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5KV变电站双电源切换
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为减少雷雨季节线路跳闸概率,结合电力行业规程规范,根据《矿井35KV架空线路避雷设施安装工程资本性计划》委托电业部门对我矿两趟35KV线路进行防雷电设施改造。现其中一趟备用线路已改造完毕,另一趟需进行电源切换后改造。为确保切换电源过程中的安全,以及有计划停电停风期间和复电后排放瓦斯安全顺利,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情况: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有计划停电停风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 2、总工程师:负责停电停风期间人员撤退、地测防治水、瓦斯排放全过程的总体指挥工作。
3、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协调生产队组停送电期间工作以及人员统一安排,统一指挥。
4、安全矿长:负责安排井下安监员做好停电停风期间人员撤退、停送电及瓦斯排放的安全监督。同时,安排检身人员在主斜井口、副立井口、风机房前后20m范围内的火源警戒工作。
5、机电矿长:负责35KV线路切换停送电指挥;负责组织、安排机运管理中心、机电队长负责主风机及井上下系统的停送电工作。
6、通风矿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完成井下瓦斯排放指挥、安排工作。
7、采掘队长:执行调度指挥中心命令,负责停电后人员的撤退以及送电后组织电工与通风部门人员在现场进行瓦斯排放。
8、其他涉及管理人员负责协助副矿长级领导按照措施进行停送电前后的具体执行工作。
三、双电源切换操作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操作流程:
通知停电影响各单位的负责人----35KV变电站值班人员做好切换电源准备工作---接到机电矿长以及调度室切换线路的命令后,合4254-1和4254-3隔离刀闸----断开4253断路器----合4254断路器----断开4253-1和4253-3隔离刀闸。 (二)双电源切换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1、本次双电源切换工作由机电矿长统一安排、指挥停送电操作,其他人员不得发出任何停送电命令(除机电矿长授权的机电副总外)。
2、由35KV变电站站长负责在切换线路前一小时通知停电影响范围各单位负责人,并准备好所切换电源所需的工器具等。
3、机运管理中心负责在切换前对供电系统、安全操作用具进行检查,损坏及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并对整个操作过程跟踪监督,严格要求按操作规程和切换技术措施进行作业,不准违章操作。
4、操作人员(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应熟悉各开关的正确操作方法及用途,令行禁止,不准擅自操作。
5、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切换前、后必须与调度室联系,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切换。
6、切换过程中停、送电由机电矿长下令,机电副总、机运管理中心主任现场监督,35KV站长负责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7、操作人员不准单独进行电气设备的切换工作,且必须佩带合
格、耐压等级匹配的安全绝缘用具。
8、操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与本次工作无关的区域、不得操作与本次工作无关的的设备及部件。
9、操作人员在距离带电体比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工作命令。
10、整个停送电倒闸操作过程35KV变电站站长必须全面监护。 11、切换完毕后,送电前,必须应详细确认所操作的各项内容是否正常,无异常后汇报机电矿长。
12、送电工作,由35KV变电站负责人首先向机电矿长和调度室汇报,得到机电矿长和调度室的送电许可命令后,方可安排专人按规程要求进行送电操作,并做好记录。
13、切换运行正常后,根据机电矿长和调度室命令依次恢复井上、下各配电点的供电。
14、所有参加操作人员必须对本措施进行学习,严格执行本措施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制度》、《电力规定》及矿有关规定。
四、有计划停风停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通风机停电前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主通风机停电前,调度室提前30分钟通知有计划停风停电主要涉及人员必须按照需要提前到达岗位进行指挥。立井和下组煤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在调度室进行配合指挥。
2、调度室通知各队组入井人员全部撤到全风压的进风流中,具体人数由各队跟班队长、安全员核实报告调度室(人员核实无误后,方可停电切换电源)。
3、停主要通风机前30分钟,各队组不得安排人员在回风巷内作业。
(二)主要通风机复电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1、一旦主要通风机可以复电运转,调度室必须提前通知跟班矿领导及瓦斯员、跟班队长、安监员、电工,相关人员提前做好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
2、主要通风机送电前,由风机房值班人员检查风机附近电气设备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4%,并向调度室汇报,否则不得送电启运主要通风机。
3、启动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时,先排放1#回风井区域的瓦斯,待1#回风井瓦斯排放完毕风机运行正常后,再排放2#回风井的瓦斯,排放时先启动一级风机排放,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必须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只有在排出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再逐渐将短路风流的风门关闭。
4、当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低于0.7%以下时,由风井负责人电话汇报调度室。
5、瓦斯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沿进风巷逐个环节检查瓦斯情况,在此期间,其它人员不得私自行动,经瓦斯员检查确认,总回风瓦斯
浓度在0.7%以下,采区回风瓦斯浓度在0.8%以下,各机电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0.4%以下,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0.4%以下,变电所瓦斯浓度在0.4%以下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由机电队技术人员检查下井高压电缆及各变电所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符合相关标准后,汇报调度室。
6、调度室及时将井下的通风、瓦斯情况汇报总指挥,并由机电矿长(或授权的机电副总、机电科长)下达逐级向变电所送电命令。在此期间,各采掘跟班队长、电工、监控维护工、采掘工作面瓦斯员、安监员检查采掘巷道全风压处的瓦斯、顶板、电器设备、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并汇报调度室。
(三)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的措施
1、在矿井恢复正常通风后,掘进工作面跟班队长、带班长、安监员、风机司机、电工和瓦斯员互相配合,检查掘进顺槽全风压处瓦斯、电气设备、监控设施、顶板等情况并汇报调度室;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4%,方可向局扇开关送电。 2、局部通风机启动后,瓦斯员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是否发生循环风,如果发生循环风,必须停止运转,汇报调度中心,待调整风量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
3、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要有通风科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负责,由外向里,先进风后回风,依次进行,一个采区内严禁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排放。
4、排放瓦斯时,启动一级风机,严格控制送入独头巷道的风量,利用排瓦斯三通或采取风流短路法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严格控制排放出口的瓦斯浓度。
5、排放瓦斯回风路线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杜绝一切与排放瓦斯不相干的工作,由安监员设置警戒,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入内。
6、排放瓦斯时严格控制独头巷与全风压汇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必须确保全风压风流中的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浓度不超过1.2%。 7、瓦斯排放后,独头巷中的瓦斯浓度均小于0.8%,且稳定30分钟无变化后,排放瓦斯工作方可结束。
8、瓦斯排放结束后,由跟班队长、电工、安监员、瓦斯员和监控维修工检查停风区的所有电气设备完好情况、顶板支护情况、瓦斯浓度变化情况,经检查一切正常后,汇报调度室,方可恢复巷道内的送电工作进行组织生产。
关于35KV变电站双电源切换
安全技术措施
二0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