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5-10-04

巷道支架必须检查和加固。冲孔后和交接班前,都必须退出钻杆,并应将导管内的煤冲洗

出来,以防止煤、水、瓦斯突然喷出伤人。

$冲孔后,必须按《细则》第,(条的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经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

措施施工。若措施无效,必须采取补充措施。

(.)前探支架可用于松软煤层的平巷工作面,以防止工作面顶部悬煤垮落而成的突出 (倾出)。

前控支架一般是向工作面前方打钻孔,孔内插入钢管或钢轨,其长度可按两次掘进长

度再加+’ ($,每掘进一次,打一排钻孔,形成两排钻孔交替前进,钻孔间距为+’ # ) +’ ,$。

(&+)在突出煤层中掘进上山时,应采取超前钻孔、松动爆破、掩护挡板或其他保证作

业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

在有突出危险的急倾斜煤层中掘进上山时,除了采取本条文上述规定的防治突出措

施外,应采用双上山或伪倾斜上山等掘进方式,并应加强支护。

(&&)在急倾斜突出煤层掘进上山采用大直径钻孔(直径,++$$以上)时,应一次打透

上部平巷;如果不能一次打透,应先将已经打好钻孔的部分刷大到规定的断面,架好支架,

背好顶帮,然后继续打钻。当煤质较软(! / +’ ,)或受设备的限制时,可打直径-( ) &#+$$ 的超前钻孔。

(!\)在急倾斜突出煤层中采用双上山掘进时,两个上山之间应开联络横贯,横贯间距

不得大于!#$,上山和横贯只准一个工作面作业。

突出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贯通前,上部平巷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

不得小于%$。贯通放炮前,必须通知上部平巷撤人并保持正常通风。 急倾斜突出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抗静电的硬质风筒通风。 (!&)突出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采用放炮作业时,应采用浅泡眼远距离全断面一次爆 破。

(!’)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起突 出的措施。

(!%)急倾斜突出煤层厚度大于#( )$时,应优先采用伪倾斜正台阶或掩护支架采煤 法。

急倾斜突出煤层倒台阶采煤工作面,各个台阶高度应尽量加大,台阶宽度应尽量缩

小,每个台阶的底脚必须背紧背严,落煤后,必须及时紧贴煤壁支护。 (!*)必须及时维修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道,保持畅通。

(!+)在突出煤层中,不得使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法;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安全技

术措施,报省煤炭局批准。

(!))开采有突出危险的急倾斜厚煤层时,可利用上分层或上阶段开采后造成的卸压

作用,保护下分层或下阶段,但必须掌握上分层或上阶段的卸压范围,以确定其保护范围,

使下分层或下阶段的采掘工作面布置在这个保护范围内。

(!,)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可采用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超前钻孔、预抽瓦斯

等防治突出措施,并尽量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采煤机采煤。

(\)采煤工作面的松动爆破防治突出措施,适用于煤质较硬、围岩稳定性较好的煤

层。松动爆破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打一个,孔深不小于&$,炮泥封孔长度不得小

于.$。措施实施后,必须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进行采煤。采用松动爆破防治突

出措施的超前距离不得小于\。

(\)采煤工作面浅孔注水湿润煤体措施,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煤层。注水孔沿工

作面每隔\打一个,孔深不小于&( #$,向煤体注水压力不得低于)/01 。发现水由煤

壁或相邻注水钻孔中流出时,即可停止注水。注水后必须经措施效果检验

有效后,方可进

行采煤。注水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 第八条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

!(远距离和极薄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保护层的开采厚度等于或小于#( %$、上保

护层与突出煤层间距大于%#$,或下保护层与突出煤层间距大于)#$时,都必须对保护层

的保护效果进行检验。检验应在被保护层中掘进巷道时进行,检验方法按照《细则》第三

十五条规定的方法进行。如果各项测定指标都降到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

保护层开采有效;反之,认为无效。防治突出专门机构必须填写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单,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预抽煤层瓦斯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预抽煤层瓦斯后,对预抽瓦斯防治突出

效果的检验应在煤巷掘进时进行,检验方法按《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方法进行。防治

突出专业机构必须按附表!填写防治突出效果检验单,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石门防治突出措施执行后,应采取钻

屑指标等方法(见《细则》第三十四条)检验措施效果。检验孔孔数为!个,其中石门中间

一个、并应位于措施孔之间,其他\个孔位于石门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位于措施控制

范围的边缘线上。如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

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防治突出专门机构必须按附表!填写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单,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煤巷掘进工作面执行防治突出措施

后,按《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预测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检验孔孔深应小于或等于

措施孔,并应布置在两个措施孔之间(附图$)。如果测得的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

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无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

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

施工。防治突出专门机构必须按附表!填写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单,并报矿总工程师 审批。

附图$掘进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孔布置图

%—措施孔;&—措施效果检验孔;\—掘进工作面

当检验孔孔深等于措施孔孔深(检验与措施孔孔深均采用钻孔向巷道掘进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执行部门 执行责任签名 生效日期

第一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日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计划内容包括:

1.抽放煤层瓦斯计划。

2.所揭穿突出煤层计划,包括揭煤时间、地点和防治突出措施等。 3.采掘工作面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4.防治突出措施的工程、完成时间及所需的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动力。

年防治突出措施计划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长负责审定,副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2.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应尽可能减少。 3.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 4.突出煤层中的掘进工作量应尽可能减少。

5.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 6.在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7.突出煤层巷道布置的原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80条规定。 第三条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的综合措施(简称“四位一体”措施)。

第四条突出采区的技术管理

1.开采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进行区域预测,把采区范围内的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采掘工作面经工作面预测可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2.突出采区必须具有专用回风上、下山,保证突出工作面的回风流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上、下山。

3.突出采区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4.突出采区原则上应布置为一区两面(一个生产、一个准备预抽)2---4个掘进工作面。

第五条在突出煤层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1.在突出煤层的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等。 2.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的区域。 3.采掘应力迭加的区域。

4.在工作面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5.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

第六条工作面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1.石门揭开突出煤层工作面危险注预测。

(1)石门揭开突出煤层前,应选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胜。

(2)采用综合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可按《细则》第三十条规定进行。

(3)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最小垂距为3---10米时,利用探明煤层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的钻孔或至少打两个直径为50---70mm的预测钻孔,在其钻进煤层时,用1---3mm的筛子筛分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

2.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在突出危险区域中掘进煤巷时,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预测煤巷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①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 ②值指标法。 ③钻屑指标法。

④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钻屑温度、煤体温度、放炮后瓦斯涌出量等)。

(1)用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①在掘进工作面的软分层中,靠近巷道两帮,各打一个平行于巷道掘进方向,直径42mm、深为3。5mm的钻孔。

②用专门的封孔器封孔,封孔后测量室长度为0.5mm。 ③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的测定,必须在打完钻后2min 内完成。 (2)采用R值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①在煤巷掘进工作面打2个(倾斜或急倾斜煤层)或3个(缓倾斜煤层)直径为42mm、深为5.5---6.5m的钻孔。钻孔应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巷道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轮廓

外2---4m处。

②钻孔每打!’,测定一次钻屑量和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

时,测量室的长认为!4 .’,根据每个钻孔的最大钻屑量和最大瓦斯涌出初速度按式!确 定各孔的\值:

\($’*6 % !& 7 )(!’*6 % %) !

式中$’*6 ———每个钻孔沿孔长最大钻屑量,0 1 ’;

!’*6 ———每个钻孔沿孔长最大瓦斯涌出初速度,0 1 ’·’23 。

判断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指标\应根据实测资料确定;如无实测资

料时,取\。当任何一个钻孔中的\’时,该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当\

9 \时,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为负值时,应用单项(取公式中的正 值项)指标预测。

#采用\值指标法时,当预测无突出危险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的预测超前距。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附图! !值指标法的钻孔布置图 \巷道;! #钻孔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打!个(倾斜和急倾斜煤层)或$个(缓倾斜煤层)直

径%!&&、孔

深’( ’ ) *( ’&的钻孔,钻孔布置可参考《细则》第$+条规定。

\钻孔每打\测定钻屑量一次,每隔!&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根据每个钻孔沿

孔长每米的最大钻屑量\和钻屑解吸指标#\或#$!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各项指标的突出危险临界值,应根据现场

测定资料确定。如无实测资料时,可参照附表$的数据确定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实测得到的任一指标\值、#\值或#$!值等于或大于临界值时,该工作面预测为

突出危险工作面。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突出危险性,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

的预测超前距。

附表$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最大钻屑量#\

., /0 1 & 21 & &21 (0 ·&34 \危险性

!!55 !* !’( % !5( ’突出危险工作面 6 !55 6 * 6 ’( % 6 5(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回采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可使用煤巷掘进

工作面

突出预测方法,沿采煤工作面每隔\布置一个预测钻孔,孔深根据工作面条件选

定,但不得小于$( ’&。预测方法同《细则》第$’条规定,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

每预测循环应留!&预测超前距。 第七条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九十九)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 \石门和其他岩石巷揭穿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措施。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即石门自底(顶)板岩柱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的全部作业过

程,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并编制设计,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揭穿突出煤层应按 下列顺序进行:

!探明石门(或揭煤巷道)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在揭煤地点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石门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预测有突出危险时,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实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开或穿过煤层。 %在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 &穿透煤层进入顶(顶)板岩石。

(!)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应尽量不布置石门。如果条件许可,石门应布置在被保护区或

先掘出石门揭煤地点的煤层巷道,然后再用石门贯通。

石门与突出煤层中已掘出的巷道贯通时,该巷道应超过石门贯通位置\以上,并保 证正常通风。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设计,必须具有下列主要内容。

’突出预测方法及预测钻孔布置、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布 置。

!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在建井初期,矿

井尚未构成全风压通风时,在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全部作业过程中,与此石门有关的其他

工作面都必须停止工作。放震动炮揭穿突出煤层时,与此石门通风系统有关地点的全部

人员必须撤至地面,井下全部断电,井口附近地面!%#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

\揭穿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措施。 #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附图&控制突出煤层的前探钻孔布置示意图

’、! (控制煤层层位钻孔;$、& (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钻孔;\突出危险煤层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打钻控制煤层层位、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

石门工作

面的突出危险性。后两项工作可与控制煤层层位的前探钻孔共用。前探钻孔、测压钻孔

可参照附图!布置,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在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垂距)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

(底)板不小于#% &$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见附图’所示。 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垂距)之前,必须在石

门断面四周轮廓线外&$范围煤层内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地掌握煤

层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等。

\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以外,至少打(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预测)钻

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与坚固性系数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

为准确得到煤层原始瓦斯压力值,测压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测压孔与前探孔

不能共用时,两者见煤点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

在近距离煤层群中,层间距小于&$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应测定各煤层的综合瓦斯压 力。

#为了防止误穿煤层,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时,应在石门工作面顶

(底)部两

侧补打)个小直径(’($$)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

当岩巷距突出煤层垂距不足&$且大于($时,为了防止岩巷误穿突出煤层,必须及

时采取探测措施,确定突出煤层层间距,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垂距)。 $石门掘进工作面与煤层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厚度的岩柱。岩柱的尺寸根据防治突出

的措施要求、岩石的性质、煤层倾角等确定(见附表’)。采用震动放炮措施时,石门掘进

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垂距是:急倾斜煤层($、倾斜和缓倾斜煤层\,如果岩石松软、破 碎,还应适当增加垂距。

附表’关于抽放瓦斯、水力钻孔、排放钻孔、金属骨架等措施的规定 类别抽放瓦斯水力冲孔排放钻孔金属骨架 适用条件 有足够的抽 放时间(* )个 月)

打钻时有自喷(喷煤、 喷瓦斯)现象的煤层 有足够排放时 间

石门与煤层面的

交角大于’&+的薄 及中厚煤层 实施措施 时的岩柱厚 度($) !) !& !) ( , ) 钻孔在煤 层中的控制 范围 在石门周边 外) , &$以内 的范围内布孔 在石门周边外)$以内的 范围内布孔 在距石门周 边) , &$的范 围内布孔 在巷道上部和两 侧周边外#% & , \#$的范围内布置 骨架孔

类别抽放瓦斯水力冲孔排放钻孔金属骨架 钻孔间距 或布孔参数 孔距可根据 煤层的透气性 和允许抽放的 时间确定,一般 为! \,均匀 布孔

布置呈上、中、下三排, 每排呈左、中、右,共%个 冲孔。冲孔顺序相间进 行。钻孔布置可参见附 图& 孔距可根据 煤层透气性和 允许排放的时 间确定,一般为 ’ \,钻孔布 置可参见附图( 孔距一般不大于

)* !$(单排孔)和 )* #$(双排孔),骨 架两端在顶底板岩 石孔内的长度为 )* &$以上 要求达果 的效果及指 标

经效果检验有 效或瓦斯压力 小于)* +,-./

石门全断面冲出的决 煤量(0 )不小于!) 1 煤层 同的煤量较少时,应在该 孔周围加补冲孔 经效果检验 有效或瓦期压 力小于)* +,-./ 施工经验收后达 到设计要求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经效

果检验有效后可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穿煤层;若检验无效,应采取

补充措施,经措

施效果检验有效后,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穿煤层。

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用震动放炮揭穿煤层。

当石门揭穿厚度小于)* #$的突出煤层时,可直接用震动放炮揭穿煤层。 (()石门防治突出措施可采用抽放瓦斯、水力冲孔、排放钻孔、金属骨架或其他经试验

证明有效的措施,在实施防治突出措施时,都必须进行实际考察,得出符合本矿井实际的

有关参数,对暂无实际考察资料的矿井,可参照附表,的规定执行。 预抽瓦斯措施的要求是:

!煤层透气性较好,并有足够的抽放时间(一般不少于#个月)时,可采用预抽瓦斯措 施。

\抽放钻孔布置到石门周界外# \的煤层内。

#抽放钻孔的直径为+& \$,钻孔孔底间距一般为! \。

$在抽放钻孔控制范围内,如预测指标降到突出临界值以下,认为防灾措施有效。

水力冲孔措施的要求是:

!在打钻时具有自喷(喷煤、喷瓦斯)现象的煤层可采用水力冲孔措施。 \水力冲孔的水压视煤层的软硬程度而定,一般应大于#-./。 #钻孔应布置到石门周界外# \的煤层内。

$水力冲孔的钻孔布置方式可参见附图&所示,冲孔顺序先冲对角孔后冲边

上孔,最 后冲中间孔。

附图!水力冲孔钻孔布置图

\水冲孔;!\、!&、!’ %瓦斯压力孔;\巷道;\突出危险煤层 !石门冲出的总煤量不得少于煤层厚度&(倍的煤量,如冲出的煤量较少时,应在该 孔周围补孔。

排放钻孔措施的要求是:

\在煤层透气性较好、并有足够的排放时间时,可采用钻孔排放措施。 #排放钻孔应布置到石门周界外’ # !)的煤层内。

$排放钻孔的直径为*! # \,钻孔间距根据实测的有效排放半径而定,一般孔底

间距不大于&)。钻孔布置可参见附图+所示。

%在排放钻孔的控制范围内,如果预测指标降到突出临界值以下,措施有效。 !对于缓倾斜煤层,当钻孔不能一次打穿煤层全厚时,可采取分段打钻,但第一次打

钻钻孔穿煤长度不得小于\,进入煤层掘进时,必须留有!)最小超前距离(掘进到煤层

顶(底)板时不在此限)。下一次的排放钻孔参数(直径、间距、孔数)应与第一次相同。 附图+石门放钻孔布置图 ,—测压孔:\—排放钻孔

金属骨架措施的要求是:

!在揭开具有软煤和软围岩的薄及中厚突出煤层时,可采用金属骨架。 \在石门上部和两侧周边外!\范围内布置骨架孔。

#骨架钻孔穿过煤层并进入煤层顶(底)板至少!\,钻孔间距不得大于!\,对于

软煤要架两排金属骨架,钻孔间距应小于!\。

$骨架材料可选用)*+ , &的钢轨、型钢或直径不小于#!&&钢管,其伸出孔外端用金

属框架支撑或砌入碹内。

%揭开煤层后,严禁拆除金属骨架。

&采用金属骨架防治突出措施时,应与抽放瓦斯、水力冲孔或排放钻孔等措施配合使 用。

(-)立井揭穿突出煤层前,在立井工作面距煤层%!&(垂距)处,至少打(个前探钻孔,

查明煤层贮存情况。如果立井工作面附近有地质构造(断层、褶曲或煤层走向与倾角急剧

变化等),前探钻孔不得少于’个,并按照《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预测

工作面突出危险 性。

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可用远距

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穿煤层;若检验无效,应采取补充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用

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穿煤层。

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用震动放炮揭穿煤层。突

出煤层厚度小于!\时,立井工作面可直接用震动放炮揭穿煤层。 ())立井工作面采用排放钻孔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立井工作面距煤层#&(垂距)时,必须打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并进行工作面 突出危险性预测。

\立井工作面距煤层最小垂距为’&时,打直径-# $ .!&&的排放钻孔,钻孔必须穿

透煤层全厚,外圈钻孔超出井筒轮廓线外的距离不得小于(&,钻孔间距一般取%\

!&,在控制断面内均匀布孔,钻孔布置可参照附图-所示。 附图-钻孔布置图

!为加快煤层瓦斯排放,可采用松动爆破等辅助措施。 (!)立井采用金属骨架防治突出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立井工作面距突出煤层最小垂距为\时,沿井筒周边打直径$% & !’##的钻

孔。

钻孔呈辐射状布置,并穿透煤层全厚,进入底板岩石深度不得小于’( %#。钻孔见煤处的 间距应小于’( \。

#向钻孔插入直径%’##的钢管或型钢,然后向孔内灌注水泥砂浆,将骨架外端封固 在井壁上。

!骨架安设牢固后,必须配合其他防治突出的措施,并按《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

行效果检验。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用震动放炮或远距离放炮揭穿煤层。

)(煤层中采掘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

(*)在突出煤层中进行掘进和回采时,都应预测煤层的突出危险性,并根据煤层的突

出危险性的具体条件,采取防治突出措施。措施参数应根据矿井实际测定的结果或参照

有关资料确定,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在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中,同一阶段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不得布置两

个工作面相向回采和掘进。《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九条:以同一煤层的同一区段,在 应力集中的影响范围。

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本煤层或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

中区。

(\)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靠近或处于地质构造破坏和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地带

时,都应认真检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如果措施无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在突出危险煤层中掘进平巷时,应采用超前钻孔、松动爆破、前探支架、水力冲孔

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防治突出措施。

在第一次执行上述措施或无措施超前距时,必须采用浅孔排放或其他防治突出措施,

在工作面前方形成%#的执行措施的安全屏障后,方可进入正常防突措施施工,确保执行 措施的安全。

(%)采用超前钻孔作为防治突出的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超前钻孔可适用于煤层透气性较好、煤质较硬的突出煤层。

#超前钻孔直径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和突出情况确定,一般为$% & *)’##,地质条件

变化剧烈地带也可采用直径+)##的钻孔。钻孔超前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

若超前钻孔直径超过*)’##时,必须采用专门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钻孔应尽量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

$超前钻孔的控制范围,应控制到巷道断面轮廓线外) , +#(包括巷道断面内

的煤 层)。

%超前钻孔孔数应根据钻孔的有效排放半径确定,钻孔的有效排放半径必须经实测 确定。

&煤层赋存状态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必须按照《细则》第\条的规定对超前钻孔进行效果检验。如果经检验措施无效,

必须补打钻孔或采取其他补充措施。

(超前钻孔有效排放半径的测定方法可按照《细则》附录五的规定执行。 !超前钻孔施工前应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 (!)深孔松动爆破措施,可适用于煤质较硬、突出强度较小的煤层。采用深孔松动爆

破防治突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深孔松动爆破的孔径为\,孔深不得小于%$。深孔松动爆破应控制到巷道轮

廓线外&’ ( ) #$的范围。孔数应根据松动爆破有效半径确定。采用深孔松动爆破防突

措施,在掘进时必须留有不小于($的超前距。 #深孔松动爆破的有效影响半径,应进行实测。

$深孔松动爆破孔的装药长度为孔长减去(’ ( ) !$,每个药卷(特制药卷)长度为*$,

每个药卷装入一个雷管。装药必须装到孔底。装药后,应装入不小于+’ \的

水炮泥,水

炮泥外侧还应充填长度不小于#$的封口炮泥。 %在装药和充填炮泥时,应防止折断电雷管的脚线。

&深孔松动爆破后,必须按照《细则》第,(条的规定进行措施效果检验。如果措施无

效,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深孔松动爆破时,必须执行撤人、停电、设警戒、远距离放炮、反向风门等安全措施。

(-)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处不能按原措施要求实施时,必须打

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条件,然后采用直径为\的钻孔进行排放,经措施效果检验有

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

(%)水力冲孔可适用于有自喷现象的严重突出危险煤层。采用水力冲孔时,必须遵守 下列规定:

\在厚度,$左右和小于,$的突出煤层,按扇形布置,个孔,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

煤层较厚时,应适当增加孔数,孔底间距控制在($左右,孔深通常为#+ ) #($,冲孔钻孔

超前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冲孔孔道应沿软分层前进。

#冲孔前,掘进工作面必须架设迎面支架,并用木板和立柱背紧背牢,对冲孔地点的

方向的投

影孔深,简称投影孔深)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必须留有’(投影孔深的超前距。当检验

孔孔深小于措施孔孔深,且两孔投影孔深的差值不小于\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可采

用&(投影孔深的超前距。

’#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采煤工作面采用浅孔注水或松动爆破措施

时,可采用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钻屑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检验防治突

出措施的效果。检验钻孔应打在措施孔之间,测定方法按《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施。

检验指标小于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时,则认为防突措施有效;反之,认为防突措施无效。

在措施效果无效区段,必须采取补充防治突出的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

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并应留有不小于&(的超前距。

(%)放震动炮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由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值班,放炮后至少

经\,由矿山救护队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采取的恢复送电、通

风及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

(!)为降低震动放炮时诱发突出的强度,应采用挡栏设施。挡栏可用金属、

矸石或木

垛等构成。金属挡栏是由槽钢排列成的方格框架,框架中槽钢的间隔为\$%,槽钢彼此

用卡环固定,使用时在迎工作面的框架上,再铺上网眼为!\的金属网,然后用

木支柱将框架撑成$’(的斜面。一组挡栏通常由两架组成,其间距为) * +%。金属挡栏如

附图,-所示。矸石和木垛挡栏如附图,.所示。

挡栏距工作面的距离,可根据预计的突出强度在设计中确定: 附图,-金属挡栏示意图

/—突出危险煤层;:!—掘进工作面;0 —石门;$—框架;’—金属网;)—斜撑木支柱

附图,.矸石堆和木垛挡栏示意图

/—突出危险煤层;!—掘进工作面;0 —石门;$—矸石堆;’—木垛 (0 )揭开煤层后,在石门附近0\范围内掘进煤巷时,必须加强支护,严格采取防突 措施。

)#震动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穿或揭开煤层。对急倾斜和倾斜的薄煤层,都必须一

次全断面揭穿煤层全厚;对急倾斜和倾斜的中厚、厚煤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深度应不

小于/# 0%;对缓倾斜煤层,应一次全断面揭开岩柱。如果震动放炮未能按要求揭穿煤层,

在掘进剩余部分时(包括掘进煤层和进入底(顶)板!%范围内),必须按照震动放炮要求 执行。

第九条安全防护措施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震动放炮、远距离放炮、避难所、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压缩氧和化学 氧)自救器等。

!#震动放炮的专门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震动放炮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备案。 (\)震动放炮的炮眼数目,应按照每平方米石门断面# $ %个确定。 (&)震动放炮的炮眼布置,根据断面和岩性确定。

(#)岩眼不得打入煤层,眼底距煤层应保持’( \的距离。如果岩眼已打入煤层,必

须在眼底的岩石中充填’( \的炮泥。

(%)震动放炮的单位炸药消耗量,应按照正常掘进量的!( % $ \倍确定,打穿煤层的炮

眼在煤层段和岩石段应分段装药,并用长’( \的炮泥隔开。

(*)所有炮眼都在炸药与封泥间装+ $ \个水炮泥,封泥都必须密实地装至孔口。

(,)震动放炮必须采用铜脚线的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并

不得跳段使用。电雷管使用前必须进行导通试验。电雷管的联接可采用串联、串并联或

并串联方式,但都必须使通过每一电雷管的电流达到电雷管的引爆电流的两倍。放炮母

线必须采用专用电缆,并尽可能的减少接头,以减少放炮母线的电阻,有条件的可采用遥 控引爆器。

(.)震动放炮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回风系统。

(/)震动放炮时,回风系统内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严禁人员作业和通过。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采用震动放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回风系统,必须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并严禁人员

通行和作业。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与该系统相连的风门、

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他区域。 (\)凿岩爆破参数、放炮地点、反向风门位置、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警戒范围等,必 须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震动放炮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需按照震动性放炮有关规

定执行,并需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在作业中,如发现突出预兆,工

作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煤层特厚或倾角过小不能一次揭开煤层全厚时,在掘进剩余部分时,必须采用抽放

瓦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等防突措施,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采用抽放瓦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之前,必须加强巷道及迎面支护,巷道支架背

严、背实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采取保护工作面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放震动炮前,对所有钻孔和在煤体中形成的孔洞都应严密封闭孔口,孔内注满水 或以黄土、砂充实。

%(突出危险区设置反向风门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反向风门必须设在石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能沿回风道流

入回风系统,如附图!’所示。 附图!\反向风门和防逆风装置图

!—木质带铁皮的风门;#—砖墙;$—铁风筒;%—胶皮风筒;

&—防止瓦斯逆流铁板;’—防止瓦斯逆流铁板立轴;(—定位圈;)—局部通风机;

*!—正常通风时防止瓦斯逆流铁板位置;*#—突然逆风时防止瓦斯逆流铁板位置

(#)必须设置两道牢固可靠的反风门,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

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墙垛厚度不得小于\。门框和

门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得小于!\,风门厚度不得小于&\。两道风

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放炮时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内墙垛的风筒,必须设有隔断装置。放炮后,矿山救

护队和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

(%)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石

门揭穿突出煤层时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 第十条突出矿井总工程师职责

要组织人员不断收集、总结、测定出各突出煤层的敏感指标及临界值。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经采用两个以上预测指标或采用综合指标进行工作面突出危

险性预测和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工作。 第十一条压风自救系统的设计安装 !+设计与安装。 (!)供风能力的确定。

!根据压风自救安装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并考虑到输气管路的漏风量和一定的富裕

量,按下式确定供风量: !源!!需

!需- \总. #自

式中!源———气源的供风能力,, $ / ,01 ; !需———受灾区的所需风量,! \; \———压风管路漏风系数,取&’ (;

\———压风自救安装区域工作人员不均衡系数,取&’ (; !总———压风自救安装区域工作的最多人数; )自———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按*’ &! \。 !供气源的风压力*’ \-./。 (’管路的安装要求。

(&)管路规格:掘进工作面及回采工作面两巷的压风自救管路直径不小于(寸,其他

分散需用地点不小于&寸。

(()管路敷设要求牢固平直,接头严密不漏风,离地高度*’ 0!以上。气源接口处要

有总阀门,便于压风自救的维护。

(\)必须在巷道口处压风自救管路上设置油、水分离器小风包,保证供风清洁,防止自 救袋喷头经常堵塞。

\安装位置及数量。压风自救的安装原则: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有害气体波及

到的区域,在此区域内有人工作的地方都必须安装压风自救装置。考虑到平顶山矿区煤

与瓦斯突出强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近阶段压风自救的安装地点以突

出煤层采、掘工

作面为主,其他地方由矿总工程师决定。

(&)突出危险工作面。掘进工作面:自巷道回风口开始,每隔0*!设置一组不少于0

个自救袋,靠近迎头一组压风自救安装自救袋个数不少于&0 个,并且随工作面掘进往前

移动,保持距迎头(0 + 1*!的距离。 回采工作面:

\风巷距采面上出口(0’ 1*!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机巷在采面上出口以外

0* + &**!的放炮地点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袋。以上两处压风自救袋的数量分别按工作面 最多工作人数确定。

!工作面放炮时设岗警戒处安设一组0 个自救袋。 突出威胁工作面:

\掘进工作面安装压风自救系统的位置与危险工作面相同,安设压风自救系统的相

互距离可按&**!一组设置。

!回采工作面按照危险工作面的要求安设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袋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其人行道宽

度保持在*’ 2 以上。

(\)自救袋的安装高度要适当,开关位置便于操作,其高度距巷道底板&’

( + &’ \,便

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第十二条避难硐室构筑及装备

长走向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设置避难硐室的要求是:

&’硐室宽度不小于&’ 0!,室内净高不得低于(!,长度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

定,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小于*’ 0! (。

!\硐室与巷道相邻一侧必须经用料石或硅砌实封严,必须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隔

离门的门轴应设在工作面方向一侧。

#\硐室内支护必须良好,并设有与矿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硐室内必须安设压风自救装置,其自救袋的个数按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

第十三条远距离放炮规定

%\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水胶或乳化炸药),进行爆破作业。

!\放炮时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必须切断除瓦斯监测源以外的一切电源。 #\放炮母线采用两芯信号电缆,接头必须用接线盒,并保证吊挂整齐。 $\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所有人员一律撤到反向风门以外,新鲜风流中或符合规定的避 难硐室内。

&\回采工作面放炮时,风巷口压风的自救袋处必须设警戒,其余人员全部撤到距采面

下出口&’(以外的机巷压风自救袋处躲炮。躲炮时间不小于#’()*。 第十四条防突牌板配备及填写

防突工作面必须配备防突管理牌板和防突措施主要规定牌板,并按栏目要求认真填 写。

防突管理牌板填写主要内容:日期、工作面名称、预测指标实测最大值、高效预测进

尺,预测时间、措施打钻时间、实际布孔参数、措施允许进尺、当班进尺、累计进尺和剩余允 许进尺填写人姓名等。 第十五条防突技术资料

%\预测(效检)报告单:工作面进行预测(效检)后,据实认真填写,经施工队当班负责

人、互检评估员现场验收签字,报矿防突科和矿总工师审批执行后,矿防突科存档备查。

!\防突措施报告单: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后,由现场监钻人、互检评估员、施工队当班

负责人和打钻负责人,共同验收,并签字认可,按栏目要求填写每个措施孔的实际参数,报

矿防突科和矿总工审批执行后,矿防突科存档备查。

#\预测(效检)参数台账,根据每个工作面预测(效检)报告单,每月整理上台账。

$\防突措施执行管理台账,根据每个工作面防突措施终孔报告单,每月整

理上台账。

&\压风自救系统图。

用采掘工程平面图或通风系统图做底图,在图上划上压风自救主干管、分支管的敷

设、阀门的配置,每个工作面分支管压风的风压,标清楚每组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设位置、自 救袋个数,并用图例说明。

+\防突内业管理资料除以上主要资料外,还应有: (%)煤与瓦斯突出卡片及对应突出文字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台账。

(#)防突调度日志、日报、月报、措施执行情况月汇总表等等。 第十六条煤与瓦斯突出资料统计内容

%\工作面概况。包括名称、设计长度、采面长度、已掘长度、煤层厚度、煤层倾角、巷道

坡度、设计断面、支护方式、作业方式、标高、垂深、地质构造,突出危险等级、所采取的防突

措施,突出前两循环打钻情况、预测值、放炮前后瓦斯涌出情况以及超前距及进尺情况。

!\突出前参数测定情况及突出经过。 (#)突出前瓦斯涌出情况。

(!)突出前措施执行情况。包括预测情况、打钻情况、孔深、孔径、孔数、已掘进尺、剩

余进尺。附措施孔布置图。

($)突出经过。详细地叙述突出前作业工序、有声无声预兆、当班作业情况、突出后动

力现象及瓦斯涌出情况。 $\突出特征及定性。

(#)突出煤堆积情况、抛出距离、堆积坡度、是否有分选胜性,突出煤(岩)量。

附;(#)突出煤(岩)堆积情况图。 (!)突出煤(岩)量计算依据。

(!)突出孔洞形状、轴线与水平面之倾角。

($)突出后瓦斯涌出情况,瓦斯超限时间,恢复到正常瓦斯浓度的时间,涌出瓦斯量。

附:(#)突出后瓦斯浓度随时间变化情况图。 (!)涌出瓦斯量计算依据,附带监测打印报表。 (%)动力效应,包括支架破坏情况及气浪痕迹等。 (&)突出地点附近围岩及煤层破坏情况。 最后定性属于哪一类型的突出。

%\突出事故原因分析。从地质构造、矿压、应力、瓦斯、作业方式等诸方面分析导致突 出发生的原因。 &\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七条突出煤(岩)量和涌出瓦斯量计算方法

#\突出煤(岩)量的计算。突出煤(岩)量的计算范围应以孔洞口以外的为准,孔洞口

以内的煤量不得计算在内。计算突出煤(岩)量时,应先根据井下突出的情况进行实测,计

算出突出煤(岩)量的总体积乘以煤(岩)的容重,得出突出煤(岩)的总重量(突出后松散煤

体的容重各矿根据不同的煤层进行实测)。若突出岩石较多,确切的突出煤(岩)量要待清

理后最后确定。如发生煤岩突出,在突出卡片上应注明突出煤岩量多少吨,其中岩石多少 吨。

突出煤量’ ! ( ! 式中!———突出煤总体积,) $; !———松散煤容量,* + ) $。

要求认真画出孔洞及煤(岩)堆积情况的平剖面图。

!\涌出瓦斯量的计算。瓦斯突出发生后,应及时测定其发生地点附近及其回风流中

的瓦斯浓度随时间的变化情况,直到瓦斯浓度恢复正常值为止。监测系统要在突出后及

时打印瓦斯浓度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图。使用高浓瓦斯检定器每#,)-.测定一次瓦斯浓度

变化情况,弥补监测系统无高浓瓦斯传感器的不足。曲线下所含的积分面积乘以风量得

出突出后总的涌出瓦斯量。时间从突出开始发生起到恢复正常瓦斯浓度为止。考虑巷道

两帮煤壁涌出的瓦斯量,确定当以迎头附近里探头为计算依据点时不减去

正常瓦斯浓度

下所涌出的瓦斯量,若以回风中的外探头为计算依据点时应减去正常瓦斯浓度下所涌现

出的瓦斯量。

以外探头为例见附图!!说明: 附图!!计算涌出瓦斯量直观图

曲线下的积分面积为\,正常瓦斯浓度下所占面积为\,则:涌出的瓦斯量%(\

# \)& ’ \(( ))。

积分的方法:可采用割补法、输入计算机曲线拟合积分法或用直方图法。 第十八条工作面专项防突技术措施的编制

在突出煤层中的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都必须编制该工作面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防突技

术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不能代替或混用,确保措施的针对性。工作面专项防突技术 措施主要有以下内容: !*工作面概况和瓦斯地质分析。 $*突出危险性预测。 )*防突技术措施。 +*措施的效果检验。 ,*安全防护措施。

-*执行防突措施的岗位责任制。

工作面专项防突措施的具体编写内容、要求按下列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采掘工作面防突技术措施编写标准 !*工作面概况和瓦斯地质。

(!)开采情况:范围、本煤层和邻近层开采情况、压茬关系,井上、下对应标高和相应垂

深,工作面工程布置、安排情况,并绘制工程布置平面图。

($)地质情况:煤层赋存条件、产状(走向、倾向、倾角),煤质分析情况(挥发分、水分、

灰分),煤层顶底板岩性和地质构造描述,并绘制煤层综合柱状图。 ())瓦斯地质分析:依据(.$)平煤瓦字第-号文进行瓦斯地质分析。要求在措施中简

单描述瓦斯地质分析情况,结合措施中的工程布置平面图,划分工作面不同地段的防突管

理级别,确定工作面防突管理等级,即瓦斯地质分析成果,做到文图对照,定性明确有依

据。每个采掘工作面的防突措施,特别是采煤工作面要附有正规的瓦斯地质说明书及相 应图纸。

!\突出危险性预测。

(#)预测指标和临界值的选定。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和($!)平煤第%&号文

件要求,选定适合本矿本煤层的两个以上预测指标和临界值,并简单论述选定预测指标和

(\)地质内容:地质构造,凡已掌握的都应反映到图中,已开采的采面应适当绘出煤体

结构小柱状,以示煤层中软分层厚度变化情况。 ’(采面瓦斯地质说明书。 (!)文字部分:

!采面概况:位置、回采界线、标高、垂深、煤厚、采长及开工和构成时间等。

\采面地质:包括煤层产状及变化、煤结构、煤厚度、煤的破坏类型、软分层厚度及变

化特征,顶底板岩性、厚度及变化状况。

断层分布、折曲和裂隙发育情况对回采的影响程度等。

#瓦斯:掘进期间的实测瓦斯情况、煤样参数分析、掘进期间发生的突出或动力现象 分析。

$瓦斯地质综合分析和突出危险性预测成果。 %回采过程中防突管理的意见。 (\)图纸部分:

!采面瓦斯地质平面图:要求!) !&&*的底板等高线图(走向+ !&&&,的工作区可用! ) \图)。

内容包括:已揭露的构造、煤厚点、实测的含量、压力点、突出点、煤样参数点等。勾画

出瓦斯参数等值线,在对瓦斯地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划分出突出危险区

段和无突出危险 区段以便分级管理。

采面柱状图比例!) \包括顶底板岩性、厚度、煤层厚度和煤结构。 \风、机巷及切眼剖面图:比例与平面一致,主要反映构造和构造煤(软分层)变化情 况。

#瓦斯地质参数曲线图或直方图:巷道掘进过程中瓦斯涌出量(绝对量)沿剖面变化

的直方图;各种瓦斯实测参数值($、%、&)的曲线图或直方图;比例要和平、剖面图一致。

$有坑透资料的应附在平面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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