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管理制度
职工制止“三违”预防重大事故奖励办法
公司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防止伤亡事故、职业危害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2000元奖励。 第一,消除安全隐患,制止“三违”避免伤亡事故及企业财产免遭损失有功的;
第二,抢救事故,避免事故蔓延有功的。
对于预防重大事故,工作扎实有突出成绩的职工,给予1000元—5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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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职工十项权利
一、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二、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 三、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四、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五、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六、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七、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有权不开工;
八、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展; 九、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十、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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