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每台塔式起重机都应备有完好的灭火器。
7、油料以及废棉丝等易燃物品一定要贮存在盖紧的铁皮箱里。 8、在发生火警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控制柜的外接电源或拉开闸刀开关。 9、当导线和电器件着火时,应用干砂扑灭,或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灭,切勿用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电器火灾。
10、冬天,驾驶室采用电炉取暖时,为了预防因电炉高温而酿成的火灾,驾驶室内的地面及墙面均应采用防火石棉板贴面。
二十一、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在工作之前应将支撑脚撑起,其撑脚底板应用木块垫实,并使机械保持平衡;行驶前应先将支撑脚收起固定,以保证行驶时安全。
2、机械传动式汽车起重机起吊物件的速度只准用一档或二档。 3、汽车式起重机行走时,应将臂杆落放在驾驶室前的支架上,吊钩要经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并稍微拉紧,同时也收紧变幅钢丝绳,以防在行驶中损坏机械。
4、起重机吊起物件做短距离行驶时,其起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载荷量的50%,路面必须平坦、坚实,臂杆应对正其车尾方向,物件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
5、起重工作时,驾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装卸车时,吊起物件不得越过汽车或拖车的驾驶室,若受条件限制必须越过驾驶室时,则汽车或拖车驾驶室内不准停留任何人员。
6、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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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吊车在场内移位时,吊车操作工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挥吊车移位。
8、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事故。 9、起重作业要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10、起重机的起重钢丝绳每周起吊前检查一次,捆扎起重物的索具、夹具、每次作业前须进行检查。 二十二、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发动启动机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方可启动。
1.1工作前必须进行试运转,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2作业时,驾驶员与指挥员应密切配合,正确操作,按时完成任务,发现指挥错误,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
1.3起重机行驶路面须坚实平整,工作时均应垫道木,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许朝坡的下方作回转运作,且应避免在未经加固处理的管沟地面上行驶或作业,离沟坡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严禁在未采取可靠措施的情况下超载起吊,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拖桩、拖锤、拔桩除外,但须在桩架的正前方操作,距离不得超过4~10m)。
3、起吊物件应拉回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或插桩)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4、桩机行走,臂杆应在履带的正前方,桩架离开地面约50cm;回转时,臂杆、吊钩的制动须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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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起重臂在未停稳时,严禁交换档位,以防滑杆。
6、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与架空电线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1起重机行走转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2起重机上平板拖车时,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禁止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刹车,下节臂杆应量放低,并刹住各制动器。
6.3安装导架时,须架设防止倾倒的缆绳。
7、拔管速度应尽量放慢,提升桩锤时,指挥、驾驶和控制弹簧支架的人员必须互相密切配合,以防撞坏支架或因提升过头发生严重事故。
8、导架须支承在平整的方木上,待臂杆起落钢丝绳适当放松后方允许开始锤击,起锤须在钢丝绳丝失重后开始,以防将锤击能量传给桩机。
9、插桩(管)时,手脚严禁伸入桩帽行程和桩(管)与龙门之间,必须用卡(夹)具就位校正。
10、桩身的附着物必须事先清除干净,起吊人员不准在桩身移动的范围内通过和停留。
二十三、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要求 1.1施工电梯:
1.1.1凡建筑工程工地使用的施工电梯,必须是通过省、市、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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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
1.1.2使用单位不淮任意改变原机的结构、电气线路安全装置和性能。(如需要改造应经上级批准)
1.1.3在施工电梯周围五m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开槽。电梯2.5m范围内应搭坚固的防护棚。
1.1.4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事先固定在导轨架上。
1.1.5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和楼层站台,牵拉悬挂脚手架、施工管道、绳缆、标语旗帜及其它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1.1.6施工电梯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该机出厂说明中的有关规定。
1.2施工电梯司机:
1.2.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两耳均无听力障碍,无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的疾病,无妨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2.2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1.2.3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并按照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1.2.4司机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应经常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认真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2、施工电梯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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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工作前的检查:
2.1.1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1.2检查施工电梯的技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若操作人员排除不了时应及时上报。
a.检查各部螺栓坚固情况;
b.检查横竖支撑、站台及站台防护门情况; c.检查结构是否有变形和裂纹开焊; d.检查钢丝绳及滑轮磨损和紧固情况;
e.检查传动系统的电机、蜗轮箱、齿轮、导向轮轨道、背轮、大轮等运转情况;
f.检查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纵按钮情况。
2.1.3检查基础是否完好,是否有下沉现象,检查导轨架的垂直度是否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说明书无规定的就按80m高度不大于25mm,100m高度不大于35mm。
2.1.4检查清除电梯运行范围内妨碍电梯运行的突出物体。 2.1.5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接地面电阻应不大于4Ω,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
2.1.6检查电压是否符合额定标准,即380V±5%。
2.1.7检查各部限位安全装置情况,经检查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m处停车检查制动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继续上行试验楼层站台、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并观察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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