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实验幼儿园饮食安全制度
(一)饮食管理
1、儿童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幼儿园食谱营养计算,建立膳管会(园领导、炊事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家长代表),定期开会,听取意见和研究解决伙食问题,不断提高质量。
2、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安排,伙食费盈亏不超过2%。
3、每月制定伙食计划,根据季节供应情况,每两周制定一次食谱(或带量食谱),定期更换,根据等级幼儿园要求定期进行营养计算,保证儿童各种营养素摄入量,达到供给量要求,满足生长发育需要。
4、按时开饭,不提前不推迟,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舒适、愉快地进餐,严禁在幼儿进餐时训斥。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制作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6、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要求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夏季营养食谱,并建立验收簿。
7、主食品验收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库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账目,库房保持整洁幼儿营养食谱,各盛器需加盖,库房中要有防鼠设施。
(二)营养管理
建立营养管理制度,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在收托婴儿的园所应设哺乳室,有条件的可设立人奶库,保证母乳喂养。及时添加辅助食品,确保儿童膳食平衡,满足其正常生长发育需要,并定期开展营养计算和分析。
(三)饮食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熟食盛器及食具一餐一消毒并定期擦洗,抹布每日煮沸消毒一次。消毒后的食具妥善保管,免受污染。洗肉、菜、碗、拖把的池要分开,并有标志,保持厨房清洁,经常清扫。
2、不买、不加工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烧透后再吃,熟食品及饮料等不能直接存放在塑料桶或铅桶内。食物保存要有防蝇设备。
3、儿童进餐前和工作人员为儿童准备进餐时,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4、培养儿童不挑食、不偏食的良好饮食卫生习惯。 5、水果要先用清水洗干净后削皮或剥皮后再吃。
6、炊事员上灶前,接触熟食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并戴口罩、帽子,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措,操作时不吸烟。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取熟食应用食品夹子或筷子,不得用手抓。
XX实验幼儿园医药设备及药品管理
制 度
1、根据需要在正规的医药公司采购医疗设备及药品,大批采购需填报采购清单由园长审批后,由医务人员采购。
2、建立药品进货、使用登记制度(幼儿、教师用药分开登记),每学期期末盘点。
3、妥善保管和使用医疗设备、药品,药品分类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有注明标签。
4、一切医疗器具不得外借,定期清洁消毒,不得使用过期和报废的药品和医疗设备。报废的药品和医疗设备要做好登记。
5、对特殊和有毒的药品要有专人保管,并做好药品进出登记。 6、对幼儿从家庭带药到幼儿园要严格控制,教师要做好药品的登记记录,放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防止幼儿自己取药自服。
7、一般情况下幼儿园不给幼儿配药,如有家长要求必须通过园董事批准。
XX实验幼儿园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有专用的保健室、观察室以及配备室内专用用品。
2、 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到班级。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
4、 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生,园内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间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是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XX实验幼儿园幼儿意外事故处理制度
一、立即通知保健,对受伤儿童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护措施,以防
伤情或病情加重,决不可延误。
二、校医或班教师应立即送伤儿到附近的医院诊治。就诊建议: 三、通知伤儿的家长,并认真耐心细致地解释受伤过程及伤势情
况,诚恳地检讨工作中的过失和疏忽,尽可能地取得家长的谅解。
四、校园主管及班老师在事故当天应主动携慰问品探访,关心伤儿。
五、若幼儿的伤势情况可以继续来园的,应尽量建议将幼儿留在幼儿园,由幼儿园负责护理,如伤势较重需在家休养,应定期安排一名员工主动到幼儿家进行护理,关心了解幼儿康复情况,并随时告知家长作业的进度、课程的安排等情况,尽量做到不影响家长正常上班,在事故处理时也可避免或减少家长所要求的误工费的赔偿。
六、由事故发生当天起建立该事故专项档案,至少保留一年所有与事故有关的书面资料,如:事故报告单、付款凭证、各类发票、幼儿病历等。请家长将幼儿送来我园护理的通知及提出的赔偿方案等,应以挂号信形式发出,保留挂号信存根,并将所寄内容的复印件附在存根之后。
七、慰问金及经济补偿:
1.慰问及营养品可由园长支出,视幼儿病情轻重以总金额100-500元为宜。
2.若园方对意外事故的发生有过错,且此过错是造成损伤事故的原因;或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负责任的,园方将根据损伤事故的轻重程度,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家长应根据园方的规定办理领取经济补偿的有关手续。
3.若园方对意外事故的发生既无过错,也无法律规定应负责的情况,园方将不承担各种费用或经济补偿。
八、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以法治园,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特拟定下列处罚措施:
1.在工作中,采用各种手段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视其手段、情节和后果及其认识态度,除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外,扣除本人当月直至全年奖金,工资下降一级,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直至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幼儿走失、缝针、骨折、烫伤、各种内伤等责任事故,视情节与后果,除承担幼儿全部医疗费用外,扣除本人当月工资10%-50%或年终(10%-50%)奖金,并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辞退、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意外造成幼儿缝针、骨折、内伤(脑伤),视情节与后果,除承担幼儿全部医疗费用外,扣除本人当月工资10%-50%,并支付一定的慰问品费用。
4.对教玩具等设施设备不安全,未采取措施,造成幼儿受伤的,视其受伤程度,扣除责任人员和园长月工资的10%-50%,直至扣除全部年终双薪,并停职察看。
5.由于保健医生、保育员、厨工工作把关不严,造成肠道传染病流行、暴发、食物中毒、打错针、吃错药、内外用药物或消毒溶液安放不妥,发生异常情况采取措施不当等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扣除工资的10%-50%,工资下降一级,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6.安全防范措施做得较周全、细致、事先安全教育工作做得较好或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做得较好的校园,如果班级有幼生超员的情况而发生事故的,可由中心酌情处理。对于生源不足的班级发生事故,则应严肃处理。必要时,视情节轻重予以停职,等待处理。
7.由于园长管理混乱,造成上述事件之一的,除扣除园长津贴外,再扣除其工资的10%-50%,直至撤职处理。
九、奖励措施: 争创“全年无事故奖”。
中心设立“安全工作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全年无事故的校园,而校园事故处理扣罚金则全部上交中心,作为“安全工作奖励基金”。
十、发生事故不论大小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心,重大事件24小时内,一般事件2天以内,不得隐瞒延误。对知情不报者或发现体罚、变相体罚现象不劝阻者,扣除当月直至3个月工资的10%-50%,并整个系统内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