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2)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安质部立即派人到事故发生现场,负责现场保护工作,并由计划和同部负责现场证据收集工作。
因抢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及时启动报警系统,向周边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做出及时自我防护响应。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警报。警报和紧急公告由安质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警报方式采用扩音喇叭向周边区发出警报。 4)事态检测
发生安全事故并启动本应急预案后,由安质部、工程部、计合部负责人各指定本部门1名人员组成事态检测小组,负责对事态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监测内容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卫生及环境的污染等。 5)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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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在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现场警戒与治安由安质部配合公安部门负责实施。
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袖标,警车拧警灯和警笛,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哨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6)医疗与卫生
由综合办公室安排负责对在安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情严重的人员立刻转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抢救,转送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途中护理,急救车为转送伤员专用车辆或120急救车。在紧急转送伤员时,救护车拧灯。 7)救援人员的安全
应急救援过程中,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末的考虑和监视。必要时,由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有项目经理部安质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8)应急终止于相处恢复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指挥长下达终止应急令。终止应急令由安质部专人用扩音喇叭传达至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 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现场警戒不予接触,直至经技术部门鉴定确认无不明隐患或,告知指挥长,由指挥长下令解除现场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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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基本功能等。由党工委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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