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村建设发挥着催化剂、助推剂和粘合剂的作用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各种资源都要靠资金引导。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货币资金,通过货币资金运动促进商品交易,引导劳动力、土地、人才等要素的合理流动,按照市场和新农村建设的需求迅速粘合各种生产要素,形成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力。“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农村金融作为“三农”的桥梁和纽带应充分发挥好自己的功能,起到“催化剂”、“助推剂”和“粘合剂”的作用,积极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农村金融应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催化剂的作用,积极促成农业产业化的局面。说到底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就是资金问题。在目前,如何解决龙头企业的融资“瓶颈”就成了农村金融服务改革的新方向。农村金融机构应适时开办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业务来满足企业结构调整的不同需要。同时农村金融机构与政府之间要保持信息沟通,以更好的保持农村企业的良性发展。
农村金融服务的另一重要作用就是充分发挥助推剂的作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援助都要用到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机构要以发展民营企业为依托,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手段,以产业政策和资源优势为导向,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不断调整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档次与附加值。
在农民致富的进程中,农村金融应发挥粘合剂的作用。农村金融机构要将农民的切身利益与实际发展有机联系起来。目前海南省农信社推出的小额贷款产品已多达12种,主要包括农村诚信青年创业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惠民“一卡通”贷款、党员双带致富贷款等,而且政府还对农民贷款进行贴息补贴。人们已将海南的小额贷款模式称为的海南模式,海南也因此成为“三农”小额贷款中发展最迅速的地区[4]。
4.农村金融是调节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杠杆
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通过金融控制货币供应量来调节社会总需求。货币供应量和社会商品、劳务总供给保持基本平衡,就能使物价稳定。金融可以通过对农村经济“多予少取”的放活方针来尽量缩小城乡发展的差距。金融方面“多予”就是有针对性的加大对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降低对“三农”贷款的利率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少取”就是尽量降低农村生产者的融资成本,采取行政和市场的手段使农村建设融到更多的低成本资金。通过长期的“多放少取”政策,农村才能够逐步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供需平衡和降低城乡金融服务差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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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垄断、缺少竞争
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 含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网点数量占全部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数的比例51. 5%,而且总体上呈现平稳的状态。农村信用社改制以来,其存贷款业务发展基本平稳。但是,在2002年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余额占我国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比例的 81. 04% ,而2007年这个比例上升到了 92. 63%。这说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本垄断了农业贷款的市场。从农户贷款角度看,我国存在着农村正式金融 ( 不包括保险、证券、期货、担保产品) 总体垄断化的问题。[6]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最大的正规金融组织,可是由于其实力薄弱,地域性的限制导致农村金融供给总量不足。民间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保护,其他的多种金融组织之间也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格局。
2.农村正式金融资金从农村地区外流问题比较严重
目前我国农村正式金融资金从农村外流问题比较严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分析,主要资金流出渠道为农村金融机构购买债券、拆借和上存资金等方式[7]。
当前农村资金流失严重,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农村金融机构引起的资金流失。改革开放以来的各时期,中国金融机构农村贷款余额均小于农村存款余额,根据银监会的统计,商业银行从农村吸储余额后每年会有数百亿资金通过信用社净流出农村。二是邮政储蓄渠道引起的资金流失。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与国有商业银行基层业务网点快速收缩之势形成对比,邮政储蓄存款则呈快速增长之势。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1999邮政储蓄存款净增614.98亿元,2000年净增76.26亿元,2001年净增1333.65亿元。2001年底邮政储蓄系统存款来自县及县以下的农村部分为3781亿元,约占全部存款余额的64% ,而邮政储蓄把全部资金转存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流出了农村。虽然中国人民银行以对农村金融机构再贷款方式将部分资金又返还给了农村领域,但很有限。据估计,通过金融渠道和邮政储蓄渠道每年实现的农村资金净流出总额约为4000亿元左右[8]。
四、对未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一)发展农业保险金融
农业保险是一种能有效的分散和降低自然风险, 进而分散和降低农村金融系统风险的有效手段。对于农业保险的发展, 要有自愿与强制保险的原则。因为农业保险的效率是与参保率有直接关系的, 如果完全实行自愿保险, 则保险的参与率难以提高,农民的保费会很高,这时候抗风险的能力没有得到保障。而农民参保率高, 则农户需要支付的保费就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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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出资也可保持在合理水平。根据经验,强制保险应选择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 并实行保费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根据各地农业风险状况和农业经济发展水平, 从财政资金中各划出一定比例份额用于补贴农户的保费)。除此之外,“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在免征种养两业营业税和印花税的同时, 免征种养两业的所得税; 对其他涉农保险营业税按 5%先征, 按 3%返还, 印花税按 0.1%先征, 按 0.05%返还, 将返还的税金充实风险基金。”[9]
(二)发展非正式金融、促进竞争
竞争是一种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良好的竞争能加快事物向好的方向转变。非正式金融服务能及时利用分散广泛的局部知识(各地的实际情况,包括人文、地理等)来拓展各种市场,这种竞争机制可以促使金融机构提高对农户、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质量。我国农村正式金融服务领域不足,金融机构对农业支持力度不够,金融服务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而我国非正式金融类型植根于本土,分布众多、广泛,且贴近农户和中小企业,有的甚至与农户和中小企业发生直接联系,因此与农户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对称性高,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大。非正式金融属于内生金融,直接面向农民、农村中小企业的需求,这种由需求跟进的运作特点决定它的需求程度高于正式金融(当前的正式金融采取供给先行的运作方式,这种方式不能根据农民、农村中小企业的需求提供及时的金融服务)。在这里笔者列举几种民间存在的非正式金融机构,民间直接接待、放贷人贷款、民间借贷中介、各种合会、未注册登记的典当行、民间私人钱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集资借贷、小额信贷、民间担保企业、互助会和互助基金等。[10]
(三)创新农村金融环境
良好的金融环境是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创新农村信用环境、农村法制环境和农村市场环境是农村金融市场长期繁荣稳定的保证。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环境,为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坚强后盾。创新农村金融环境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简化贷款手续。通过考核制度对讲信用的用户实贷款施手续简化和优先政策; 二是实行利率优惠。对于优先发展的农业经济实施低息或前期无息贷款; 三是提高贷款额度。对于农村的龙头企业采取扶植政策,提高对其的贷款额度。 除此之外,金融机构根据农村乡镇信息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金融政策,采取全动态的管理。[11]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关系到农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进而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因此非常有必要针对目前其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完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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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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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辰.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及发展对策[J]. 对外经贸, 2013 (3): 1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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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计承江. 金融要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杠杆”[J].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6 (10): 3-6.
[6]赵丙奇, 冯兴元. 基于局部知识范式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创新 [J][J]. 社会科学战线, 2011, 1: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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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赵丙奇, 冯兴元. 基于局部知识范式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创新 [J][J]. 社会科学战线, 2011, 1: 008.
[11]王银枝.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问题探讨[J].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7, 2(0): 0. [12]陈宣迎. 如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思考[J]. 时代金融, 201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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