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城市技术管理规定附录

2025-04-30

附表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居住人口3-5万人)

类别 序号 1 幼儿园 2 3 小学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281-310 420-450 8班2100 8班3000 12班2800 12班4200 403-441 254-276 510-568 334-382 “九年一贯制”学校 18班800 27班12000 36班15000 “九年一贯制”学校 18班11000 27班16000 36班21000 配置规定 招收2-6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3.0%,就近入园率9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30座/千人;建筑9.38-10.32平方米/座,用地14-15平方米/座,每班25座。 小学学龄7-12岁,占居住区总人口3.6%,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40座/千人;建筑10.08-11.03平方米/座,用地12.76-14.20平方米/座,每班40座。初中学龄13-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20座/千人;建筑12.71-13.82平方米/座,用地16.70-19.12平方米/座,每班40座。“九年一贯制”学校学龄7-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5.4%,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60座/千人;建筑10.89-12.67平方米/座,用地14-16平方米/座。(千人指标:建筑面积653-760平方米,用地面积840-960平方米) 高中学龄16-18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98%,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19座/千人;建筑11.42-12.28平方米/座,用地16.70-19.12平方米/座,每班45座。 服务规模 (万人/处) 0.7-1.0 备注 1.2-2.4 初中 教育 4 217-233 317-363 24班13000 30班16000 36班19000 24班19000 30班23000 36班28000 6-8.5 高中 小计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 社区管理服务 5 6 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小计 7 室内文体活动中心 8 室外文体活动场 小计 菜市场 其他商业服务 小计 11 社区服务中心 12 13 14 15 街道办事处 派出所及巡察 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卫生监督所 1155-1260 24 50 74 200 1581-1763 75 75 300 2500 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为范围设置,可设综合病床。 可包括文化娱乐(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等),图书阅览,科技活动,青少年活动,康乐(健身房、旗牌室、室内体育活动等)等设施。 可包括户外娱乐、集会、露天表演、儿童游戏、综合健身、篮球、门球等场地。 可包括便利店、餐饮、综合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银行储蓄所等 可包括优抚服务、社会福利、咨询服务、婚姻服务、计生宣传咨询、家庭劳务服务等及相应管理用房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心。 含工商、税务 还可包括其他便民服务项目 0.7-2 3-5 0.7-1 小学:18班规模建筑7500平方米,用地9500平方米;服务规模1.8万人/处。24班规模建筑10000平方米,用地12500平方米;服务规模2.4万人/处。24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60米的直跑道。 初中:18班规模建筑9500平方米,用地1300平方米;服务规模3.6万人/处。24班规模建筑12500平方米,用地17000平方米;服务规模4.8万人/处。30班规模建筑15600平方米,用地21000平方米;服务规模6万人/处。24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100米的直跑道,25班以上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100米的直跑道。 “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置200米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有条件的应设置400米环形跑道,同时应保证设置足够的蓝、排球场地。 中学:30班规模建筑16000平方米,用地22000平方米;服务规模3万人/处。高中应设不低于400米的环形跑道和100米的直跑道, 一般小校(园)采用高限,大校(园)采用低限,标准较高大校(园)可采用高限。 含卫生服务中心的居住区不再设置卫生服务站。 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或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综合设置。 20 220 20 680 700 20-30 400-450 400-450 1000-2000 1000 1500-2000 0.7-1 3-5 3-5 3-5 宜设于公共绿地附近,兼有避难场所的功能。 再生资源回收点可与密闭式清洁站结合布置,其它可设于沿城市支路的住宅底层。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集中布置。 9 10 30-40 30-40 20-30 5 50 36-50 1200-1500 1200-1500 190 1500 1500-1800 3-5 3-5 0.3-0.9 3-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1

16 物业管理用房 小计 20 125-165 86-100 200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市政管理、0.7-2 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90 130 2700 3900 配置规定 老年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20%,百名老人设置床位2.5张,合5床/千人。按建筑15-20平方米/床,用地25-30平方米/床标准设置。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包含不少于30张床位的日间照料护理中心) 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及活动场所 残疾人口居住区总人口5%,百名残疾人设置床位4张,合2床/千人。按建筑15-20平方米/床,用地25-30平方米/床标准设置。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 停放出租汽车,为出租汽车送客、待客服务。 按停车场配建标准表 按停车场配建标准表 服务规模 (万人/处) 3-5 备注 宜独立设置,可与幼儿园相邻设置。最低规模120床/所。 17 社会福利 18 养老院 老年活动场站 20 30-40 25 50-60 140-200 1500-2000 175-250 2500-4000 0.7-1 5 19 残疾人康复托养所 小计 公交首末站 出租汽车站 存自行车处 居民汽车场库 小计 24 25 26 27 28 邮政所 电信机房 开闭所 配电室 燃气调压站 有线电视基站 密闭式清洁站 公厕 垃圾分类投放站 1 10 10 97-337 12 10 21 138-482 200 120 50 150 6 21 43 1 21 3 300 120 6 300 25 30 20 52 190-220 20 35 200 2250-3750 1500-2500 140-150 30 205-215 170-200 20 300 4000-5000 100 100床位左右,含教学训练、康复娱乐门诊设施等,可结合养老院设置。 根据规划区域统筹安排,应独立用地。 宜结合小区出入口在道路用地以外单独设置。 可利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 宜做地下车库。 社会停车场库根据规划布局确定,可独立区域,也可与居民汽车场库结合,设于地上或地下。 宜在地上首层设置,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临近设置,便于邮政服务及生产。 仅设电信设备机房,不含管理办公用房。 交通 20 21 22 23 2-3 0.5 3-5万门/处 普通住宅的固定电话用户线不应少于2线(即2对线)/户,每万户居民需设置容量1.5-2万门。 50-60万平方米设一处。 独立设置:10万平方米设一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箱式:2-3万平方米设一处,建筑面积6平方米。 地上调压柜:建筑面积6-10平方米,用地面积25平方米。 地下调压站。 楼栋式:在建筑物外墙设置。 基站:2-3万户设一处。 光电转换间:100户设一处,建筑面积4平方米,可不单独占地。 用地面积6-8平方米/100户。 无城市热网地区按不同燃料种类设置。 燃煤锅炉房:50-100万平方米设一处,用地面积140平方米/万平方米。 燃气锅炉房:3-10万平方米设一处,用地面积10-40平方米/万平方米。 城市热网地区设置。 一般10万平方米左右(不大于20万平方米)设一处。 如未与城市再生水管网相连,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者应设置,建筑面积20平方米/万平方米。 0.7-2 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可结合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 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应按相关设计规范考虑安全距离。 仅考虑设备用房,不含管理用房。 尽量与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 宜靠近老年人活动场所或公交首末站附近。尽可能附建于其他建筑内。 仅用于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燃煤:应按集中锅炉房设置。 燃气:可因地制宜,按建筑组团设置分散的中小型锅炉房。 采用分户供热的可不设置。 市政公用 29 30 31 32 0.7-1.5 0.5 33 锅炉房 34 热力点 36-72 200 采用分户供热的可不设置。 宜安排在地下室或地下。 35 污水再生利用装置 2 小计 总计 301-597 2745-3196 260-614 2797-3437 建筑面积3.0平方米/人,用地面积3.1平方米/人。

3

附表四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居住人口0.7-2万人)

类别 序号 1 2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281-310 420-450 8班2100 8班3000 12班2800 12班4200 403-441 254-276 510-568 334-382 “九年一贯制”学校 18班8000 27班12000 36班15000 “九年一贯制”学校 18班11000 27班16000 36班21000 配置规定 招收2-6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3.0%,就近入园率9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30座/千人;建筑9.38-10.32平方米/座,用地14-15平方米/座,每班25座。 小学学龄7-12岁,占居住区总人口3.6%,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40座/千人;建筑10.08-11.03平方米/座,用地12.76-14.20平方米/座,每班40座。 初中学龄13-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20座/千人;建筑12.71-13.82平方米/座,用地16.70-19.12平方米/座,每班40座。 “九年一贯制”学校学龄7-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5.4%,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60座/千人;建筑10.89-12.67平方米/座,用地14-16平方米/座。(千人指标:建筑面积653-760平方米,用地面积840-960平方米) 服务规模 (万人/处) 0.7-1.0 备注 幼儿园 小学 1.2-2.4 教育 3 初中 小计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 社区管理服务 4 社区卫生服务站 小计 938-1027 24 24 1264-1400 300 0.7-2 小学:18班规模建筑7500平方米,用地9500平方米;服务规模1.8万人/处。24班规模建筑10000平方米,用地12500平方米;服务规模2.4万人/处。24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60米的直跑道。 初中:18班规模建筑9500平方米,用地1300平方米;服务规模3.6万人/处。24班规模建筑12500平方米,用地17000平方米;服务规模4.8万人/处。30班规模建筑15600平方米,用地21000平方米;服务规模6万人/处。24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100米的直跑道,25班以上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100米的直跑道。 “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置200米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有条件的应设置400米环形跑道,同时应保证设置足够的蓝、排球场地。 一般小校(园)采用高限,大校(园)采用低限,标准较高大校(园)可采用高限。 200 5 6 7 8 9 10 11 室内文体活动中心 室外文体活动场 小计 菜市场 其他商业服务 小计 社区服务中心 社区居民委员会 物业管理用房 小计 20 220 20 380 400 20-30 20-30 20 60-80 400-450 400-450 160 190 200 可包括文化娱乐(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等),图书阅览,科技活动,青少年活动,康乐(健身房、旗牌室、室内体育活动等)等设施。 可包括户外娱乐、集会、露天表演、儿童游戏、综合健身、篮球、门球等场地。 可包括便利店、综合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银行储蓄所等 含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站1000-3000户/处 还可包括其他便民服务项目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市政管理、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 0.7-1 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或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综合设置。 0.7-1 0.7-2 0.7-2 0.3-0.9 0.3-0.9 0.7-2 宜设于公共绿地附近,兼有避难场所的功能。 再生资源回收点可与密闭式清洁站结合布置,其它可设于住宅底层。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设于住宅底层。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4

类别 社会福利 序号 12 13 14 15 16 17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90 130 630 910 配置规定 老年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20%,百名老人设置床位2.5张,合5床/千人。按建筑15-20平方米/床,用地25-30平方米/床标准设置。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 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及活动场所 停放出租汽车,为出租汽车送客、待客服务。 按停车场配建标准表 按停车场配建标准表 服务规模 (万人/处) 0.7-1 备注 宜独立设置,可与幼儿园相邻设置。最低规模120床/所。 托老所 老年活动场站 小计 公交首末站 出租汽车站 存自行车处 居民汽车场库 小计 邮政所 开闭所 配电室 燃气调压站 10 10 97-337 12 10 21 138-482 120 50 150 6 30 20 21 43 1 220 21 3 200 300 120 6 300 25 20 110 30 25 155 200 20 140-200 300 175-250 2000-3000 100 交通 0.7-1 1 0.5 18 19 20 21 22 市政公用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23 密闭式清洁站 24 25 公厕 垃圾分类投放站 50-60万平方米设一处。 独立设置:10万平方米设一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箱式:2-3万平方米设一处,建筑面积6平方米。 地上调压柜:建筑面积6-10平方米,用地面积25平方米。 地下调压站。 楼栋式:在建筑物外墙设置。 100户设一处,建筑面积4平方米,可不单独占地。 用地面积6-8平方米/100户。 无城市热网地区按不同燃料种类设置。 燃煤锅炉房:50-100万平方米设一处,用地面积140平方米/万平方米。 燃气锅炉房:3-10万平方米设一处,用地面积10-40平方米/万平方米。 城市热网地区设置。 一般10万平方米左右(不大于20万平方米)设一处。 如未与城市再生水管网相连,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者应设置,建筑面积20平方米/万平方米。 0.7-2 根据规划区域统筹安排,应独立用地。 宜结合小区出入口在道路用地以外单独设置。 可利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 宜做地下车库。 社会停车场库根据规划布局确定,可独立区域,也可与居民汽车场库结合,设于地上或地下。 宜在地上首层设置,便于邮政服务及生产。 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可结合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 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应按相关设计规范考虑安全距离。 宜靠近老年人活动场所或公交首末站附近。尽可能附建于其他建筑内。 仅用于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燃煤:应按集中锅炉房设置。 燃气“可因地制宜,按建筑组团设置分散的中小型锅炉房。 采用分户供热的可不设置。 0.7-1.5 0.5 26 锅炉房 27 热力点 36-72 238-514 2020-2405 200 采用分户供热的可不设置。 宜安排在地下室或地下。 建筑面积2.2平方米/人,用地面积2.5平方米/人。 28 污水再生利用装置 小计 总计 205-549 2244-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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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居住人口0.3-0.5万人) 类别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 社区管理服务 交通 序号 1 项目名称 社区卫生服务站 小计 2 3 4 文体活动站 综合文体活动场地 小计 商业服务 小计 5 6 7 社区服务中心 社区居民委员会 物业管理用房 小计 8 9 存自行车处 居民汽车场库 小计 10 市政公用 11 配电室 120 50 170 2720 6 6 2006 独立设置:10万平方米设一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箱式:2-3万平方米设一处,建筑面积6平方米。 100户设一处,建筑面积4平方米,可不单独占地。 用地面积6-8平方米/100户。 160 190 100 450 1000-3000户/处。 1000-3000户/处。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 按停车场配建标准表 按停车场配建标准表 可利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 宜做地下车库。 社会停车场库根据规划布局确定,可独立区域,也可与居民汽车场库结合,设于地上或地下。 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可结合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 仅用于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宜设置于人流集中处。 1000 1000 1000 1000 2000 2000 可包括青少年活动、老人活动(不小于100平方米)、文化康乐、图书阅览室等设施。 含小型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点。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处) 处) 100 100 配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备注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12 垃圾分类投放站 13 公厕 小计 总计 6

附表六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指标 (居住建设项目) 类别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 社区管理服务 交通 序号 1 项目名称 社区卫生服务站 小计 2 3 4 文体活动站 综合文体活动场地 小计 商业服务 小计 5 6 社区居民委员会 物业管理用房 小计 7 8 存自行车处 居民汽车场库 小计 9 市政公用 10 配电室 6 40 46 536 6 6 506 箱式:2-3万平方米设一处,建筑面积6平方米。 100户设一处,建筑面积4平方米,可不单独占地。 用地面积6-8平方米/100户。 按停车场配建标准表 按停车场配建标准表 可利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 宜做地下车库。 社会停车场库根据规划布局确定,可独立区域,也可与居民汽车场库结合,设于地上或地下。 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可结合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 仅用于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90 50 140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 200 200 100 100 500 500 可包括青少年活动、老人活动(不小于50平方米)、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等设施。 含再生资源回收点。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处) 处) 50 50 配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备注 有线电视光电电转换间 11 垃圾分类投放站 12 公厕 小计 总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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