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青田江南壹号大厦工程 交底时间 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交底人 桩基础 交底单编号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打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打桩下打提升时应有专人指挥。 3.桩机操作人员应了解桩机的性能、构造,并熟悉操作保养方法,方能操作。 4.在桩架上装拆维修机件,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5.桩机行走时,应先清理地面上的障碍物和挪动电缆。挪动电缆应戴绝缘手套,注意防止电缆磨损漏电。 6、施工过程中如遇大风,应将桩管插入地下嵌固,以确保桩机安全。 7、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安全帽。 8、桩机设备必须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松软的场地必须夯实,加垫基台木和木板。 9、机械设备转动(齿轮、万向轴、皮带和加压轮等)部分,必须安装可靠的防护装置,加压轮钢丝绳必须加防护套。 10、安装、拆卸与迁移桩机必须由机长或施工员统一指挥,严禁上下抛掷工具、物件。严禁桩机上下同时作业。严禁塔上或高空位置存放、拆装工具和物件。整体竖放塔架时,施工人员应离开塔架起落范围。 11、塔架不得安装输电线下,塔架立起或放倒时,其外侧边缘与输电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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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名称 青田江南壹号大厦工程 交底时间 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交底人 桩基础 交底单编号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普 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1.施工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道路,工具,脚手架等安全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佩戴工作卡。 3.人工清土时,工人不得在机械运转范围之内工作。 4.上班前和操作过程中不准饮酒。 5.用于推车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平地不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6.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有物料要垫好绑牢。 7.工人搬运材料时,不得拖拉附近的电线,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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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 一期工程 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交底人 厂区 交底单编号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电工安全技术规程一般要求 1. 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未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合电气设备操作工作。 2.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用电规范;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3.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合架设。 4.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 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触电保护。 6. 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动力与照明保安器必须分开,保安器必须选用省级审批许可生产的产品。 7.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8.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9.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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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名称 青田江南壹号大厦工程 交底时间 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交底人 桩基础 交底单编号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电焊工安全技术规程一般要求 1.焊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明火作业有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为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要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为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商。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由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8.多台焊接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2.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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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名称 青田江南壹号大厦工程 交底时间 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交底人 塔吊 交底单编号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塔吊工安全技术规程一般要求 1、工作前应检查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4、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但在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不得变幅。 5、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6、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7、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荷载,对越荷载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8、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起重机转弯时应在外轨轨面上撒上砂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转至转弯外轮的方向。 9、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10、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11、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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