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驾乘人员管理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驾乘人员的管理制度作补充规定,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驾乘人员在上岗期间严禁携带现金(备用金除外),对于私自携带现金者,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5000元的经济处罚,特殊情况需报经办公室核查批准;
二、乘务员售票时必须在乘客面前当面划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给予
当事人2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稽查人员检查工作时,严禁驾乘人员互通信息,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给予传达信息的当事人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全公司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身上及票包内私藏废票,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5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五、在发车前,乘务员必须彻底清理车箱内废票及零钱,对于发现在车箱内有废票、零钱未做处理的,给予当事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六、在运营过程中,乘务员必须对乘客讲明持票乘车的重要性,如因乘务员未讲明而导致乘客车票丢失的,每次给予当班乘务员10元的经济处罚。
七、本规定自2005年5月15日起执行,若与前期规定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十六、维修人员管理特别规定
为加强维修厂内部人员管理,明确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严肃工作纪律,特别规定如下:
一、讲求文明、热情服务,杜绝与顾客争吵、打架,杜绝发生对顾客说脏话、爱搭不理等不文明行为,如有违反,每次给予当事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对于出现的维修事故,要勇于承担责任,杜绝推诿扯皮、胡搅蛮缠,如有违反根据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三、爱护公务和车间卫生,所使用工具、工具箱要保持清洁;借用工具用后及时归还并保持清洁;维修作业时要保持工作区清洁;维修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工作区;使用设备要按操作规程操作,用后清理好卫生、关闭电源、恢复原状;正确使用工具,严禁违规操作,对于人为损坏工具的,对当事人予以所损坏工具原额的双倍处罚;下班后要收好工具、设备,锁好门窗;以上各项如有违反,每次给予当事人5元的经济处罚。
四、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有事必须请假。 五、中午严禁饮酒,对于酒后上岗的,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六、认真做好早、中、晚值班工作,履行好值班职责,严禁脱岗、空岗,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如有违反每次予以当事人50元的经济处罚。
七、对于更换的废旧部件及时交回仓库,严禁将配件(含废旧配件)、油类、工具等带出工作区(安排外修除外),如有违反按盗窃公司财物处理。
八、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管理、安排。
二十七、关于加强驾乘人员工作纪律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全体驾乘人员:
入夏以来,由于天气炎热,部分驾乘人员不注意个人形象,行为举止随便,严重破坏了公司的形象,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行为,特通知如下:
1、在岗期间,要注意着装打扮,严禁赤脚光膀、奇装异服、光头怪发;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影响正常工作;
2、等班期间,严禁将脚搭在仪表台上,严禁脱岗、窜岗;
3、坚持三报,规范服务,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回答顾客问题要耐心细致,严禁使用服务禁语;满员时耐心劝导,照顾老、幼、病、残、孕乘客;
4、注意车容整洁,停车场站严禁乱扔垃圾; 5、准点发车,按站停车,正点运行; 6、正规操作,中速行驶,行车平稳; 7、停稳开门,关好门行车; 8、虚心听取意见,接受乘客监督。
请各单位立即传达到每位驾乘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给予当事人每次每项2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全公司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从严处理(公司有相关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