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0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太阳与人类的生存和生活有密切关系,但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还不能把它作为保护对象,这是因为——人类不能对它产生影响P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在开发、利用、保护环境与资源活动中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P77 3.我国首次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宪法是——1978年宪法P59 4.198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其他单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的制定依据P60
5.我国《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等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的时限是——1小时内P139
6.我国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自然资源权属制度P
7.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据以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的环境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P117
8.国家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而采取的最主要手段是——建立和强化环境行政管理机构P 9.与其他行政决策相比,环境行政决策往往具有——科学不确定性P 10.依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P148
11.依照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经我国管辖的内水和领海以外的其他海域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事先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P156
12.依照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重点水污染总量控制区域内的企业排污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P152 13.根据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的噪声数值为——昼间55dB,夜间45dBP
14.依照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决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P136
15.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立法所要控制的对象是——人工放射性辐射源及其物质以及从事放射性活动的人为活动P170
16.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已经办理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P
17.依照我国《水法》规定,我国的水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P220
18.依照我国《森林法》规定,依法转让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使用权的限制条件是——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P214
19.依照我国《草原法》的规定,因建设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P218
20.依照我国《渔业法》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P226 21.对违反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开采矿产资源给予的罚款,我国采用——比例罚款制P230
22.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发放狩猎证许可猎捕的野生动物特指——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P185 23.国际环境法基本框架形成的阶段是——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到P280
24.国际社会为贯彻执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制定的议定书是——蒙特利尔议定书P288 二、多项选择题
25.在外国环境法发展阶段,其主要的特征有——环境立法的数量迅速增多;环境法调整对象和范围更加广泛P279 26.将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主要法律手段包括——直接对污染物排放量作出限制性规定;对开发、利用资源及其排污行为实行全程管制;实行排污收费制度;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采用税收、财政补贴、优惠贷款、环境标志等经济刺激措施P
27.我国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授予取得;转让取得;开发利用取得;确认取得P
28.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防止陆源污染物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主要措施是防止——沿海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直接向海域排放;在海岸滩涂设置废弃物堆放场或处理场污染海洋;沿海农田施用化肥农药污染海洋;陆源污染物通过江河进入海洋环境P157
29.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固体废物实行的“三化”原则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P160 30.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缴纳——资源税;资源补偿费P230
31.我国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法规规定的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措施包括——明确管理体制,设立管理机构;禁止侵占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和进行破坏景观的建设;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动植物;在风景名胜区开展旅游活动,不得对风景名胜区造成破坏P194
32.1945年以前对国际环境法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国际环境纠纷案例有——太平洋海豹仲裁案;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P277 三、简答题
33.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渊源体系是指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
外在表现形式所组成的有机整体。由下列各部分构成:①宪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②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门法律;③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规;④环境与资源保护部门规章;⑤其他法律中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条款。⑥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与规章;⑦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司法解释;⑧对中国生效的国际环境条约和公约。P75
34.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制度,具体表现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P132
35.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答: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都应当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国家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P230
36.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答: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具有如下特点:①国际环境法是国际法的一个特殊领域,主要调整的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国际关系。②国际环境法调整的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国际关系。③国际环境法作为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的规则体系具有拘束力,其适用和执行是要靠国家自己的行为来保障的。④国际环境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际法和国内环境法。P275 四、论述题
37.试论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的规定。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水域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然后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污水、废水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P151
38.试述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控制野生动物猎捕的主要规定。答:主要规定有:1.禁止猎捕、杀害国
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3.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4.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5.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P184
五、案例分析题
39.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京宣布:责令立即停建包括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在内的13个省市的30个大型国有企业违法开工项目,并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这30个项目的总投资达1179.4亿元,它们都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由政府有关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审批程序批准后开始建设的,有些工程已基本完成,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决定作出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有22个项目按规定停建,但仍有8个项目没有执行停建的决定。2005年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对8个拒不执行停建决定的企业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表示,如果被处罚单位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国家环保总局将提请司法机关予以强制执行。此后,30个违法项目全部暂时停建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在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之后,绝大多数被停建的建设项目又恢复施工建设。 问:(1)在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仍然发生这种重大建设项目违法建设的行为,反映了我国环境法实施中存在着哪些问题?答:本案主要反映了我国环境法实
施中存在的着一些问题:1.国家环保部门在行政执法上缺乏必要的权威性;2.政府有关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没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3.企业守法意识淡薄;4.我国目前还缺乏必要的社会监
督机制。
(2)对于投资数十、数百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罚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处罚规定是否合理,为什么?答:对于投
产几百万的违法建设项目,我国环境法律有关罚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对于企业几百万的投资项目而言,履行法律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义务的成本要远远大于20万元罚款的数额,由于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企业宁可违法收到处罚,也不愿意履行法律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义务。
(3)让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然后再恢复施工建设,能否真正起到预防环境污染、破坏的作用,为什么?答: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目的,是事前预防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存
在的不良影响。如果让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事后再令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就违背了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宗旨,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起到预防环境污染、破坏的作用。
40.农民郭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养鱼池进行甲鱼养殖。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渠距离养鱼池只有50米远。郭某听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有很多营养物质,于是萌发了引废水养甲鱼的想法。一天夜里,郭某偷偷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自己的养鱼池。第二天郭某养的甲鱼开始死亡,五天内全部死光。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郭某认为损害是由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所致,于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环境污染案件,尚未请求环保部门处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问:(1)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答: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合法。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有关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行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食品有限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污染损失是
由于郭某自己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养鱼池造成的,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水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
全国200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一般将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次生环境问题P 2.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制定于——1989年P60
3.环境法中有关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的规定体现的生态规律是——“负载有额”律P
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分别用不同的颜色加以表示。其中预警级别最高的是——红色P139
5.下列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它是受自然因素制约的思想社会关系P77 6.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P 7.首次确立了公众参与原则,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决策的法律是——《环境影响评价法》P115
8.根据我国《刑法》第338条的规定,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P246
9.从理论上讲,对污染物排放实行防治的直接方法是——对污染源实行行政管理P
10.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缴纳排污费P147
11.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可以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项目P153
12.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P136
13.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主要任务是——防治煤烟型污染P147 14.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的首要原则是——减量化P173 15.依照我国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法规的规定,为日常生活需要,可以直接向经营企业购买零星危险化学品的数量一般不超过——五百克或五百毫升P164 16.当船舶发生海难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损害的,法律规定有权强制采取避免或者减少污染损害措施的部门是——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P159 17.土地复垦的责任原则是——谁破坏,谁复垦P205 18.退耕还林的基本原则是——生态优先P
19.野生动物按保护程度可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P183 20.水土流失的民事侵权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制P206
21.我国《草原法》规定,草原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P216
22.国际法历史上第一个因跨界污染引起环境责任与赔偿的案例是——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P277 23.在国际环境法中,被称为“谨慎原则宣言”的是——《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P283
24.迄今为止,国家环境条约体系中出现最早、发展最成熟、内容最丰富的条约体系是——海洋环境保护条约体系P 二、多项选择题
25.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包括——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P71
26.下列情形中,不需要缴纳排污费的是——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达标排放噪声的P133
27.在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法定取得;强制取得;天然孳息与自然添附取得P268
28.海洋污染限期治理的适用条件包括——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污染物排放削减任务的;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造成海洋环境严重污染损害的P136
29.《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上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包括——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P168 30.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的活动有——在禁渔区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在禁渔期捕捞;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使用禁用的捕捞方法P224 31.我国对文化遗迹地的保护手段包括——作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组成部分加以保护;划为单独的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加以特别保护;定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保护P196
32.以下关于国际环境合作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国际环境合作是保障所有国家有效参与国际环境事务的重要途径;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国际环境合作;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都有权参与国际环境合作;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应当参与国际环境合作P282 三、简答题
33.什么是环境标准?我国的环境标准分为哪几类?答:环境标准是指为了保护人群健康、保护社会财富和维护生态平衡,就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环境检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与规范的总称。主要分为以下几类:①环境质量标准;②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③强制性环境标准;④其他类别的环境标准;如:环境检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环境与资源保护行业标准、企业排放标准。P116
34.简述“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的区别。答:①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②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在标准数值以内的称为“环境噪声”,超过标准数值并产生干扰现象的称为“环境噪声污染”。P167
35.简述我国耕地占用补偿制度。答: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用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P204
36.简述《关于持久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为缔约方确立的减少或消除持久有机污染物的主要方式。答:主要方式:①禁止或通过必要的法律或行政措施淘汰附件A所列的持久有机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和进口;②限制附件B所列持久有机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③各缔约方还要承诺减少或消除附件C所列各种非有意生产的化学品所造成的持久有机污染物的排放。④公约还要求缔约方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储存和废弃物造成的持久有机污染物排放。⑤公约还就信息交流、实施计划、公众信息、教育、研究、开发和监测进行了规定。P296
四、论述题
37.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宁可故意超标排污,也不采取措施治理污染,造成“企业受益、百姓受害、国家治理”的不公平现象。试针对这一现象从立法、行政和司法的角度分析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在实施中存在的障碍。答:1.外
部不经济性,是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消费者或生产者的超越活动主体范围的利害影响,其包括正、负两方面影响,正面的影响亦称正外部性或外部经济性,负面的影响亦称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2.就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而言,将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方法主要包括:①直接管制就是由国家制定环境法律,以行政控制标准的形式规定活动者产生外部不经
济性的允许数量和方式。它主要分为末端管制和全程管制两类。②经济刺激方式又包括市场刺激和非市场刺激两大类。市场刺激方式即依照柯斯定理,先根据允许产生的污染物数量设定“排污权”,再将“排污权”作为市场交易的标的予以流通或消费,最终达到控制污染排放的目的。非市场性刺激则是由国家通过价格、税收、标志、抵押金、补助金、保险、信贷和收费等手段迫使生产者或消费者把他们产生的外部费用纳入其经济决策之中。3.我国与之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包括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以及清洁生产制度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制度等。P
38.试论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原理以及我国与之密切相关的环境法律制度。答: 五、案例分析题
39.2006年底,某市政府计划在某居民小区上风向1公里处兴建一个大型的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征求了公众的意见,小区居民纷纷对该项目表示反对。鉴于小区居民的反对,建设单位在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未编制公众参与篇章,也未附具不采纳公众意见的说明。某市环保部门受理并批准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此小区居民不服,认为某市环保部门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并要求某市环保部门提供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依据。但某市环保部门以保密为由予以拒绝。小区居民遂向上级环保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批准决定。 问:(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立法的规定,小区居民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答:依照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没有公众参与篇章的,环境部门不得受理。所以小区居民的请求具有法律依据。
(2)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在公开环评信息方面负有哪些义务?答:在环评开始阶段,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有利于公众知情的方式公告项目名称及概要等信息(含环评报告书简本);在环评进行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公告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以及主要预防措施等内容;在环评审批阶段,环保部门应当公告已受理的环评文件简要信息与审批结果。
(3)某市环保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如何对待小区居民的意见?答:依照规定,当公众认为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未采纳且未附具说明的,可以向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的环保部门反映,并附具明确的书面意见。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的环保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众意见进行核实。
40.某大型化工企业建于1995年,其生产废水通过排污管道排向附近的某水库。10年来该企业排放的污水一直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未造成过水污染事故。2006年夏季的某一天,承包水库养鱼的渔民发现大量死鱼漂浮在水面,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经对死鱼解剖化验,渔业部门发现鱼类死亡是某种化学物质积累所致,而化工厂排放的废水中含有该化学物质。于是,渔民依据我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第55条关于“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向法院提起了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
化工厂认为,我国《民法通则》(1986)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其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既不违法,也不会造成水污染,所以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1)本案的审理应当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还是《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为什么?答:本案中的审理应当适用《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根据“后法优于先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使用一般原理,《水污染防治法》相对于《民法通则》而言既是后法,又是特别法,因此应当适用《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2)本案中,化工厂拒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答:化工厂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成立。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污染侵权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且不以排污行为是否违法作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要件。即使是达标排污,只要造成损害,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除免责事由)。
全国200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是要解决——人口、资源、发展和环境之间的制约关系问题P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P77
3.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颁布日期是——1989年12月P61
4.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超越活动主体范围的利害影响叫做——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P
5.负责制定和发布国家环境标准的机构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P
6.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审批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的期限是——60日内P
7.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的主体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P133
8.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P175 9.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是——环境质量标准P
10.《环境保护法》规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15日P242
11.《环境保护法》第45条规定,环保监管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P243
12.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当地居民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排污单位停止排放污染物P146
13.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海洋生态的需要,选划、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P199
14.《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并将治理规划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P151
15.衡量区域环境是否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客观判断标准是——声环境质量标准P168
16.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进口者对海关将其所进口的货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围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P242
17.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措施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应——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处置费用P162
18.缺乏植被保护的土地表层,被雨水冲蚀后引起跑水、跑肥、跑土,使土层逐步变薄变瘠的现象是——水土流失P207
19.与其它种类的土地利用规划相比,具有最高效力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P203
20.《京都议定书》中适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履约机制是——清洁发展机制P
21.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基金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P214 22.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不与国家指定的统一收购矿产品规定相违背的条件下,有自行销售矿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采矿权P229
23.强调保持特定地域的原貌,严禁人为干扰和破坏的特殊区域是——自然保护区P191 24.通过《21世纪议程》的会议是——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P 二、多项选择题
25.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司法审查之诉;请求履行职责之诉;请求行政侵权赔偿之诉P242
26.我国1997年修改的新《刑法》设立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包括——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和狩猎罪;非法占用耕地罪;破坏矿产资源罪P246
27.防止海岸工程污染海洋环境的主要内容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海洋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海滩开发利用的规划和管理P158
28.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包括——不可抗力;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P
29.对于已经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法律规定的治理措施有——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鼓励和支持农民治理;明确治理责任P208
30.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草原自然保护区的地区是——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P218
3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几类特殊的海洋资源做出了特殊规定,包括——迁徙性海洋生物;产卵而流入江河或海洋的鱼类;海洋哺乳动物P297 32.国际环境法中“共同的责任”包含的主要内容是——各国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其管辖范围内和控制下的活动对其他国家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造成损害;各国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各国应当在环境保护方面相
互支持和援助P284 三、简答题
33.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答:1.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运用经济学的目的。2.将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3.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有效性的评估与分析。P
34.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上的物与民法上的物的区别。答:主要区别在于: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通常视为财产权的对象因而必须是具有价值的物;2.某些自然物既是环境要素又是民法财产权的客体,如土地、森林、草原、山脉、矿藏、河流等。3.还有一些作为环境要素的自然物如空气、风力、光照等,只能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保护的客体,而不能作为民法财产权的客体。P
35.简述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答:主要内容包括:1.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P
36.简述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遵循的原则。答:根据《水法》的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遵循三个基本原则:①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②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③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开发、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利用。P221 四、论述题
37.试论公众参与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和贯彻。答:①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②环境行政许可和环境行政处罚中的公众参与制度;③建立环境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④鼓励各类非政府环保组织代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⑤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P116
38.试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答:①侵害排除。主要是指由于环境污染和破坏对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危害的排除。②损害赔偿。是指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致害人以财产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破坏引起的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是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P265 五、案例分析题
39.1993年9月25日,一艘由×国××产业株式会社雇用的“石堡”货轮装载6440个黑色铁桶共计1283吨的所谓“其它燃料油”货物,停泊在我国××港区上元门码头。9月29日卸货时,海关在审查双方供货合同中发现疑点,随即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商检局于10月4日和7日两次对该货物打开140桶取样检验,发现实际进口的并不是燃料油,而是形态各异、成份混杂、具有危害性的化工废弃物。其中部分是整桶污水,大部分是固体不明物质,而且出现强酸性、强碱性和强烈的腐蚀性及刺激性气味。同时,部分铁桶内压很大,已造成包装铁桶变形,开桶时,液体或固体物质立即喷(漏)出,随时都有可能引发爆炸等环境灾害事故的危险。10月8日,××海关宣布查封此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局。 问题:(1)请分析本案中的违法行为?答:本案中的违法行为是中国企业进口的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废物。P162 (2)指出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本案中的X国化工废料,未经任何保护部门的审批。晋充燃料油转移到中国,不仅直接违反了《巴塞尔公约》,而且也直接违反了我国对于有害废物进口管理的规定,理应受到查处。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公约规定,各缔约国有权禁止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进口;如果进行该公约管辖的有害废物和其他废物越境转移,事先必须将有关有害废物的详细资料通过出口国主管部门通知进口国和过境国的主管部门,只有在得到进口国和过境国主管部门书面答复同意后.才能允许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如果进口国没有能力对进口的有害废物进行环境无害方式处置,出口国的主管部门有责任拒绝有害废物的出口;缔约国不得允许向非缔约国出口或从非缔约国进口有害废物,除非有双边、多边或区域协定。中国作为《巴塞尔公约》的缔约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P163
40.1992年11月,王某与拆迁人某市综合投资公司(下称投资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约定安置其到丰台区六里桥10号院7号楼居住。1994年5月,王某入住后发现该楼邻近京石高速公路,噪声污染十分严重,日常生活和学习受到严重干扰。王某多次要求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均没有结果。为此,王某于2000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投资公司、某市公路局(下称公路局)、某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发展公司)限期采取减轻噪声污染的措施,将住房内噪声值降低到标准值以下,赔偿从入住以来的噪声扰民补偿费每月60元,总计4500元。
1997年11月3日晚22时,某市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六里桥10号院7号楼进行噪声监测,噪声值分别为78.4分贝、77.3分贝、69.2分贝。该区域适用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4类标准,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昼间为70分贝、夜间为55分贝。
法院审理后认为,投资公司在开发建设7号楼时,京石高速公路已通车数年,该公司有关建楼规划手续虽符合当时规定,但并不能免除该公司对噪声污染进行治理的责任,故投资公司在治理和改善住户居住条件的问题上应承担主
要责任。发展公司是目前京石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人和受益人,且此次纠纷所争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京石高速公路,故发展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义务承担起治理和改善环境的责任。
问题:本案中法院的审理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法院的审理是正确的。因为尽管投资公司有关建楼规划手续符合当时规定,但是,并不能免除该公司对噪声污染进行治理的责任.故投资公司在治理和改善住户居住条件的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发展公司是目前京石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人和受益人,且此次纠纷所争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京石高速一公路,故发展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义务承担起治理和改善环境的责任。P169
全国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6条的规定将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P71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现的生态规律是——“物物相关”律P
3.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的环境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P 4.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国务院环保部门是——环境保护部P
5.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环保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环境卫生、绿化项目P133
6.依照我国《清沽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公布或者未按规定公布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公布P
7.我国《森林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这一规定中,“费用”的性质属于——惩罚性收费P216
8.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请求环保部门处理。此处“处理”的性质是——行政调解P
9.从预防的角度看,国家实施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以及进行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是——环境行政P
10.2008年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P150 11.可以对国家大气环境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的地方国家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P147
12.关于“域外适用”,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情形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P155
13.属于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的是——文教科研区P168 14.下列情形中,适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是——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P164
15.我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新化学物质登记证持有人应当自每次实际生产、进口或者将新化学物质转移到使用者之日起5日内,将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及流向情况备案表提交生产者或者进口者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P165
16.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P203
17.我国《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保持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部门P206
18.依照我国《水法》的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的需要P221 19.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3年P271
20.依照《草原法》的规定,对国家所有的草原,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机关是——国务院P217 21.下列属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的是——濒危、珍稀的野生动物P183
22.依照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经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入的区域是——核心区P192 23.在国际环境法实施的经济刺激手段中,“泡泡制”主要表现为——弹性许可证P285
24.规定了“清洁发展机制”的国际性文件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P289 二、多项选择题
2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一般法律的主要特征是——法律手段的综合性;法律规范的技术性;法的职能的社会性;保护利益的共同性P
26.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包括——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环境标准P71
27.依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务院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项目;涉及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P128
2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P139
29.为防止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或处置;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P163
30.我国《森林法》把林权分为——国家林权;集体林权;机关团体林权;公民个人林权P213
31.依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是——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自然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自然遗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P191 32.被称为“确立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的国际环境法辅助性渊源包括——司法判例;公法家学说P277 三、简答题
33.简述“三同时”制度。答:“三同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同时设计;即在对有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设计时,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程序进行,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审制度,并且环境保护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②同时施工;即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同时施工;③同时投产并使用;即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并发给相应的合格证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P130
34.简述我国环境立法中“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概念及其特征。答: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地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公害,一般认为,就是指环境污染。公害,是指由于工业或人类其他活动所造成的相当范围的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振动、地面沉降以及恶臭,导致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生活环境的现象。特征:1.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是伴随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的,并且这些活动的大多数通常是在生产生活活动中进行的。2.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是以环境质量的改变和自然生态的破坏为媒介影响和危害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的。3.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都是损害的结果。P
35.简述我国水资源费与用水收费制度中的水费的区别。答:水费和水资源费是两种不同的收费。1.水资源费要交给国家,水费则交给供水单位;2.水资源费是在用水单位自己直接从地下或江河湖泊取水时缴纳的,水费则是在其他单位给用水单位供水时由用水单位缴纳的;3.水资源费主要用于资源的保护和水资源的开发,税费则主要用于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P220 36.《环境保护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简述该规定的基本含义。答:这一规定包含三层含义:1.国际条约可以直接适用,不需要国内立法机关将其转化为国内法;2.国际条约具有优先于我国国内法的效力;3.对于国际条约中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仍适用国内法的规定。P 四、论述题
37.论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固体废物管理原则。答:①“三化”管理原则。即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资源化是指在对资源能源的利用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或能源,以尽可能地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资源化是指对已经成为固体废物的各种物质采取措施,进行回收、加工使其转化成为二次原料或能源予以再利用的过程。无害化是指对于那些不能再利用、或依靠当前技术水平无法予以再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妥善的贮存或处置,使其不对环境以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造成危害。②全过程管理原则。固体废物的全过程原理是指对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直到最终处置的全部过程实行一体化的管理。③分类管理原则。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固体废物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三类,其中对危险废物采取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P160
38.什么是公众参与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中是如何体现的?答: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公众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开发决策、建设项目有相应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主要体现在:①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②环境行政许可和环境行政处罚中的公众参与制度;③建立环境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④鼓励各类非政府环保组织代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⑤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P115 五、案例分析题
39.内蒙某地区草原水资源丰富,土质肥沃,植被相对完好。20世纪90年代末,当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从外省引进一家已被责令关闭的造纸厂。2000年3月,该造纸厂在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开始投产生产,并非法占用集体所有的草场就地挖掘占地4000亩的污水池,以每年250万吨的排污量向其中排放COD超过国家标准60倍的工业废水。污水池常年散发恶臭,且污染了当地的饮用水源,造成草原严重污染和生态破坏。该集体组织的牧民出现头晕、恶心、缺乏食欲等症状;牲畜抓膘率和春季接羔率明显下降,绵羊大量掉毛,山羊产绒量下降。受害牧民遂向环保部门投诉,要求造纸厂恢复草原植被、承担赔偿责任,并请求环保部门关闭该厂。
经查证属实,环保部门依职权就造纸厂未经环保审批就投产生产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建议受害牧民就恢复草原植被向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外,环保部门还向当地政府建议依法关闭造纸厂。当地政府认为,造纸厂对地方有很大贡献,牧民要以大局为重,所以造纸厂不能停产,更不能关闭。在这种情况下,草原主管部门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结果造成该污染纠纷迟迟未能获得解决。
2002年初,由于排污池内污水结冰膨胀,挤压堤坝,引发了大规模的溃坝。喷涌而出的污水所淹之处都是黑褐色。这次溃坝共造成18户牧民的约2000头(只)牲畜的损失,污染周边草场4293亩,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酿成了一场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问:(1)本案中,环保部门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答:环保部门的做法是正确,因为环境部门是行政部门,有权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2)请结合《草原法》有关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就当地政府对本案的认识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行为谈谈你的看法。答:《草原法》中有关行政法律责任,一般都涉及由当地政府给予破坏者行政处罚。《草原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草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本案中,当地政府不但没有及时对造纸厂行政处罚,反而为了当地的经济利益而对造纸厂实施保护政策,这是严重的失职;草原主管部门在本案中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及时保护草原和维护牧民的合法权益,只是行政不作为。本案中,造纸厂的行为严重破坏草原资源和牧民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40.某化工厂于2003年6月建成,在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其烟囱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全部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然而从2004年7月开始,位于烟囱下风向1公里处的500亩桔园的桔树陆续非正常落果且大量落叶,损失200万斤。县农业局专家调查发现桔园管理良好,未发生任何明显病虫害,为此作出了“桔园中未发生病虫害,桔子落果也与农户施肥、施药无关,可能与大气污染有关”的结论。后经县环保部门监测发现,桔园中靠近企业一侧的桔树落果较多,落果桔子中硫化物和氟化物的含量较高,在落叶中含氟量更高。且距离企业越近,这种情况越严重。由于桔园上风向仅有该化工厂一家企业排放的废气中含有硫化物和氟化物,而桔树对硫化物和氟化物十分敏感,环境适应能力差。因此县环保部门认定,桔园落果系化工厂排放的废气所致。2004年9月,县环保部门以化工厂非法排污造成桔园损害为由,对化工厂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桔农也向化工厂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
化工厂认为:第一,化工厂向大气排放的硫化物和氟化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一直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缴纳了排污费,环保部门的处罚于法无据;第二,基于前述理由,化工厂也不应当承担桔园损害的赔偿责任。 问:(1)县环保部门以化工厂排污造成桔园损害为由,对化工厂作出的处罚决定正确吗?为什么?答:不正确。因为化工厂并没有违法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化工厂以达标排放和已缴纳排污费为由,拒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答:不成立。因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污染侵权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且不以排污行为是否违法作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要件。即使是达标排污,只要造成损害,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除免责事由)。
(3)若桔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桔农提出的侵权事实化工厂予以否认的,化工厂应当就哪些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答:化工厂应当就未超标,排放事实和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等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全国2009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环境的形成,可以将人类环境分成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P
2.下列罪名中不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是——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罪P243
3.狭义的环境问题也称次生环境问题,仅指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包括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的破坏P 4.我国的取水许可制度,不适用于——为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P
5.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和——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P
6.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初是由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于1987年在其一份报告中提出的,该报告是——《我们共同的未来》P284
7.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和——公众参与P113
8.环境法中的“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P130
9.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中的经济刺激措施有财政援助、税收和——低息贷款P
10.在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法定取得、强制取得和天然孳息与——自然添附P268 11.在我国,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形式主要是征收自然资源费和——自然资源税P230 12.在环境法中首次使用“公害”一词的国家是——日本P
13.下列行为中,违反我国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是——押运员让朋友在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舱里搭乘P165 14.某厂因事故向一湖泊排放污染物,造成该湖泊中的鱼苗全部死亡。渔民为此向该厂索赔,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和间接损失。其中可得利益是指——鱼苗成长后的预期收益P 15.结合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来看,“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P150 16.土地资源的特征有固定性、整体性、生产性、有限性和——不可替代性P203 17.我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P220
18.我国《森林法》规定的林业建设方针为: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P213 19.甲村将村集体所有的荒山以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形式租赁给乙企业使用50年。后勘查出荒山的地下富含铁矿,荒山地下铁矿的所有权的归属是——所有权归国家所有P229
20.按照我国相关规定,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它具有——利用价值P228 21.1972年6月,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P
2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环评文件报送审查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10日P128
23.国际上关于实现和维持核设施安全的法律规范体系是——《核安全公约》P295 24.目前,对于南极的国际法律管制体制主要是1959年的——《南极条约》P300 二、多项选择题
25.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的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的行为有——对违法未进行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检测的或在被检测时弄虚作假的;拒报或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等物料的P146
26.下列直接影响整个生物圈的某些机制和平衡的全球性的大气污染是——臭氧层的破坏;温室效应;酸雨P146 27.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要尊重和体现生态学的基本规律,该规律除“物物相关”律之外,还包括——“相生相克”律;“能流物复”律;“负载定额”律;“协调稳定”律;“时空有宜”律P
28.国家对环境进行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有——综合性原则;区域性原则;预测性原则;规划和协调性原则P 29.产生环境噪声的振源有很多,按产生机能划分,可分为——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电磁性噪声P168 30.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原则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全过程管理原则;分类管理原则P160
31.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只要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无论其是否造成大气严重污染都要——实行限期治理;并处罚款;征收排污费P136 32.国际环境法的渊源有——国际条约;国际习惯;“软法”;一般法律原则P276 三、简答题
33.简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含义和作用。答: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可能影响环境的活动和行为,事先采取经济、技术、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和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损害结果的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作到防治结合。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可以尽量避免环境损害或者将其消除于生产过程之中,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不可避免的污染,则通过各种净化治理措施,达到环境目标的要求,这无疑是一种投资少、收效大,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把三种效益统一起来的卓有成效的措施。P107 34.简述环境标准及其法律性质。答: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环境标准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一个独立的、特殊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规范。环境环境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1.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它同一般法律不同之处只在于:它不是通过法律条文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是通过一些定量性的数据、指标、技术规范来表示行为规则的界限,来调整人们的行为。2.环境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3.环境标准的制定像法规一样,要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P
35.简述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答:从内容上看,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主要由海洋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以及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所组成。从控制对象、目标与方法看,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体系由三部分组成:①物质污染防治法;②能量污染防治法;③污染源头及全过程管理法。P143
36.简述我国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答:基本原则:①水资源国家所有原则。②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多效益兼顾的原则。③节约用水原则。④居民生活用水优先原则。P221 四、论述题
37.论述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答: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1.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它可以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2.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3.从法理上说,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里的运用。P124 38.论述我国自然资源费的类型。答:自然资源费类型大体可以分为四类:1.开发使用费,是在单位或个人直接开发、占用、利用、使用自然资源时所缴纳的费用。2.补偿费,是为弥补、恢复、更新自然资源的减少、流失或破坏而向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收取的费用。3.保护管理费,是为解决培育、维护、管理自然资源的费用支出而向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征收的一定费用。4.惩罚性收费,是行政管理机关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者不按规定要求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而让其缴纳的带有制裁性质的费用。P 五、案例分析题
39.某县农民乔某,用网箱在其承包的水库中养鱼,经常乘船精心看护。某日早晨,乔某发现许多死鱼漂浮于水面,且能够明显嗅到水面散发出的难闻气味。他意识到可能是水体受到上游某化工厂污染,导致鱼死亡,于是马上赶到县环保局,请求派人察看死鱼现场。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说: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渔业水污染事故应由渔业管理机构调查处理。乔某又立即赶到县渔业管理局,请求其调查处理死鱼事故。但渔业管理局既不安排人员到现场调查死鱼情况,也不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化验。为固定证据,乔某只好请县公证处对其死鱼情况进行公证,证明死鱼损失达60多万元。死鱼事件后不久,某化工厂收到县渔业管理局作出的因其渔业污染事故被罚款15万元的决定。由于缺乏县渔业管理局的现场监测资料,乔某无法向排污者索赔,于是便以县渔业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60万元。 请分析:
(1)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对吗?为什么?答: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水污染防治法》第28条第2款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由渔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
(2)乔某应当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死鱼损害赔偿问题?答:在目前情况下,张某可以通过下列两条途径解决死鱼损害赔偿问题:以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以渔政管理站的上级单位水库管理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要求其赔偿因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张某造成的损失。对向水库排放废水的化工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污染损失。 40.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核发30.7亩地的《土地使用证》后,村民张某建起了一座砖瓦厂。在该土地上能够用于做砖瓦的土壤被取用完以后,张某为了继续经营砖瓦厂,经与本村干部协商,村委会将本村的16.1亩耕地划归砖瓦厂用作取土场地,张某与村里签订了《租用土地协议书》。张某同时还与村民唐某、沈某、贾某等私下达成用地协议,占用耕地5亩用于取土烧砖。经村民举报,县土地管理局对张某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占用耕地的面积对张某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限期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责令赔偿唐某、沈某、贾某土地两年不能耕种的损失。 请分析:
(1)张某先后与村委会和村民签订的用地协议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答:张某与村民组和村民签订的用地协议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根据《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村委会和村民组都无权批准使用耕地用于企业取土烧砖。农民个人更无权转让其承包的耕地的使用权用于非农业生产。
(2)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理决定是否存在遗漏?若有,请指出来。答:县土地管理局对案件的处理存在下列问题:只处罚了张某,未处罚同样是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村委会和私下转让耕地使用权的村民。对非法转让耕地使用的,没有给予没收非法所得这种行政处罚。责令加倍赔偿损失的行政决定无法律根据。
全国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标志着我国开始建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文件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P60 2.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体现的生态规律是——“负载定额”律P145
3.在我国现行国家大气环境标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146
4.由我国首创的防止新污染产生的法律制度是——“三同时”制度P130
5.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排污者可以申请减缴或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是——遇有不可抗力和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P132
6.从狭义上讲,我国现行的自然资源税是指——矿产资源税P230
7.依照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制度P145
8.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与资源单行法规中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P
9.向已制定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P
10.在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中,率先规定“达标排放、超标违法”制度的是——《大气污染防治法》P147 11.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确立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原则是——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P271
12.2008年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P150
1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5分贝P170
14.依照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P162
15.依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于核动力厂等重要核设施外围地区,应当划定——规划限制区P170
16.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其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审批机关是——国务院P205
17.依照我国《水法》的规定,水资源规划分为——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和流域规划与区域规划P220
18.依照我国《森林法》的规定,国家用于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制度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P215
19.依照我国《渔业法》的规定,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是——以养殖为主P223 20.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依据是——矿产品的销售收入P230
21.依照我国《森林法》的规定,依法转让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使用权的限制条件是——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P214
22.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的机构是——国务院环保部门P191
23.标志着海洋环境保护条约体系基本建成的国际法文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P291
24.“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体现的国际环境法原则是——国家主权与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原则P276 二、多项选择题
25.国外学者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所提出的主要理论根据有——“环境权”论;“环境公共财产”论;“公共信托”论P
26.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法定取得;天然孳息;开发利用取得P
27.我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罪名包括——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或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猎捕和狩猎罪;非法占用耕地罪;破坏矿产资源罪P246
28.依照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我国将海洋倾倒许可证分为——普通许可证;特别许可证;紧急许可证P159
29.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环境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社会生活;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P168
30.我国保护野生植物的法律制度包括——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制度;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制度;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度和分级保护制度;野生植物资源档案制度P187
31.依照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内的分区包括——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P192
32.《南极条约》的宗旨是——冻结和搁置所有的领土主权要求;南极永远专为和平目的而使用;各国有权在南极自由地进行科学考察和研究,并增进相互间的国际合作;建立南极协商会议制度P300 三、简答题
33.什么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它有哪些特征?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受法律调整的环境利用行为主体间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环境利用关系。主要特征是: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具有多重牵连性质的法律关系。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以人类平等利用环境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结合并体现自然生态规律的人类意志。P75
34.简述我国控制固体废物转移的法律制度。答:控制固体废物转移的制度:①固体废物在省级区域内转移的,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②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③制定并公布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并据此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④进口列入自动许可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应当依法办理自动许可手续。对违反者,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P161
35.简述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答: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在于发挥各种自然资源的经济效能,其保护举措更具针对性与实用性,对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保护一般强调综合开发与利用,对于可再生资源则通常强调保证永续利用。P182
36.简述国际环境损害赔偿中的赔偿基金方式。答:国际环境损害赔偿中的赔偿基金方式指通常通过专门的基金公约或条件下的赔偿基金协定书设立相关的赔偿基金,由有关从业者向基金提供基金,共同承担环境赔偿的风险,减轻损害行为人的财政负担。 四、论述题
37.试述我国环境标准的法律性质、分类及各类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答:一、环境环境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①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②环境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③环境标准的制定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二、我国的环境标准由五类组成: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检测方法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五类。三、法律意义主要有:1.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2.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3.环保基础标准和环保方法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是否合法证据的根据。P116
38.什么是水事纠纷,它有哪些类型?如何处理?答:水事纠纷是指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同用水主体间就水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发生的争议,类型有:行政区域之间的水事纠纷和单位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的水事纠纷两类。处理方式: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式遵照执行,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成者协商不成低可以申请以上地方政府协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水事纠纷没有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
P220
五、案例分析题
39.A工厂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投资兴建了一条三氧化二砷生产线并投入生产。由于其排放的含砷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河中,造成与A相邻村庄的村民在饮用河水后出现了砷中毒的症状。此后环保部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的规定,责令A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A遂委托B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认为:由于A工厂排放的含砷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河中,导致该评价区域内水环境中砷物质含量严重超标,在未彻底消除污染的情况下,河水不适宜再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为此,报告表的结论是:除非A工厂投入技术先进的污染物处理设备,全面回收处理废水中的砷物质,否则A工厂应当另行选址建设。然而,由于污染物回收处理设备成本过高,A工厂难以投入相应资金,且A工厂在当地属于利税大户,地方政府也不愿意令其搬迁。环保部门只好以“A工厂应当积极治理已产生的污染,减少废水排放并缴纳排污费,补偿村民所遭受的损失”作为审批意见通过了该项目,但河水被污染的状况最终未能获得解决,厂群纠纷时有发生。 (注:《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 问:(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目的是什么?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目的,是事前预防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存在的不良影响。P124
(2)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法》将“补办”环评手续也作为合法行为对待,因此我国许多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先建设、后‘补办’”M的现象非常严重。请结合本案谈谈《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关于“补办”环评规定的不足。答:由于容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及GDP评估体系的影响,地方政府往往为保护地方企业,而牺牲地方环境保护,在上级发现时才会要求企业期限补办,这样做还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让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事后再令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就违背了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宗旨,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起到预防环境污染、破坏的作用。不足表现在:第一,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就擅自施工的行为只做出了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的规定,因此企业违法成本较低,普遍存在着先建设、后环评的问题;第二,由于环保部门执法不严,导致大量未经环评的建设项目开工并投入使用,或者环评审判出现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第三,“补办”的环评对于预防环境损害根本没有意义,使得《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防患于未然”的最高指导原则和预防目的完全落空。
40.A和B分别经营的鱼塘相邻,有堤岸相隔。A经营的鱼塘因其不善于管理,鱼儿成长缓慢,眼看就要亏本,A就
想方设法寻思如何挽回损失。正巧在附近有一家工厂C,其排污渠道与A的鱼塘排水口有一个汇合处,为了防止污染,平时这个接口是封闭的。某夜,趁着天降大雨,A偷偷将接口处挖开,污水进入鱼塘,导致鱼苗大部分死亡。同时,由于雨势较大,污水漫入了邻近B的鱼塘,造成B经营的鱼塘中鱼苗大部分死亡。 问:(1)本案中,A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A的损害应当由A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因为A的损害是由于A自己故意挖开污染鱼塘的排水交汇处造成的,故造成损害责任自负。
(2)本案中,B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B的损害由A承担赔偿。因为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规定由第三者的故意和过失引起的损害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正是A挖通了污水渠将污水放入自己的鱼塘,加上鱼势较大污水才漫入了B的鱼塘造成了B的损害。
全国2010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人类而言,很多自然资源如土壤、阳光、水、森林等具有两重性:它们——既是自然资源,又是自然环境要素P181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包括——污染防治法和自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P 3.新中国第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的时间为——1973年P
4.环境法中的总量控制的规定主要符合的生态规律是——“负载定额”律P145 5.环境管理政策进入“综合防治”措施的时期是——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P 6.“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指导原则P
7.我国《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应当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P
8.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P203 9.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是——企业P175
10.集中体现自然资源价值的法律制度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P 11.我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六部,即《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P143
12.下列不属于《环境保护法》第24条所列举的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主要物质和因素有——爆炸物P
13.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的单位是——受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的已经取得公安机关资质认定的承担机动车年检的单位P
14.根据我国水污染防治标准的有关规定,在排放标准的适用方面——或者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者执行行业排放标准P150
15.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的污染源是——工厂P168 16.用水单位直接从地下或江河湖泊取水时,应该缴纳——水资源费P220
17.我国的水土保持管理体制是——由环境与资源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P206 18.我国下列法律中,鲜明地体现生态优先原则的法律是——《退耕还林条例》P
19.2000年1月29日,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订立的议定书是——卡塔赫纳议定书P297 20.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负责进行补偿的部门是——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P184
2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环境民事诉讼的主体必须是——与诉讼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P
22.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制度P145
23.下列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对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P124
24.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向海洋倾倒对海洋生物没有剧毒性,但能通过生物富集污染水产品或危害航行、渔业等活动的物质,应当获得——特别许可证P159 二、多项选择题
25.我国《草原法》规定,草原包括——天然草原;人工草地P216
26.我国突发环境事件管理的运行机制包括——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后期处置机制;P139
27.《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承担责任的方式有——排除危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P 28.我国对自然保护区实现分区保护,具体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P192 29.下列在国际环境法中属于“软法”的文件是——《斯德哥尔摩宣言》;《内罗毕宣言》;《里约宣言》P277
30.就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而言,经济学家提出,将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方法主要有——直接管制方法;经济刺激方法P
3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有——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P
3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所指的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有关危险废物P161 三、简答题
33.简述我国法律关于集体林权的规定。答:集体林权是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享有林权。P213
34.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源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个定义包含如下内涵: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对象是人类在从事环境利用行为中形成的环境利用关系。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与资源,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破坏。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范畴既包含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P65 35.简述循环经济制度。答: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矛盾的必由之路。P177
36.简述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答: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是指在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方面,所有国家负有共同的责任,但责任的大小必须有所差别,具体而言就是发达国家应当比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大或者是主要的责任。共同责任要求每个国家都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承担义务,但并不意味着每个国家都负有同等的责任。因为发达国家对全球环境所造成的有害影响比发展中国家要大得多。P 四、论述题
37.论述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答: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1.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是指要使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和环境建设的同步规定、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是因为:环境保护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一项战略任务,要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解决于现代化建设过程之中。对于解决环境问题来说,这是从根源上去解决,不是从病状上去解决,因而是一种治本的措施。三项建设作到三同步是协调发展的具体要求。同步规划主要是解决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解决合理布局的问题。同步建设主要是在城市建设、工业建设、农业建设、交通建设中同时解决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三种效益的统一是针对过去各种建设中只重视经济效益提出的,有助于我们在实际中注意尽量将三中效益结合起来考虑。3.贯彻该原则的主要措施: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环境保护规划;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与企业管理中去。P103 38.论述我国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答:基本原则:①水资源国家所有原则。②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多效益兼顾的原则。③节约用水原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应以“一水多用”和“用多少放多少”的原则节约用水。教育人民合理使用水资源,不浪费不滥开发水资源,养成好的节水道德思想。P222 五、案例分析题
39.2005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遭到化肥厂的拒绝。理由是化肥厂并未故意将污水排入甲的农田,而是由甲主动引污水灌溉所为,故化肥厂不承担任何责任。 问题:(1)化肥厂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化肥厂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但在三种情形下可免予承担环境民事责任:A.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B.受害者自我致害;C.第三者过错。本案中,农民甲的损失是自己造成的,化肥厂可以免责。
(2)如果甲提起诉讼,可以谁为被告?由谁来举证?甲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是何时?答:如果甲提起诉讼,可以化肥厂为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第74条规定:在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本案中,由化肥厂举证。甲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是2008年8月。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40.某甲家住二楼,楼下为一餐厅。该餐厅每天排放大量的油烟致使某甲长期无法开窗户通风,某甲装在二楼外墙的空调散热器由于长期被油烟熏,已经无法正常使用,于是向环保部门投诉,要求予以处理。经环保部门检测,该餐厅油烟排放没有超过排放标准。经甲要求,环保部门对此纠纷进行调解,但是因餐厅坚持认为自己排放未超过标准不应赔偿而未果。后环保部门作出决定,要求餐厅赔偿甲2000元经济损失,餐厅不服,以环保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处理决定。 问:(1)餐厅不予赔偿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答:餐厅不予赔偿的理由不正确。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不以其排污行为是否超标(即行为的违法性)为要件。
(2)法院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答:法院不会受理此案。因环保局对民事纠纷的处理决定属行政调解的行政,不是行政决定,也不是行政处罚。它无强制执行力。
全国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环境保护法》将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这一分类是依据——环境的形成P
2.依照我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的规定,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排污方的赔偿责任P264
3.依照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规定,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的活动被称为——资源化P177
4.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规定,体现的生态规律是——负载定额律P 5.工业发达国家环境管理体制发展的共同趋势是——同时设立协调机构与部一级的专门机构P
6.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条所规定的最重要、基本的环境政策是——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P103 7.依照我国《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负责协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机构是——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P139
8.下列选项中属于自然资源补偿费的是——森林植被恢复费P134
9.某国际组织于1974年提出了被各成员国共同接受的“环境污染”的定义,该国际组织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P
10.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两控区”是指——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P146
11.依照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是——海上潮汐电站P158
12.我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准保护区P
13.依照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住宅装修作业P170 14.以是否跨越国境为标准,固体废物转移行为可以分为——境内转移、过境转移和越境转移P161
15.依照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核动力厂等重要核设施的外围地区应当划定——规划限制区P170 16.下列自然资源属于不可更新资源的是——石油资源P
17.我国《水法》规定的取水许可适用于——直接从江河取水的行为P
18.依照《退耕还林条例》有关退耕还林目标责任制的规定,与行政机关签订责任书的主体应当是——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P
19.下列关于我国渔业捕捞许可证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捕捞许可证可以买卖或者出租P224
20.依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狩猎证持有者可以猎捕的野生动物是——非国家重点保护的P185 21.依照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P192 22.世界上第一个以环境保护为宗旨的国际组织是——国际自然保护同盟P277
23.《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适用于——公约附件一和非公约附件一缔约方之间P289 24.在生物安全领域,以处理科学不确定性问题为核心的国际条约是——《卡塔赫纳议定书》P297 二、多项选择题
25.下列关于环境基本法的表述,正确的是——环境基本法在各国的出现反映了环境立法从局部到整体的发展趋势;环境基本法的出现反映了各国从单项环境要素的保护和单项治理向全面环境管理及综合防治方向的发展;环境基本法的出现是环境法向完备阶段发展的重要标志P
26.下列许可证中属于自然资源开发许可证的是——捕捞许可证;采矿许可证P224
27.下列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表述,正确的是——环保部门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排污超标或者超总量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被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应当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省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可以对未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县予以公布;在环评审批阶段环保部门应当公告已受理的环评
文件简要信息与审批结果;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P 28.依照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生活区P168
29.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固体废物管理原则包括——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全过程管理原则;分类管理原则P160
30.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保护耕地的主要措施包括——耕地占用补偿;耕地总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剑;鼓励合理开发未利用地P204 31.依照我国矿产资源保护法律的规定,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探矿权属无争议;已缴纳探矿权使用费与探矿权价款P229
32.国际环境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和公法家学说;“软法”P276 三、简答题
33.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答: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1)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是指为实现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目标、在法律上充分体现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在起草、制定或修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草案的过程中,对立法者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2)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划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P
34.简述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答:《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之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该法。P155
35.简述我国文化遗迹地保护立法规定的主要保护管理措施。答:文化遗迹地(自然和文化遗产迹地),是指具有一定科学、文化、历史、教育、观赏价值的自然或人文景物、现象及其保留或遗迹地。我国文化遗迹地保护立法规定的主要保护管理措施:(1)划分等级,有重点保护。(2)限制文化遗迹地内的工程建设。(3)控制文化遗址的迁移、拆除和改作他用。(4)严格限制文化遗迹地的考古发掘。P
36.国际环境法客体中“国家管辖以外的环境与资源”有哪几类?请举例说明。答:国家管辖外的环境与资源。①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分享的环境与资源,如流经若干国家的多瑙河和湄公河等。②人类共有物,如公海、大气层等。③受特定国际条约规范的区域,如国际海底、南极和外层空间等。P278 四、论述题
37.最近几年,我国一些省、市纷纷在人民法院设立环保法庭、在人民检察院设立环境检察处、在公安机关设立环保公安分局,以建立和完善环保执法的协调机制。请你谈谈公、检、法机关设立上述机构的积极意义。(12分)答:(1)强化了环保法律的实施和保障监督。长期以来我国环保法律的实施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公检法机关的介入将有效地促进和监督环保法律的实施。(2)提高了公民和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产生了威慑力。公检法机关设立环保机构,对公众而言可以起到环保宣传作用,提高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增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信心;对企业而言,可以增强它们的守法意识与法律责任意识。(3)更加深入地保护了公民的合法环境权益,推动了环境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长期以来,环境纠纷案件的处理和解决方面,司法机关存在着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设立专门机构有利于填补相关空缺;实践表明,也推动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4)探索司法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的新途径与新方法。公检法机关设立环保机构,改变了以往环保执法由单一机构执行的境况,有利于强化环境执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预防危害环境的犯罪,同时也有利于解决跨取悦环境污染纠纷。P
38.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分别对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的概念做出了解释,但该法在第61条仅对“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做出规定,而未对环境噪声干扰所致妨害作出规定。 问:何为“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它们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立法为何要做出这种区分?当邻里之间发生环境噪声干扰所致妨害纠纷不能依据第61条予以解决时,应当依照民法(或者物权法)规定的何种原则予以解决?答:①环境噪声是由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以所产生的环境噪声是否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为界限。②立法做出区分的目的,是便于环保等部门对排放环境噪声超标或者较为严重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③当邻里之间发生环境噪声干扰所指妨害纠纷不能依据第61条予以解决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或者《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原则的规定予以解决。P167 五、案例分析题
39.2003年以来,某市花园小区(以下简称小区)距离某汽车修理厂(以下简称汽修厂)最近的一栋住宅楼中陆续有居民被确诊患有癌症。由于小区位于汽修厂下风向,已被确诊患有恶性淋巴癌的小区居民李某意识到癌症的发生可能与
汽修厂喷漆作业有关。经专家证实,汽修厂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刺激性气体含强致癌性的苯类物质,长期接触会诱发癌症。
李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汽修厂停止喷漆作业,并赔偿损失30万元人民币。李某提交的证据除损害证明外,还包括汽修厂所用油漆含有苯类物质的产品说明书、关于苯类物质具有强致癌性的专家证明、长期接触苯类物质会诱发恶性淋巴癌的医学文献资料、李某患有恶性淋巴癌的诊断证明。汽修厂则辩称虽然喷漆所产生的气体中含有苯类物质,但由于致癌原因很多,李某提交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其所患癌症与其喷漆作业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因此请求人民法院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8年以来汽修厂因喷漆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气体散发,环保部门曾屡次向其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喷漆作业,重新选址,并远离人口集中区域。但是,汽修厂对此决定并未理睬。 问:(1)在本案中,如果汽修厂否认李某提出的侵权事实,是否应当举证,为什么?答:汽修厂应当举证。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2)如果汽修厂应当举证,那么应当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答:汽修厂应当对如下事项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喷漆作业产生的苯类物质与原告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第二,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3)环保部门责令汽修厂限期治理而不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答:不正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者环保部门应当对其处理罚款,并建议人民政府将其关闭。
40.2004年6月1日某市环保局接到投诉,称某河支流河水有严重异味。环保局主管局长汪某指示环境监测站进行调查。环境监测人员经取样检测后,发现该支流河水中氨氮类物质严重超标。收到检测结果后,汪某认为氨氮类物质易于挥发,且汛期水量较大,不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环保局未采取进一步措施。同日环保局又收到投诉,称该河支流有死鱼现象。
环境监察人员排查后发现氨氮类污染物是由某化工厂排放的,进一步调查后又查明:在总经理张某授意下,该化工厂新引进的生产线主体工程完成后,环保设备未“三同时”验收即于2004年5月31日进行了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由于环保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使得大量高浓度含氨氮污水直接排入某河支流。
6月2日环保局工作人员制作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草案,责令该化工厂立即停止试生产,并提交给汪某签署。汪某则认为该化工厂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曾多次受到当地政府的各类表彰。因此,汪某并未签署限期整改通知书。6月4日该河干流开始出现死鱼现象,自来水厂也被迫关闭了部分取水口。6月5日汪某意识到事态严重,遂通过电话责令该化工厂立即停止试生产。然而,一切为时已晚。当天夜间该河干流即发生了重大水污染事故,除河内的鱼类大量死亡外,沿岸十余家自来水厂也被迫全部关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
数月后当地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张某和汪某的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后做出了有罪判决。
问:(1)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答:张某的行为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化工厂未经批准进行试生产并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环保法律的规定,直接负责主管的张某负有领导责任。化工厂违法排污的行为导致了重大水污染事故,并造成经济损失3000万元。因此,张某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2)汪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答:汪某的行为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汪某在得知化工厂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未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汪某的渎职行为导致了重大水污染事故,造成了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因此,汪某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
全国201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能够作为环境法律保护对象的是——自然环境P
2.所谓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它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P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是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P 4.最早使用“公害”一词的是日本在1896年颁布的——《河川法》P 5.1987年,由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其对“可持续发展”的解释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P285
6.环境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和监督,目的在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P
7.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不少国家总结了治理阶段“先污染后治理”的经验教训以后,改变了单纯治理的被动政策,采取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措施P
8.我国的城市规划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个是总体规划,一个是——详细规划P
9.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分为两大类,即——规划和建设项目P124
10.在我国,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三种方式,除法定取得外,还有——天然孳息和开发利用取得P 11.国际标准组织(1SO)制定的系列环境管理标准是——ISO14000系列标准P84 12.大气污染的形成主要取决于排入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P147
13.海洋环境污染的特点中,除污染种类繁杂和污染扩散范围大之外,还有——污染危害持续性强P155
14.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P150
15.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该机关是——公安机关P168
16.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该法所要管制的固体废物采取了概括性规定,该法主要防治三类固体废物,即工业同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P162
17.下列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卸、存放中符合安全规定的是——为确保安全,某港口修建了危险化学品专用码头和仓库P165
18.下列关于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中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是——农药产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P 19.自然资源是指存在于自然界中,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用来改善生产和生活状态的——物质和能量P 20.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三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P203 21.根据《水土保持法》规定,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的度数是——25度以上P207
22.渔业资源主要有六大类,除鱼类、虾蟹类、贝类之外,还有——海藻类、淡水食用水生植物类和其他类P223 23.1992年5月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草案达成,在同年6月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开放签字,该会议的召开地点是——里约热内卢P
24.目前,对于南极的国际法律管制体制主要是1959年的——《南极条约》P300 二、多项选择题
25.组成生态系统的除了生产者、消费者之外,还有——分解者;无生命物质P
26.我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构成部分有——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P71 27.国外有的学者认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理论依据包括——“环境公共财产”论;“公共信托”论;公民“环境权”论P 28.根据《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环境标准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基础标准P117
29.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及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P155
30.我国《草原法》中所称的草原包括——天然草原;人工草地P216
31.全球性多边环境条约经常采用的模式包括的要素有——框架条约;议定书;附件P
32.下列属于国际环境法的一般原则的有——国际环境合作原则;防止环境损害原则;谨慎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P282
三、简答题
33.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答: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具有多重牵连性质的法律关系。②环境法律关系系以人类平等利用环境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结合并体现自然生态规律的人类意志。P76
34.我国环境立法中是如何贯彻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的?答:(1)为了有效地贯彻开发者养护的原则,我国有关法律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者规定了各种强制性的整治与养护的责任。(2)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3)采取污染限期治理的措施。P
35.简述环境标准的作用。答:(1)环境标准是制定国家环境计划和规划的主要依据;(2)环境标准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定与实施的重要基础与依据;(3)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P
36.简述环境噪声的特点。答:①环境噪声是由在工业生产、抢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振动造成的,其有无形性和多发性;②环境嗓声具有影响范围上的局限性、分散性和暂时性,它不会停留于环境中积累地致害于环境要素和人类;③环境噪声具有危害性及其危害的不易评估性。P167 四、论述题
37.试述我国环境法的目的。答:我国1989年制定的《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
权、财产权是环境污染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权利依据。③民法物权制度、相邻权制度对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区别:①公私法属性不同。②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事后救济;③民法对环境受害者的救济是个案救济,侧重于对个人利益或者私益的维护;P68 五、案例分析题
34.T市兰贵人酒店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主要经营餐饮娱乐项目,由于在改造施工时未安装声隔离设施,酒店正常营业中产生了高分贝嗓音,周围居民深受其害,纷纷向环保局投诉,环保局接到投诉后,进行了现场检测,确定该酒店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且未办理“三同时”手续,环保局对该酒店做出了限期治理的决定。请回答: 问;(1)环境噪声污染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答: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时才构成环境噪声污染。P167
(2)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答:符合法律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限期治理,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环保部门决定。P168
(3)请具体说明酒店未办理“三同时”手续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哪项基本原则?答:预防原则。“三同时”制度是对建设项目从设计、施工、投产等重要环节予以把控、预防其可能对环境带来的污染和破坏。P107
35.2012年初以来,W市某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紧邻某汽车配件厂(以下简称“汽配厂”).小区位于汽配厂下风向,在小区中经常问到从汽配厂车间飘来的异味,小区中的居民陆续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个别居民被确诊为癌症.其中被确诊患有肺癌的小区居民胡某认为癌症的发生与汽配厂生产活动有关,经有关部门检测,汽配厂生产汽车阻尼片所用的沥青材料中含有强致癌的多环芳烃,长期接触会诱发癌症。
胡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汽配厂停止使用沥青材料并赔偿损失60万元,胡某提交的证据包括:肺癌诊断证明、汽配厂所用沥青材料含有多环芳烃会诱发癌症的医学文献材料,汽配厂辩称:虽然工厂阻尼片所用沥青材料含有多环芳烃,但由于诱发癌症的原因很多,胡某提交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其所患肺癌与汽配厂所用的沥青材料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因此请求法院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表明:自2011年以来,汽配厂在使用沥青材料生产阻尼片的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气体散发.环保部门曾屡次向其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相关作业,但汽配厂并未执行该决定。请回答: 问:(1)本案中,如果汽配厂否认胡某提出的侵权指控,是否应当举证?为什么?答:汽配厂应当举证。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2)本案中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答:胡某应对自身损害事实、汽配厂排放污染物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汽配厂应对如下事项承担举证责任:第一,使用沥青材料生产阻尼片过程中所产生的多环芳烃气体等物质与原告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第二,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3)环保部门责令汽配厂限期治理而不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答:不正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者,环保部门应对其处以罚款,并建议人民政府将其关闭。 全国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P71 2.第一部旨在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是——《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P290
3.20世纪90年代之后,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最终目的逐步演变为——可持续发展P284 4.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自然资源法律的是——《自然资源保护法》P203
5.被视为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的“黄金规则”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原则是——预防原则P107 6.我国将公众参与原则制度化的第一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是——《环境影响评价法》P115 7.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选海洋倾倒区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便利原则P159 8.我国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12条规定的“环境日”是——6月5日 9.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不属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是——预报P139 10.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定期发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并逐步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工作的机构是——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保部门
11.限制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以满足环境达到规定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基本要求的环境标准是——环境基础标准P117
12.依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P161
13.根据我国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备或商业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建设——居民住房P174
14.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P183 15.我国《森林法》把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殊用途林P214
16.我国《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的管理体制是——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P220
17.我国《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环保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时,如果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仍在继续,则可认定为——新的违法行为P241 18.根据我国《刑法》第338条的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应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P246
19.《南极条约》的宗旨是——冻结和搁置所有的领土主权要求P300 20.我国夏朝规定:“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略,以成鱼鳖之长”。这一规定体现了——维持自然资源持续开发利用的思想P57 二、多项选择题
21.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控制对象的环境问题主要有——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破坏问题P50
22.2014年10月,甲公司为完成订单,在环保设施发生故障、无法正常处理污染物的情况下仍然照常生产,所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近海,导致重大水污染事故。甲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清楚污染的费用;其它必要的合理费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修复受损生态以及由此产生的调查研究费用;为确定生态损害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监测、评估费用
23.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2条的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综合性规划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海域利用规划;省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区域建设规划P125 24.根据我国环保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限制治理责任的排污者包括——严重环境的排污单位;处于风景名胜区的超标排污单位;未遵守“三同时”制度的排污单位;位于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的超标排污单位 25.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野生动物保护方针包括——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P183
26.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被禁止的有——在风景名胜区的景物或设施上刻划、涂污;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以及休养、疗养机构;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坟立碑;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烟花、炮竹的仓库P195
27.根据《草原法》的规定,以下应当被划为基本草原的有——割草地;草原科研、教学实验基地;重要放牧场;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P218
28.国际争端解决方法中的政治方法有——仲裁;协商;谈判;调查;司法解决P287 三、简答题
29.简述环境法的科学技术性特征的主要体现。答: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制定必须遵循生态平衡等自然规律。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容以环境科学、生态科学为基础。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必须依靠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科技手段。P66
30简述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表现。答:①通过环境质量体系认证或获得绿色标签认定。②推行清洁生产。③主动对外宣示环境保护守则。P84
31.简述公众参与原则的概念及内涵。答: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公众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开发决策、建设项目有相应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其内涵有:①参与主体是公众;②参与的对象主要是影响到公众环境利益的建设项目;③参与方式主要是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④公众参与的内容包括公众的环境知情权;P113
32.简述中国对全球环境问题的立场。答:①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②明确国际环境问题的主要责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③认真履行国际环境保护义务;④不应把保护环境作为提供发展援助的条件;⑤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合作;P306 四、论述题
33.论述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及责任的承担方式。答:构成要件: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损害后果、污染行为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①通常情况下,污染行为表现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排放噪声的行为、排放固体废物的行为、向土壤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等。②环境污染侵权的损害后果通常表现为,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环境权益或公共产权。免责事由:综合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环境污染侵权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过错。①不可抗力事由必须是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唯一原因时,才可以据此免责。②在环境污染侵权的场合,不可抗力
事由发生后行为人还必须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承担方式:①侵害排除。②损害赔偿。P264 五、案例分析题
34.2012年初,环保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正在建设中的跨越三个省级行政区地域的H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称H高铁)现场调查中发现,H高铁的松花江特大桥在建设时擅自变更原定建设地点,同时,擅自变更了通过某湿地保护区的路段的原定施工方案,均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2012年5月30日,环保部针对H高铁工程违反环评制度案发布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以下称《决定书》)在该决定书中,环保部责令H高铁停止建设,限于2012年8月1日前向环保部补充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所给材料,请回答:
1.环保部是否有权对H高铁项目进行处理?为什么?答:环保部有权对H高铁项目进行处理。若已批准的规划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环保部除责令H高铁工程停止建设、限期补报环评文件外,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答:可以采取罚款,以及责令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等措施。
35.某住宅小区与A机械厂车间仅一墙之隔。A机械厂未履行任何法定审批程序,于2014年4月新上一生产线。该生产线日夜运行,产生的噪音致使小区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该小区居民向环保部门多次反映,要求予以处理。同年9月,市环境监理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新上生产线的厂界噪声为78分贝,所处区域为二类混合区。为此,市环保局向A机械厂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但该厂置之不理。2014年11月,市环保局对A机械厂作出行政处罚:1)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2.5万元;2)罚款5000元。A机械厂不服,提出几点理由:1)污染源所在的A机械厂建设在先,住宅小区楼房建设在后,责任在住宅小区选址不当。2)作为主要污染源的新上生产线设备系国家定点厂家生产,噪音强度符合排放标准,出现高噪音应属厂家产品质量问题。
根据所给材料,请回答:1)你认为A机械厂的理由成立吗?答:A机械厂的理由不成立。因为,影响该居民小区的噪音是在该厂新上的生产线产生的,所以,A机械厂的理由不成立。
2)依据环境法,请具体分析说明A机械厂有无违法行为。答:A机械厂有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者,必须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正常作业条件下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当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时,也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对违反者,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3)市环保局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答:市环保局的处理不完全正确。因为,环保局应当首先责令A机械厂将噪声污染降低到额定标准值以下,其次,环保局可以对A机械厂的整改后的噪声排污值严加管控,若不符合整改要求,则可以作出征收排污费及排污处罚决定,而不应该仅仅以征收排污费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