上银行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问题[M].金融法苑.1989 [4]宋文官. 电子商务概论[M]. 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