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2527、《额定电庄10kV架空绝缘电缆GB/T14049》的有关规定
2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
露筋、掉块等明显缺陷。
7.2.2电杆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电杆埋设在土质松软、流砂、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带
时,应采取加固杆基措施,遇有水流冲刷地带宜加围桩或围台;
2电杆组立后,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 每回填500mm
应劳实一次,水坑回填前,应将坑内积水淘净;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应有防沉土台,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 mm.
7.2.3施工现场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宜大于40m,空旷区域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加大档距,但最大不应大于50m。
7.2.4拉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线应采用镀铸钢绞线,最小规格不应小于35mm2 ; 2拉线坑的深度不应小于1.2m ,拉线坑的拉线使j应
有斜坡;
3拉线应根据电杆的受力情况装设,拉线与电杆的夹角
不宜小于45°,当受到地形限制时不得小于30°;
4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装设拉线绝缘子,在拉线断
开时,绝缘子对地距离不得小于2.5m。
7.2.5架空线路导线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kV~10kV线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导线排列相序应为L1、L2、L3。
2.1kV以下线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导线排列相序应为L1 、N 、L2 、L3 、PE3
3.电杆上的中性导体(N)应靠近电杆。若导线垂直排列肘,中性导体(N)应在下方。中性导体(N)的位置不应高于同一回路的相导体。在同一地区内,中性导体(N)的排列应统一。
7.2.6施工现场供用电架空线路与道路等设施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7.2.6的规定,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表7.2.6施工现场供用电架空线路与道路等设施的最小距离(m)
类别 距离 供用电绝缘线路电压等级 lkV 及以下 L0kV 及以下 与施工现场道路 沿道路边敷设时距离道路边沿最小水平距离 跨越道路时距路面最小垂直距离 与在建工程,包括最小水平距离 脚手架工程 与临时建(构)筑最小水平距离 物 与外电电力线路 最与10KV及 2.0 1.0 2.0 7.0 8.0 6.0 7.0 0. 5 1. 0 小以下 4.0 垂与220KV及 直以下 距与500kv及 离 以下 6.0 最与10kv及 小以下 3.0 水与220kv及 平以下 7.0 距与500kv及 离 以下 13 7.2.7架空线路穿越道路处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最大允许通过高度警示标识。
7.2.8架空线路在跨越道路、河流、电力线路裆距内不应有接头。
7.3 直埋线路
7.3.1直埋线路宜采用有外护层的铠装电缆,芯线绝缘层标识应符合本规范第6.3.9条规定。
7.3.2直埋敷设的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地下管网较多、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段不宜直埋。
2直埋电缆应沿道路或建筑物边缘埋设,并宜沿直线敷
设,直线段每隔20m 处、转弯处和中间接头处应设电缆走向标识桩。
3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宣小于0.7m ;
电缆上、下、左、右侧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及宽度不得小于lOOmm ,上部应覆盖硬质保护层。直埋敷设于冻土地区时,电缆宜埋人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可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埋设。
4直埋电缆的中间接头宜采用热缩或冷缩工艺,接头处
应采取防水措施,并应绝缘良好。中间接头不得浸泡在水中。
5直埋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
伤、腐蚀介质场所及引出地面2.0m高至地下0.2m处,应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应固定牢固,端口应有防止电缆损伤的措施,其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6直埋电缆与外电线路电缆、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
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7.3.2 的规定,当距离不能满足表7.3.2 的要求时,应采取穿管、隔离等防护措施。
7直埋电缆回填土应分层穷实。
7.4其他方式敷设线路
7.4.1以支架方式敷设的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电缆敷设在金属支架上时,金属支架应可靠接地; 2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及风雪等带来的荷
载;
3电缆线路应固定牢固,绑扎线应使用绝缘材料; 4沿构、建筑物水平敷设的电缆线路,距地面高度不宜
小于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