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投集团所属公司部门负责人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委办[2014]22号)要求,我作为 公司 部(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庄严承诺: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职责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二.推动责任落实。发挥示范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督促部门成员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亲自或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管好带好队伍。每年与部门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部门成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保持清正廉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于
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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