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定额和09定额对比主要区别
新定额为15定额。用31870个项目。新定额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一)结构调整的变化
1、将原09定额“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二个分册归并为一册,形成“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
2、新增仿古建筑工程册; 3、增加建筑维修加固工程册;
4、增加构筑物工程(从房建与装饰程中分出来的) ;
5、通用安装工程取消工业部分,安装工程中的喷泉安装节移植园林绿化工程册;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只适用于成都市使用; 7、增加爆破工程(从房建和施工石方中分出来的); 8、取消原来的矿山工程; (二)项目划分的变化
1、取消重复的项目:例如:(1)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等,其他专业没有编制的执行房建定额;(2)城市轨道工程的明挖土方以及管线安装与市政工程、安装工程重复的项目没有编制;(3)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与安装工程重复的项目没有编制;(4)仿古建筑与房建重复的项目没有编制;(5)市政、城市轨道工程与爆破工程重复的项目没有编制;
2、增补了新的项目,例如高强钢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复合模板 (清水模板在复核模板的基础上增加工日),完善各专业的预拌砂浆项目; 3、删去项目主要表现如下:(1)施工规费和政策规定的已淘汰或禁止施工的项目删去,例如:空心砖柱、陶土和缸瓦管等。(2)与其他专业重复或导致使用者混乱的项目删去。如(1)成品编制项目,其制作、运输项目删去,例如金属结构、门窗、房建工程的预制构件等项目;
(2)取消预拌砂浆的湿拌砂浆等;(3)取消冻土开挖;
4、拆分、归并项目例如:“15定额”中凡属涉及石方工程(开挖、爆破)、桩基工程的岩石项目等,项目设置以新规范“岩石分类表”为依据,项目划分为“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
5、新增补了项目。例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拆除工程项目,通用安装工程专业的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安装意义及市政工程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三)说明和计算规则的变化
1、“15定额”计算规则大部分与“13规范”保持一致,与“13规范”不一致的做了修改。例如:土石方工程、钢筋工程、金属钢网架、装饰快料地面(踢脚线)、保温隔热工程及安装的预留长度计算等;
(四)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的主要变化 1、人工费变化(人工单位均调高) 2、材料费变化
1):(1)、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现场拌合混凝土的损耗率按原“09定额”的1.5%损耗率不变,商品混凝土的损耗率由“09定额”的1.5%
调整为1%,下调了0.5%;(2)、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非成品编制项目混凝土损耗率按原“09定额”不变,按成品编制项目,损耗率由“09定额”的1.5%调整为0.5%,下调了1%;(3)素混凝土构件或项目:凡使用素混凝土的其现场拌合混凝土的损耗率不调整,但使用素混凝土的商品混凝土“09定额”的1.5%调整为1%,下调了0.5%。素混凝土构件或项目包括:垫层、道路、室外混凝土、散水等诸如此类不含钢筋的构件或项目;
2)计价材料费
由于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水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公衡的计价材料费(辅材费)在工程计价时不能随市场变化调整,因此在15清单计价等额中安装工程和市政的给水、燃气、水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工程的计价材料费(辅材费)总体上升下降幅度不大。
3、机具费变化:机具消耗量变化 4、综合费,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1):上升的原因
(1)原因由于建标【2013】44号将原材料费用的检验试验费归入企业管理费,同事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费用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2)装饰工程、市政、轨道的安装项目由于此次修灯将把“人工费”改为“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作为取费基数,以统一费率计取,导致个别项目取费基数增加而增加综合费用;
(3)房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费普遍上调,一方面【2013】44号改变, 另一方面保持与其他专业册平衡。 2):下降的原因
(1)装饰和仿古、园林下调是保持和其他专业平衡协调; (2)桩基工程、绿化工程下调是人工消耗量下调;
(3)房建单价措施项目脚手架上调而模板下调属于专业工程内各分部之间平衡; 5、总价措施项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环境保护费上调幅度稍大,但其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09定额”的基础上略有上涨;
(2)冬雨季施工费增加、二次搬运费,属于在合同中明确的费用,只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使用,维持“09定额”水平;
(3)总价措施项目取费基础改为“分部分项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
6、规费
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单列工伤保险费、增加生育保险费。 (四)具体的不同
1、零星制作包含:制作、安装、模板。在单价措施中无预制模板,只有现浇混凝土的模板。
大型预制构件不考虑模板,按成品编制项目,大型构件不考虑混凝土损耗,小型构件按0.5%损耗考虑;
2、干混砂浆密度调整;砌筑砂浆由1.71t/m3调整为1.73t/m3,抹灰砂 浆由1.5/m3调整为1.65m3,地面砂浆由1.75/m3调整为1.91m3等
3、规费:采用新规范结算时如施工单位无规费取费证,规费按下限计取规费; 4、增加土壤分类表和岩石分类表; 5、增加木材分类表; 6、增加对预拌砂浆的说明;
7、清单项目有2个计量单位,采用与所套定额单位一致的清单计量单位; 8、增加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9、对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做了重新的划分;
10、增加土石方外运运距超过10km,按市场运输费计算(按市场价格计取的是10km以外的公里数还是整个运距,待补充定额);
11、房建挖沟槽、基坑土方,不论开挖方式均执行本定额(不分人工、机械挖);
12、管道土方适用于管道(给排水、工业、电力、通讯)、光(电)缆沟、包括人(手)孔、接口坑及连接井(检查井)等;
13、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凿石;
14、房建机械挖土方(大开挖)已包括死角等;
15、增加高压喷射注浆桩采用成孔换填石料惊醒喷射注浆的组价方法; 16、增加地下连续墙;
17、桩:钻孔和灌注分开套项,计量单位发生了变化; 18、振冲桩分为不填料和填料; 19、新增人工挖零星土方等;
二、15定额与09定额的区别 区别一:结构划分不同 区别二:项目划分不同
区别三:说明和计算规则的不同 区别四: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编制概况二是,为了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的发展,借鉴 国外经验,总结我国建设工程建设实践,进一步健全、 完善计价规范。2012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13规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13规范”的实施,就必须具有一套与新规范配套的 新的计价依据体系,促进顺利贯彻执行新的国家标准。
三是,2013年3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此《费用组成》对各项费用的构成要素进行了重要定义和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1)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 (2)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归入企业管理费, 同时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 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3)规费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费,单列工伤保险费、新增生育保险费。因此, 对“09定额”的各项费用需要结合市场实际重新 调整和增补。 四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需要 增补新的项目。 五是,建设市场形势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而 发生变化需要定额适应市场的发展。 六是,在使用过程中也发现“09定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如下: 砌砖工程、脚手架工程、管道安装工程 以及个别手工作业装饰项目等人工费与市场相比 较低,综合费取费基数各专业均需统一,综合费 各专业工程不均衡,存在苦乐不均。园林绿化工 程的成活养护和保存养护经市场检验存在综合单 价偏高,预制砼构件、门窗、金属结构未考虑市 场成品化生产的现状,预拌砂浆耗量、钢筋的损 耗和施工搭接以及商品砼和干混砂浆损耗需要重 新调研确定。等等诸如此类的不足需要进一步修 订完善。 综上所述,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适应新形势下的建筑市场发展的计量、计价需要,对“09定额”进行修订,编制我省新的“15定额”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二、指导思想
为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 形成价格、行业自律监督”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巩固建设工程计价模式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工程 量清单计价,以《建筑法》、《合同法》、《价格 法》、《招投标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国家 新颁布的“计价规范”和九本“计量规范”以及 《建安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等为准则,进一步健全、 完善我省计价定额体系,为不断发展变化的建筑市 场服务,达到既能指导市场,又能服务于市场的作 用。 三、编制原则
(一)健全、完善定额体系。保持我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的连续性,“15定 额” 在“09定额”的基础上进行修编,表现形式基本 不 变,进一步完善我省清单计价定额。
(二)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计价政策,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新颁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房屋建筑 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九本“计量规范” 和《建安工程费用项
目组成》。“15定额”与国家 一本“计价规范”和九本“计量规范”配套执行, 适应清单计价。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定额》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 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 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屋建筑 维修与加固工程、爆破工程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 附录等九个专业册。 (三)“15定额”章节编排、编码及项目设置以国家新颁布的九本“计量规范”的框架结构为准, 坚持“五统一”。项目划分坚持简便适用,粗细 适宜;“计量单位、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尽量 与国家九本计量规范保持一致,个别项目结合市 场实际,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做到方便计量 与计价。
(四)增补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机械使用项目,对于市场已较普遍使用,且已形成成熟的施工工艺的,或已有相应施工规范的项目,在对市场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增补,删去施工规范和政策规定已淘汰或禁止使用的项目。
(五)适应建筑构(配)件工厂化、成品化生产的需要,部分项目以成品编制。 (六)关于定额消耗量水平。针对“09定额”,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于消耗量水平适中的定额项目,不作消耗量水平的调整;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反映消耗量水平与施工现场实际出入较大的,要进行消耗量水平的重新测算和调整。
(七)面向市场调研机械的使用和配置情况,对于机械使用和配置不合理的项目要进行调整,重新确定定额消耗量和台班单价。
(八)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综合 费(管理费和利润)要紧密结合市场进行确定,对 于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性费用,要重 新进行测算。 (九)“15定额”的编制,要求实用性、可操作性 强,有利于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四、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等九本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 (三)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四)国家及西南地区现行的标准图集、通用图 集及四川省内的标准图集和统一做法。
(五)《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 (六)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定额》。 (七)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 计价定额》。 (八)
调查、收集的相关资料。
六、“09定额”修编的主要变化情况 (一)结构调整
此次修编坚持“遵守国家规范、完善定额体系、体现专业特征、方便计量计价”。“15定额”章节编排、编码及项目设置以国家新颁布的九本“工程 量计算规范”的框架结构为准,在国家计量规范九 位码下设置小节或定额项目,另外国家规范涉及全 国范围,我省定额结合本省的实际。具体主要变化如下:
1.将原“09定额”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两个分册归并为一册,形成“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册。
2.新设置构筑物册,将原“09定额”建筑工 程册中“A.C.3砖构筑物、A.D.15现浇混凝土构筑 物”节移植本册。
3.新设置仿古建筑工程册,将原“09定额” 建筑工程册中“A.C砌筑工程、A.D混凝土及钢筋混 凝土工程、A.E木结构工程、A.G屋面及防水工程” 及园林绿化工程册中“E.C园林景观工程”等节中 仿古项目移植本册。
4.将原“09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册中的喷泉 安装节移植园林绿化工程册。 5.新设置爆破工程册,将原“09定额”建筑 工程、市政工程册的石方爆破项目移植本册。 6.为了定额的同步执行和健全体系,新设置 “维修与加固工程册”将原“2000年维修定额”与 “2008年抗震加固定额”融和形成新的房屋建筑维 修与加固定额。 7.各专业册结构调整详见各专业册编制说明。 (二)项目划分
项目设置坚持“简明适用、粗细适宜、符合 实际、方便组价”的原则,进行“统、增、删、 拆、并”。主要变化如下,具体详见各专业册编 制说明。 1.此次新编国家计量规范,专业与专业之间 有重复设项情况,为了我省定额的统一性,避免 水平差异,在体现专业特点的情况下,重复的项 目尽量取消,例如:
(1)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其他专业册不再编制,执行房建定额;
(2)城市轨道工程的明挖土方以及管线安装与市 政工程、安装工程重复的项目不再编制,分别执行 市政、安装册; (3)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与安装工程重复的项目不再编制,执行安装册;
(4)仿古建筑、构筑物、园林绿化工程与房建重复的项目不再编制执行房建; (5)市政、城市轨道工程与爆破工程重复的项目 不再编制,执行爆破工程册。
2.为了适应市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械的推广应用,增补了新的项目,例如:高强钢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复合模板,完善各专业的预拌砂浆项目等。
3.删去项目主要体现如下: (1)施工规范和政策规定已淘汰或禁止使用的项目删去,例如:空心砖柱、陶土、缸瓦管等。
(2)与其他专业重复或导致使用者混乱的项目 删去,例如:房建工程的结构变更植筋与维修定 额重复项目,房建删去,保留维修。房建的植筋 项目主要用于圈梁、过梁、构造柱、墙体拉结的植筋。其他主体结构变更后的植筋执行维修定额。又如:园林绿化工程的成活养护和保存养护导致使用者混乱,删去保存养护项目。
(3)以成品编制项目,其制作、运输项目删去,例如:金属结构、门窗、房建工程的预制构件等项目。
(4)结合市场实际不再使用的项目取消,例如: 预拌砂浆的湿拌砂浆。 4.拆分、归并项目以国家规范的工作内容和有 关规定为准,步调一致,方便组价,例如:“15 定额”中凡属涉及石方工程(开挖、爆破)、桩 基工程的岩石项目等,项目设置以新规范“岩石 分类表”为依据,项目划分为:极软岩、软岩、 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 5.适应市场建筑构(配)件工厂化、成品化生 产的实际,部分项目以成品编制,例如:金属结构 工程、门窗工程、房屋建筑的预制构件(零星构件 除外)按成品编制项目。根据专业特性,不搞一刀 切,例如:仿古、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 预制混凝土构件以及仿古门窗仍以现场制作编制项 目。 6.根据国家规范及市场需要新增补了项目。例 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拆除工程项目,通用安装 工程专业的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安装以及市政工程 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7.对国家规范各项目工作内容中都含有或涉及 组价必需的共用项目,又不能单独放入规范某个具 体项目节之下,针对此种情况,在各专业定额章节 最后单独建节或小节,但不设置编码,做到不漏项, 方便组价,例如:运输项目。另外,针对国家规范 有的项目,本省不使用或做法不一样的情况,我省 不再编制项目,例如:冻土项目及仿古建筑属于江 南、北
派做法的项目。 8.模板工程仍以企业自有编制项目,房建、构 筑物、仿古建筑、市政等专业工程均在“09定额” 基础上新增复合模板项目,清水模板在复合模板基 础上增加工日,在说明中注明。总之,此次在“09定额”基础上修编而成的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九 个专业共计31780个项目,在“09定额”32466个项 目基础上增加3785个项目,减少4471个项目。 (三)说明和计算规则
1.此次新编定额涉及专业多、重复项目不编 制,在说明中或项目表中均有“执行界线和指南” 注明。对已有更正或定额解释的条文均纳入此次 新编定额。
2.“15定额”计算规则尽量与“13规范”保持一致,方便计量和计价,与“13规范”不一致的做了修改。例如:土石方工程、钢筋工程、金属钢网架、装饰块料地面、保温隔热工程及安装的预留长度计算等。 3.具体详各册编制说明。
(四)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的主要变化 (四)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的主要变化 ““ 09清单计价定额”施行 5年以来,“09定额”是保持“ 04定额”造价总水 09清单计价定额”施行 5年以来,“ 09定额” 平基本不变。从各方面反馈的情况分析,其造价总水平总体是符合市场实际的, 是保持“ 04定额”造价总水平基本不变。从各方面 但在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之间有的还存在与市场实际的差异,需平衡,个别定 额项目存在纠错和消耗量水平的缺陷等不足,国家新的政策和规范、规定有所 反馈的情况分析,其造价总水平总体是符合市场实 改变。因此,“15清单计价定额”在保持造价水平总体不大起大落(略有上涨 际的,但在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之间有的还存在与 或下降)的前提下,对“09清单计价定额”进行修正和完善。“15清单计价定 市场实际的差异,需平衡,个别定额项目存在纠错 额”与“09清单计价定额”比较,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的主要变化如下:
和消耗量水平的缺陷等不足,国家新的政策和规范、 1.人工费 规定有所改变。因此,“ 15清单计价定额”在保持 此次修订对人工消耗量除个别专业分部与市场实际背离的情况做了调整外, 基本维持“ 09定额”水平不再变动,保持其科学性和真实性。其主要原因是, 造价水平总体不大起大落(略有上涨或下降)的前 09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进行了改革,根据省发布的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 提下,对“ 09清单计价定额”进行修正和完善。 成本
信息和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对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进行测算和确定消耗 量标准,使定额项目人工消耗量普遍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纠正了以往定额人工 “15清单计价定额”与“09清单计价定额”比较, 消耗量与生产实际背离的现象,基本理顺了人工费中人工消耗量和人工单价的 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的主要变化如下: 关系。 1 .人工费 (四)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的主要变化
“09清单计价定额”施行5年以来,“09定额”是保持“04定额”造价总水 平基本不变。从各方面反馈的情况分析,其造价总水平总体是符合市场实际的, 场实际背离的情况做了调整外,基本维持“ 09定额” 但在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之间有的还存在与市场实际的差异,需平衡,个别定 水平不再变动,保持其科学性和真实性。其主要原 额项目存在纠错和消耗量水平的缺陷等不足,国家新的政策和规范、规定有所 改变。因此,“15清单计价定额”在保持造价水平总体不大起大落(略有上涨 因是, 09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进行了改革,根据 或下降)的前提下,对“09清单计价定额”进行修正和完善。“15清单计价定 额”与“ 09清单计价定额”比较,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的主要变化如下: 省发布的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和建筑此次修订对人工消耗量除个别专业分部与市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对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进行测算 1.人工费此次修订对人工消耗量除个别专业分部与市场实际背离的情况做了调整外, 和确定消耗量标准,使定额项目人工消耗量普遍有 基本维持“09定额”水平不再变动,保持其科学性和真实性。其主要原因是, 09 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进行了改革,根据省发布的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 不同程度的降低,纠正了以往定额人工消耗量与生 成本信息和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对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进行测算和确定消耗 产实际背离的现象,基本理顺了人工费中人工消耗 量标准,使定额项目人工消耗量普遍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纠正了以往定额人工 消耗量与生产实际背离的现象,基本理顺了人工费中人工消耗量和人工单价的 量和人工单价的关系。 关系。 (1)人工单价变化情况
此次修编,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2013]4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四川建筑市 场实际,对人工单价调整如下:
1)房建(建筑工程)、市政(不包括市政给水、 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城市轨 道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 筑维修与加固工程(建筑工程)、
爆破工程、构筑 物工程: 普工人工单价由35元/工日提高到60元/工 日,技工人工单价由50元/工日提高到85元/工日。 砼工其人工单价由45元/工日提高到75元/工日。 2)房建、房建维修与加固(装饰装修工程):
普工由35元/工日提高到60元/工日,抹灰技工由50元/工日提高到85元/工日,细木工由65元/工日提高到120元/工日,其他技工由55元/工日提高到95元/ 工日。 3)通用安装工程(包括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城市轨道安装工程及园林绿化安装)、城市轨道安装工程及园林绿化工 程安装:普、技工综合由50元/工日提高到85元/工 日。
(2)人工消耗量主要变化情况
1)砌砖工程,根据1993四川省劳动定额、2009年全国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结合全省发布的实物工程量成本信息和施工现场调研资料确定人工消耗量。人工消耗量各册砌砖项目均有上调,平均上调幅度为25%左右。
2)房建单项措施项目中脚手架,根据市场反映和 理论计算人工消耗量平均上调15%左右,装饰工程抹 灰、找平及满刮腻子人工耗量上调20%左右;但块料 地面、墙面及个别项目结合市场进行了相应下调。
3)安装工程的工业管道、给排水、消防管道工程 由于现代建筑布置密集,交叉作业降效,结合全统定额水平和市场实际人工消耗量平均上调14%左右,针对安装工程的通信线路部分由于机械化作业程度提高,人工消耗量平均下调12%左右。
4)现场搅拌混凝土项目,人工消耗量与实物工 程量人工单价相比平均下调20%。 5)基坑与边坡支护土钉、锚杆钻孔灌浆结合市 场进行了下调-0.5%左右。
6)桩基工程现场灌注桩砼及商品砼与房建砼及商 品砼项目进行平衡,平均下调32%左右。 7)园林绿化工程成活养护由于09定额是新补充项 目,经验不足,根据市场检验和西南方苗木生长的 环境,再参考兄弟省市的定额,对人工消耗量进行 了25%~50%下调。 (3)定额人工费变化情况
由于定额人工单价的提高和总的人工耗量(个别调整除外)维持“09定额”不变,持平人工单价价差,14清单计价定额与09清单定额人工费比较,各专业其定额人工费综合测算变化如下: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减少-5.24%,单价措施减少-0.36%; 2)精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增加4.17%; 3)安装工程下浮-2.41%; 4)市政工程中道路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减少6.96%;桥涵(梁)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增加6.20%, 单价措施增加3.57%;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减少0.76%,单价措施增加0.32%;给水工程增加 3.31%;路灯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减少-1.17%,燃气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增加8.42%; 5)仿古建筑工程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增加0.14%; 6)园林绿化工程其中:园路园桥分部分项工程增加0.27%,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减少-8.05%;
7)城市轨道工程其中:地下区间盾构分部分项工程增加0.27%;地铁轨道分部分项工程减少-1.2%,单价措施增加1.29%;供电工程分部分项增加1.36%,机电设备分部分项工程下浮-0.8%;
8)土石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减少-0.02%; 9)桩基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下浮-8.13%。 10)地基处理分部分项工程下浮-9.56%。 11)基坑支护分部分项工程下浮-7.67% 2.材料费
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的主体,材料消耗量的确 定必须满足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本次定额编制中,对部分项目损耗进行了调整,但施工部分项目材料消耗量(除干 混砂浆外)未作变动,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1)材料的损耗进行如下调整
1)现浇构件钢筋(包括普通和高强)损耗和施工搭接,综合定额损耗量将原“09定额”调整为:
①φ10以内的钢筋综合损耗由8%调整为7%计算; ②φ12~φ16的钢筋综合损耗由7%调整为6.5%计算; ③φ16以上的钢筋综合损耗由7%调整为5%计算;
④在说明中明确如采用机械连接,钢筋的定额耗量调整为3%。
2)有关混凝土损耗调整如下: ①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现场拌合混凝土的损耗率按原“09”定额的1.5%损耗率调整为1%,商品 混凝土的损耗率由原“09”定额1.5%调整为0.5%。 ②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非成品编制项目混凝土损耗率按原“09”定额下调0.5个百分点,按成品编制项目,大型构件不考虑损耗,小型构件或 零星项目按0.5%计取损耗。
③素混凝土构件或项目:凡使用素混凝土的其现场拌合混凝土的损耗率为1.5%,使用素混凝土的商品混凝土其损耗由“09”定额1.5%调整为1%, 下调0.5个百分点。素混凝土构件或项目包括:垫 层、道路、室外混凝土、散水等诸如此类不含钢 筋的构件或项目。 3)按成品编制的金属构件、门窗均其损耗在成品 价中考虑,定额不含损耗。 4)干混砂浆消耗量
干混砂浆消耗量:将“09定额”现场拌合砂浆 用量(包括损耗)换为干混砂浆,并按下列规定进 行折合进行换算:
①干混砌筑砂浆用量:按定额砂浆用量原“09定额”1.7t/m3调整为1.73t/m3折合进行换算; ②干混抹灰砂浆用量:按定额砂浆用量由原“09定额”1.5t/m3调整为1.65t/m3折合进行换算; ③干混地面砂浆用量:按定额砂浆用量由原“09定额”1.75t/m3调整为1.91t/m3折合进行换算。
5)砂浆损耗凡用预拌砂浆的项目(包括抹灰和砌筑),其损耗率均在现场拌合砂浆项目的基础上损耗率降低0.5%。
(2)计价材料费 但由于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水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工程的计价材料费(辅材费)在工程计价时不能随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因 此15清单计价定额中安装工程和市政的给水、燃 气、水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工程的计价材料费 (辅材费)总体上升下降幅度不大,其中通用安 装工程变化幅度为-4.47%~6.68%,综合测算减 少-4.65%,市政给水工程上涨1.25%,燃气工程下降-0.07%,路灯工程上涨1.29%。 3.机具费
(1)机具消耗量此次修编定额,除了纠错和部分项目机械配置调整外,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总体未作变动。个别地方变动如下:
1)由于原“09定额”建筑工程保温项目机具费有塔式起重机的台班耗量,现取消。 2)垂直运输中机械配制卷扬机调整为小型塔吊。
3)桩基工程机具配制也根据目前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整。 4)预拌干混砂浆项目,由于现场拌合机械由商 家提供,机具费摊销已包含在干混砂浆价格中,因 此,取消预拌干混砂浆项目灰浆搅拌机具费,与此 同时,按每吨预拌干混砂浆耗电1度,进入其他材 料费中。
5)按成品编制项目取消制作、运输机具消耗量
6)根据09定额使用情况反馈,结合实际,参考 其他省、市、自治区定额,对超高施工增加费中起 重机械的消耗量做了调减,调减幅度在20%—50%之 间。
(2)安装机具由于安装工程中施工机具的油料单价不能随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因此,15清单计价定额中涉及安装工程的机具费有所增加,其幅度为2.41%~8.91%,综合测算上涨1.05%。 4.综合费
综合费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是市场竞争的主要对象。本次定额编制一方面根据市场实际调查确定综合费总体水平,另一方面根据市场反映土建综合在整个造价中所占比重偏低,而桩基、仿古、园林、市政部分项目偏高的情况。为进一步理顺和平衡各定额册之间以及各册定额内项目之间的综合费,进行了平衡和增减。具体做法是在综合费标准的确定时不再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根据不同专 业和定额项目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确定其综合费,使 各工程专业和定额项目之间及各定额册之间综合费的水平更加协调和平衡,解决苦乐不均。表现在不同性质专业工程其综合费上升、下降的幅度有所不同,专业工程内的各分部之间其综合费上升下降的幅度也有所不同。
15清单计价定额的综合费总体有一定幅度上升,但各册定额之间以及各册定额内各分部之间到定额项目之间其综合费上升幅度有所不同,个别项目还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上升的情况
1)由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13]44号)将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归入企业管理费,同时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费用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因此,总体有一定幅度上升。
2)房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费普遍上调,一方面《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改变,另一方面保持与其他专业册平衡。
(2)下降的情况 1)市政部分项目和仿古、园林下调是保持与其 他专业工程平衡协调。 2)桩基工程、绿化工程下调是人工消耗量下调。 3)房建单价措施项目中脚手架上调而模板下调 属于专业工程内各分部之间平衡。 (3)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轨道安装项目)由于此次修订将以“人工费”改为“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作为取费基数。整个“15定额”统一了取费基数。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作为取费基数的理由:
一是解决单一以人工费作为取费基础,造成综合费不均,二是解决各专业工程定额不统一,三是人工和机械是相辅相成地完成某项工作的作业手段,理应均作为取费基础。 (4)各专业册综合费上升、下降详测算结果表。
5.总价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 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根据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的强制性条款规定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本次修编一 方面考虑到“09定额”的实施以来的5年中,安全文 明施工费定额总体费率未上调,而实际费用在逐年 增加,另一方面,考虑到目前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原“09定额”基础上, 对环境保护费上调幅度稍大,但文明施工费、临时 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在“09定额”基础上略有上涨。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属于在合 同中明确的费用,只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使用,市 场没有意见反馈,维持“09定额”水平。
(3)新编制了工程定位复测费率,待市场检验。 (4)总价措施项目取费基础改为“分部分项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 6.规费
原“09定额”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用(养老 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及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根据目前对农民工逐步推广实行综合保险,此次修编,规费的组成内容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保持一致,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 意外伤害保险费,单列工伤保险费、增加生育保险 费。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强制性条款规定,规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因此,本次定额的修编对规费作了较 详细的测算和控制,并对增补生
育保险在全省范围 内以函件形式进行了调查。规费的取费基础改变为 “分部分项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 工费”。规费上涨幅度除特殊结构工程和原因外, 涨幅在10%左右。导致上涨的原因如下:
(1)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新增生育保险费(其标准为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0.5%~0.7%),新规费标准取定为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与单价措施项目之和)的0.10%~0.2%。
(2)缴费基数上涨。09定额实施以来,是企业人工工资较快上涨的几年,四川省自09年以来先后三次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280元、340元、400元、450元调整到2012年7月以后的1000元、1070元、 1140元、12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从3.10元、3.70元、4.30元和4.90元调整为8.4元、 9.3元、10元和11元,调整幅度分别达到167%和124%。
另外,四川省社会平均工资从2009年28563元上涨至2012年43110元,涨幅为50.9%,所以缴费基数在逐 年递增,而缴费的费率未变。
综上所述,有关规费,新增生育保险,减少危 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缴费基数逐年递增10%~15% 左右,再结合施工单位实际缴纳情况,综合确定规 费涨幅在10%左右,符合市场实际,作为招标控制价 使用,实际核定费率根据施工企业缴纳情况确定。 各专业工程的变化详各专业工程造价水平测算结果表。 7.税金
税金仍和“09定额”的组成内容一致,未考 虑“营改增”。具体内容和费率详本定额总说明 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总之,对构成工程造价七个方面的因素确定 和平衡调整,总的目标贴近市场,达到指导市场、服务市场,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科学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促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既是总结实践经验结果,保持了“09定额”的科 学性和合理性,又是体现了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
和进步。
七、水平测算
为使工程造价贴近市场,合理确定新定额水平, 制定各项费用标准提供可靠基础数据,因此对新编 “15定额”进行了测算。本次测算分:房屋建筑
(含一般装饰)、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
业二次装饰工程、专业土石方工程、专业地基处理 与边坡支护和桩基工程、测算结果如下表表1-1~表
1-8所示。
表1-1 房屋建筑工程(含一般装饰)造价水平测算结果表 单价项目部分 总价项目部分 工程名称
结构 类型
造价升 降(%)
分部分 项工程 费升降 (%)
其中: 综合费 升降(%)
单价措 施项目 费升降 (%)
其中: 综合费 升降(%)
总价措 施项目 费升降 (%)
其中: 安全文 明费升 降(%)
规费升 降(%)
综合测算 工程 0.10% -1.20% 5.76% 2.42% -5.08% 5.03% 8.18%
6.04%
表1-2 专业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造价水平测算结果表 单价项目部分 造价 升降 (% ) 其中 总价项目部分 其中 安全文 明费升 降(%) 规费 升降 (% )
工程 名称
结构 类型
分部分 项工程 费升降 (% )
其中 单价 措施 措施费 项目 升降 综合 综合费升 费升降(%)
精装修 工程 2.5 2.38 10.62 -8.38 1.76
% ) 费升 降(%)降(%) ( 20.07