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思考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和政府形象,社会关注度高,公众期望值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机制,通过县食品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确保了近十年来食品安全事故的零发生。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的监管力量、监管手段、监管能力、保障能力以及企业的生产能力、安全意思、自律意识与当前的经济社会水平、党和政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不相适应,难点集中,问题突出。
一是监管力量分散,各环节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监管体制呈“倒三角形”分布,越往基层,人、财、物配臵越少,监管力量单薄,很难从源头入手,实现常态化监管。
二是经费保障不足,监管效率较低。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有限,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臵较少,风险评估、预防、应急处臵建设滞后,本应常效化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现了应急化倾向。
三是技术支撑欠缺,监管手段较为落后。全县未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各部门未配备功能齐全的检测车辆,现有的快检手段由于运行成本高昂而低效,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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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基本处在“嘴问、眼观、口尝、鼻闻”的落后局面。
四是激励与惩戒机制不健全。监管部门“容易监管争着上,难以监管相互推”,执法人员勤于做表面文章,应付了事,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周而复始,久拖未决,难以根治。生产企业忽视社会道德和责任,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偷工减料,掺假使假,导致守法成本高,呈“劣币驱逐良币”之势。
五是企业自律性差,行业组织发展滞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本应是自律系统和他律系统相辅相成、共同作用的体系,而且是自律优先的体系。事实上,我们的自律机制很不健全,已有的自律机制也常常形同虚设。食品安全监管的自律机制严重缺失,从而出现了代偿性的他律化倾向。这样,就迫使政府的行政监管负起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无限责任,他律机制被人为强化。
六是企业生产分散,从业人员素质、生产条件、标准化程度亟待提高。企业数量巨大,产业层次低。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企业类型繁多,生产条件差、工艺落后的“小作坊”占多数,组织化、集约化、现代化程度低,环节多、链条长、高度分散,监管难度大。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空前关注。探索治本之策,完善长效机制,是全党全国和全社会的共同愿望。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经常不断、反复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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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系统、更深入的思考和探索。笔者针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难点和问题,结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一、健全三大体系
1、行政监管体系。建立“政府牵头抓总,部门分工协作,基层无缝衔接”的行政监管体系。一是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职能,把食品安全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二是厘清各部门监管范畴和责任边界。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的矛盾,实现全程监管无缝衔接。做到“权随事设、责随事定、人随事走”,使所有的监管对象、监管事项、监管段落等无一遗漏地纳入相关专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中,不能出现“三不管”的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地”。三是建立扁平化监管体制。基层是监管主战场,必须让基层做到“兵强马壮”,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在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使监管力量呈现“正三角形”形态分布,监管力量全面向基层倾斜,切实落实办事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和职权、责任,使监管责任指向具体,真正使监管能力建设从基层抓起、在一线生成。
2、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以中心为依托,快速检测为补充”的技术支撑体系。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要求,整合卫生、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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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工商、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技术资源,建立综合性的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作为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推动各类检验检测人员和设备的统筹使用,检验经费的统一归口管理,检验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安排,检验任务的统一部署实施,提高检验检测整体水平。部门配齐快速检测车、快速检测箱,配足相关试剂,常态化开展筛查工作。专业市场、生产基地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做到进出批批必检。不能完全自检的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委托中心检测制度,做到质量可控。
3、社会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食品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行业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健康有序发展。在政府他律机制之外,有效建立一个社会性的自律机制,形成他律机制和自律机制相配套的双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协会自理、自律组织的建设,应当从“六化”入手(去行政化、小型化、多中心化、全覆盖化、实体化、全责化),将支付违法成本从个人提升到集体层面,从单个企业扩展到全行业,形成集体内部对每一个个体的刚性制约,进而形成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三种机制
1、经费保障机制。加大食品监管投入,将行政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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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电子监管、宣传教育、风险监测、应急处臵、奖励补助等必需的工作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全县人均10元标准予以保障;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尽快配齐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仪器,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基础设施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加快建设,切实改善监管执法条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2、考核激励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过程要按照计划、执行、检查、改进的循环模式建立起闭环过程,四个环节缺一不可。绩效评估是对监管计划、政策、法律执行情况的有效性进行检查,以便发现问题,持续改进监管工作,提高监管资源利用效率。将食品安全监管列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重点之一,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定期开展规范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评估,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常态化。
3、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责权一致以及“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责任追究规定加以追究。建立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强化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细化并落实主体责任,确实担负起保证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严紧问题食品处臵及经济赔偿落实,严格“黑名单”和行业禁入,严肃行政与司法衔接,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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