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发球的允许
第一裁判员检查发球队员已握球在手,而且双方队员已做好比赛准备时,鸣哨允许发球。 5.4发球的执行
5.4.1 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 击出。
5.4.2 球只能被抛起或撤离一次,但拍球或在手中摆弄球是允许的。
5.4.3 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和发球区以外地面。击球后可以踏及或落在场区内或发球区以外。
5.4.4 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后8秒钟内将球发出。 5.4.5 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前的发球无效。
5.5 发球掩护(犯规)
5.5.1 发球队员个人或集体不得利用掩护阻挡对方观察发球队员和球的飞行路线。 5.5.2 在发球时,发球队个人或集体挥臂、跳跃或左右移动,或集体密集站立遮挡了球的飞行路线,构成发球掩护。
5.6 发球时的犯规 5.6.1 发球犯规
下列犯规应判为发球犯规,即使对方位置错误。 发球队;
5.6.1.1 发球次序错误;
5.6.1.2 没有遵守“发球的执行”的规定。 5.6.2 发球击球后的犯规
球被发出后出现以下情况仍作为发球犯规(除非位置错误):
5.6.2.1 球触及发球队队员或整体没有从过网区通过球网垂直平面; 5.6.2.2 界外球;
5.6.2.3 球越过发球掩护。
5.7 发球时的犯规与位置错误
5.7.1 如果发球犯规(规则12.6.1)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判发球犯规。 5.7.2 如果发球击球后的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判位置错误犯规。 6 进攻性击球
6.1 进攻性击球
6.1.1 除发球和拦网外,所有直接向对方的击球都是进攻性击球。
6.1.2 在进攻性击球时,吊球是允许的,但击球必须清晰并不得接住或抛出。 6.1.3 球的整体通过球网垂直平面或触及对方队员,则认为完成进攻性击球。 6.2 进攻性击球的限制
6.2.1 前排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行性击球。但触球时必须在本方空间。 6.2.2 后排队员可以在进攻线后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是: 6.2.2.1 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超过进攻线; 6.2.2.2 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
6.2.3 后排队员也可以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球的一部分必须低于球网上沿。
6.2.4 接发球队队员不能对处于前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6.3 进攻性击球的犯规 6.3.1 在对方空间击球。 6.3.2 击球出界。
6.3.3 后排队员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并且击球时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 6.3.4 对处于前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7 拦网
7.1 拦网
7.1.1 拦网是队员靠近球网,将手伸向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的动作。只能前排队员可以完成拦网。 7.1.2 拦网试图
没有触及球的拦网行动为拦网试图。 7.1.3完成拦网
触及球的拦网行动为完成拦网。 7.1.4集体拦网
两名或三名队员彼此靠近进行拦网为集体拦网,其中一人触球则完成拦网。 7.2拦网的触球。
在一个动作中,球可以连续(迅速而连贯地)触及一名或更多名的拦网队员。
7.3进入对方空间拦网
拦网时队员可以将手或手臂伸过球网,但不得防碍对方击球。过网拦网的触球必须在对方进攻性击球之后。
7.4拦网与球队的击球
7.4.1拦网的触球不算作球队三次击球的一次。
7.4.2拦网后可以由任何一名队员进行第一次击球,包括拦网时已经触球的队员。 7.5拦发球
拦对方的发球是被禁止的。
7.6拦网的犯规
7.6.1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的同时,在对方空间完成拦网。 7.6.2后排队员完成拦网或参加了完成拦网的集体。 7.6.3拦对方的发球。 7.6.4拦网出界。
7.6.5从标志杆以外伸入对方空间拦网。
7.6.6后排防守队员试图进行个人或参加集体拦网。
第四节 比赛间断与延误比赛
1正常的比赛间断
正常的比赛间断有“暂停”和“换人”。
1.1正常间断的次数
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请求两次暂停和不限次换人。
1.2请求正常间断
1.2.1只有教练员和场上队长可以请求间断。
请求暂停或换人必须在比赛成死球后、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前,并使用相应的手势。国际排联世界比赛中,必须先使用蜂鸣器然后做出相应的手势。
1.3间断的连续
1.3.1一次或两次暂停可以与双方的各一次换人相连续,中间无须经过比赛过程。 1.3.2同一队未经过比赛过程不得连续提出换人请求。但在同一次换人请求中可以替换
两名或更多的队员。
1.4暂停
1.4.1所有被请求的暂停时间为30秒钟。
1.4.2在所有的暂停时,比赛队员必须离开比赛场区到球队席附近的无障碍区。 1.5换人
在裁判员的允许下,一名队员离开比赛场地,而由另一名队员经记录员登记后占据其位置的行为称换人。
1.6换人的限制
1.6.1每局开始阵容中的队员,在同一局中可以退出比赛和再上场一次,而且只能回到原阵容的位置。
1.6.2替补队员替换开始阵容的队员。而且他只能由被他替换下场的队员来替换。 1.7 特殊换人
某一队员受伤不能继续比赛时,必须进行合法的换人。如果不能进行合法的换人时,可采用超出限制的“特殊换人”。
特殊换人时,场外的任何队员除由他/她替换下场的队员外,都可以替换受伤队员,但受伤队员不可在本场比赛中返回场上。
在任何情况下特殊换人都不作为换人的次数计算。
1.8 被判罚出场与取消比赛资格的换人
某队员被“判罚出场”或“取消比赛资格”时,必须进行合法换人。不能进行合法换人时,该队被宣布为“阵容不完整”。
1.9 不合法的换人
1.9.1 某队进行了不合法的换人,而且比赛已重新开始,应按如下步骤进行处理: 1.9.1.1判该队失一球;
1.9.1.2对不合法的换人给与纠正;
1.9.1.3取消该队在此犯规中所得的分数。
1.10 换人的程序
1.10.1 换人必须在换人区内进行。
1.10.2 换人时所持续的时间,仅限记录员登记和队员进出场必需的时间。 1.10.3 在请求换人时,队员必须站在换人区附近并做好进场准备。否则裁判员不接受其请求并判该队延误比赛犯规。
1.10.4 如果运动队想替换一名以上的运动员,必须在提出请求换人的同时,用手势表明换人的次数。替换时队员一对对相继进行。
1.11 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1.11.1 下列情况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1.11.1.1 在比赛进行中或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的同时或之后提出请求; 1.11.1.2 无请求权的成员提出请求;
1.11.1.3 同一队没有经过比赛过程再次请求换人。 1.11.1.4 超过规定的正常间断次数的请求。
1.11.2 比赛中第一次没有影响和延误比赛的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应给与拒绝而不进行判罚,但同一场比赛中不能再次发生。
1.11.3 比赛中再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应判延误犯规。 2 延误比赛
2.1 延误比赛的类型
一个队拖延比赛继续进行的不当行为为延误比赛。包括: 2.1.1延误换人时间;
2.1.2在裁判员鸣哨恢复比赛后,拖延暂停时间; 2.1.3请求不合法的换人;
2.1.4再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2.1.5球队成员拖延比赛的继续进行。
2.2对延误比赛的判罚
2.2.1“延误警告”和“延误判罚”是对全队的延误比赛的判罚。 2.2.1.1延误比赛的判罚对全场比赛有效。
2.2.1.2所有延误比赛的判罚都记录在记分表上。
2.2.2在一场比赛中,对一个队的成员的第一次延误比赛,给与“延误警告”。 2.2.3在一场比赛中,同一队的任何成员造成不论任何类型的第二次以及其后的延误比赛,都给与“延误判罚”。
2.2.4局前和局间的延误比赛判罚记在下一局中。 3 例外的比赛间断
3.1受伤
3.1.1比赛中出现严重受伤事故,裁判员应该立即中断比赛,允许医务人员进入场地。该球重新比赛。
3.1.2如果受伤队员已不能进行合法换人和特殊换人,则给予受伤队员3分钟的恢复时间。一场比赛同一名队员只能给予一次供恢复的时间。 如果队员不能恢复,该队被宣布为阵容不完整。 3.2外因造成的比赛中断
比赛中出现任何外界干扰,都应停止比赛,该球重新比赛。
4局间休息与交换场区
4.1局间休息
所有局间休息均为3分钟。局间休息用于交换场区和在记分表上登记球队的阵容。应比赛组织者的要求,第2、3局之间的休息时间可延长至10分钟。 4.2交换场区
4.2.1每局结束后比赛队交换场区,决胜局除外。
4.2.2决胜局中某队获得 8分时两队交换场区,不休息,队员在原来的位置继续比赛。如果未能及时交换场区,则应在此错误发现时立即交换,保留交换场区时两队已得的比分。
5行为要求
5.1符合体育道德的行为
5.1.1参赛者必须了解并遵守规则。
5.1.2参赛者必须以良好的体育道德作风服从裁判员的裁定,不允许争辩。如果有疑问,可以并只能通过场上队长提请解释。
5.1.3参赛者不得有任何目的在于影响裁判员判断,或掩盖本队犯规的动作和行为的表现。
5.2公正竞赛
5.2.1参赛者的行为必须符合“公正竞赛”的精神,不仅对裁判员,而且对其他工作人员、对方、本方以及观众都要尊重、有礼貌。
5.2.2比赛中队的成员之间的交流是允许的。
6不良行为以及判罚 6.1轻微的不良行为
对轻微的不良行为不进行判罚,但裁判员有责任用手势或口头通过场上队长给予警告。 这个警告无需记在记分表上。
6.2给予判罚的不良行为
球队成员对裁判员、对方、同伴或观众的不良行为,根据其程度分为三类。 6.2.1粗鲁行为:违背道德准则和文明举止,或有侮辱性表示。 6.2.2冒犯行为:诽谤或侮辱的言语或形态。 6.2.3侵犯行为:人身侵犯或企图侵犯。
6.3判罚等级
第一裁判员根据不良行为的程度,分别给予如下判罚,并记在记分表上: 6.3.1判罚
用于全场比赛中任一成员的粗鲁行为,判该队失一球。 6.3.2判罚出场
6.3.2.1任何成员被判罚出场,都必须坐在判罚区域内,不得继续参加该局的比赛,没有另外的判处。教练员被判罚出场,坐在判罚区域内,失去该局的指挥权利。 6.3.2.2某成员第一次出现冒犯行为,判罚出场,无其他判罚。
6.3.2.3同一成员在一场比赛中的第二次粗鲁行为,判罚出场,无其他判罚。 6.3.3取消比赛资格
6.3.3.1任何成员被取消比赛资格,必须离开比赛控制区域,不得继续参加该场的比赛,没有另外的判处。
6.3.3.2某成员第一次出现侵犯行为,取消比赛资格,无其他判罚。
6.3.3.3同一成员一场比赛中的第二次冒犯行为,取消比赛资格,无其他判罚。 6.3.3.4同一成员一场比赛中的第三次粗鲁行为,取消比赛资格,无其他判罚。 6.4判罚的实施
6.4.1不良行为的判罚是针对个人的,对全场比赛有效,记录在记分表上。
6.4.2同一成员在同一场比赛中重犯不良行为时,按判罚等级加一级判罚(该成员接受的判罚要重于前一次)。
6.4.3对冒犯行为或侵犯行为的判罚出场或取消比赛资格,无须有先一次的判罚。
6.5局前与局间的不良行为
任何局前与局间的不良行为,都应按规则21.3进行判罚,并记录在下一局中。 6.6判罚牌的使用
警告:口头或手势,无牌。 判罚:黄牌 判罚出场:红牌
取消比赛资格:红牌+黄牌(同持于一手)
注:对以上规则有异议或建议的,请直接向活动负责人提出,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